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24閱讀(10)
鉞是中國先秦時代武器,為一長柄斧頭,重量也較斧更大,早在新石器時代良渚文化遺址中,已發現玉制的鉞,在當時具有神圣的象征作用。鉞的起源可以追溯至舊石器時代,當時人們利用天然石料制成一面或多面的刃的生產工具,鉞的形成與斧的形成屬相同時代。到了商代銅鉞,銅斧有了大量生產,并作為軍隊的主要兵器之一。以后各朝代鉞都被軍隊所廣泛運用。但因形制沉重,靈活不足,終退為儀仗用途,常作為持有者權力的表現之用。

鉞作為一種兵器,由青銅鈹頭、長柄構成,鈹頭尖鋒直刃、扁莖,穿透力很強,很可能是由扁莖短劍發展而來。它出現于春秋時期,在戰國時期大量使用。至于斧鉞,由于其殺傷力不如戈矛,在春秋時期實戰中的地位已大大降低,已多用于儀仗、裝飾之需,以作為軍權的象征。

鉞的形成與斧的形成屬相同的時代,鉞的式樣與斧相同,惟較斧為大。鉞比斧頭大三分之一,桿長一尺半。鉞桿末端有鉆。鉞在斧頭之上加有突出之短矛,長約六寸。使鉞之法合斧、矛、槍三者為一體。其用法除有斧、矛和槍之外,還有刺、撥、點、追四法。鉞有長桿之鉞和短桿之鉞,如八卦掌拳派所用的子午鴛鴦鉞,就是一種短雙器械。

從商周時期,鉞作為兵器的同時亦作為儀仗禮器使用,鉞為王者專用,王者用鉞,以征王權。《書經》云:“鉞以金飾,王無自由之理,左杖以為儀耳。” 史載:“周公把大鉞,召公把小鉞,以夾武王”。另又說武王伐商,誓師牧野,既“左仗黃鉞,右秉白族”。古代國王賞賜大臣青銅鉞,有著賦予軍權和征伐權的意義,而絕非一般氏族貴族所能享有,當是高于一般氏族貴族的王者所有。至魏晉南北朝時,重臣出征往往加有假黃鉞的稱號。黃鉞,以黃金為飾,古代帝王所用為儀仗。以示威重,有代表皇帝之意。《晉書.職官志》:“魏文帝黃初三年,始置都督諸州軍事,或領刺史。又上軍大將軍曹真都督中外諸軍事、假黃鉞,則總統內外諸軍矣。”《通志.職官略六》:“江左以來,都督中外尤重,唯王導等權重者乃居之。宋氏人臣無居者,唯江夏王義恭得假黃鉞。”故鉞是象征征伐權力的權仗,也是統帥權威的象征,同時又是執行最高律令的法器刑具。

對鉞:古代長兵器。桿長一丈,桿兩端各有一鉞。
二鉞:下端又各有一只小鉞與其桿垂直。其主要擊法與鉞相同。
兩頭鉞:桿長八尺,桿兩端均有一鉞,其桿兩頭可用。其主要擊發如鉞,惟比鉞更為靈活多變。
鏟鉞:其一端為鉞,另一端為鏟,故得其名。具有鏟鉞的功能,其擊發與鏟、鉞相同。
單鉞:其鉞形似月牙鏟,柄下端有一三棱形鐵鉆。

鉞、鋮是同一類兵器,脫胎于斧,然而有大小的區別。《尚書·顧命》載:“一人冕執鉞,立于西堂。”鄭玄注:”鉞,大斧也。”說明鉞類確有大小之分,兩者區別極為顯著,大型者是鉞,小型者是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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