發布時間:2025-09-23閱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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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稅務總局一連串發布了5個新公告,明確了: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戶所得稅優惠,研發加計扣除政策,殘保金減免優惠,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以及煤炭零進口暫定稅率優惠等。 一、注意!小型微利企業優惠變了,2.5%→5%! 大家注意:2023年小型微利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不超100萬部分,沒有2.5%的優惠了!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號明確:小型微利企業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實際稅負率從原來的2.5%變成了5%。
公告內容很簡單,主要就是明確了兩件事: 1、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100萬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稅率繳納所得稅。即:2023年-2024年,小型微利企業,不再區分不超100萬,和100萬至300萬部分,實際稅負率統一成為了5%。 注:100萬至300萬的優惠政策,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13號文件。 2、個體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100萬部分,2023年至2024年,繼續在現行優惠基礎上,減半征收個稅。這個政策是延續,跟2022年沒有什么變化。 另外,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標準沒有變化,還是335:從事非限制、禁止行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300萬,從業人數不超300人,以及資產總額不超5000萬。 這個政策打了很多人的臉,包括我,都以為之前會議上是說2023年小型微利企業不超100萬部分延續2.5%,然而現實并不是,大家可別弄錯了:2023年小型微利企業都是按25%*20%=5%的實際稅負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了。(www.ws46.cOm) 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統一提高至100%! 除了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戶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之外,財政部、稅務總局還發文明確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和殘保金減免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7號,自2023年1月起,研發加計扣除比例統一提高至100%。 其中,研發活動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加計100%稅前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無形資產成本200%稅前攤銷。
三、殘保金免征、減征優惠延續至2027年! 根據財政部公告2023年第8號,殘保金減免優惠延期至2027年。具體政策為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8號的延續: 1、在職職工不超30人的企業,繼續暫免征收殘保金。 2、分檔減繳政策: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1%及以上,減按50%繳納殘保金;安排殘疾人比例在1%以下的,減按90%繳納殘保金。 四、減半征收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用地土地稅政策,延續實施到2027年底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5號,這類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繼續減半征收。詳情如下:
五、煤炭零進口暫定稅率優惠延續至年底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繼續對煤炭實施稅率為零的進口暫定稅率。
總之,之前一些尚未明確的優惠政策,現在基本都明確了。再說一遍:變化比較大的是小型微利企業不超100萬部分所得稅優惠,由2.5%提高到了5%,大家不要搞錯了。 最后,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和學習所用,不作為實際操作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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