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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4-01-24閱讀(13)
員工安全知識手冊目 錄,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員工安全學習資料?以下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員工安全學習資料
員工安全知識手冊
目 錄
目 錄 4
第一章 安全文化理念篇 6
第一節 形成全新的安全文化理念 6
第二節 安全生產的意義和價值 6
第二章 安全生產基礎知識 8
第一節 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 8
1、安全生產方針 8
3、特種作業人員 9
4、建設項目的“三同時” 9
5、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9
6、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 10
7、安全警示標志 11
8、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11
9、法律責任 13
10、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 13
第二節 公司安全方針、目標 15
第三章 安全名詞篇 17
第四章 安全警句篇 21
第五章 安全歌謠篇 23
第六章 公司安全生產特點及安全常識篇 26
第一節 安全色和安全標志 26
第二節 消防基礎知識 27
第三節 勞動防護用品 34
第四節 公司裝置特點及事故風險描述 35
2.3事故風險描述 36
2.4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37
2.4.1重大危險源辨識依據 37
2.4.2 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38
第七章 安全管理知識篇 38
1、安全生產管理體制 38
2、安全生產 39
3、安全生產“五要素” 39
4、安全生產管理 40
5.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0
6、安全生產責任制 40
7、怎樣理解“安全生產,重在預防”? 42
8、什么是事故隱患 43
9、什么是重大危險源 43
10、容易發生事故的幾種心理狀態 43
11、安全生產管理中“五查”的內容: 43
第八章 職業衛生篇 44
1、職業衛生“三同時”原則 44
2、什么是勞動保護? 44
3、我國勞動保護的方針是 44
4、化學毒物對人體的危害: 44
5、有毒物品進入人體的途徑。 45
6、幾種毒物的簡單介紹和救護常識。 45
7、職業性危害因素 50
8、自救、互救的方法 50
第九章 安全通則篇 52
第一節 操作、檢修安全要求 52
第二節 一般電氣安全要求 54
第三節 防火防爆安全注意事項 55
第四節 液化石油氣鋼瓶使用安全須知 56
第五節 如何正確使用氧氣瓶? 58
第一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61
第二節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63
第三節 勞動合同法(摘錄) 66
第四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摘錄) 70
第五節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祥見xx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編) 77
第六節 操作規程(祥見xx有限公司安全操作規程匯編) 77
第十章 觸電急救和一般創傷急救知識 77
第一節 觸電急救 77
第二節 創傷急救 85
第一章 安全文化理念篇第一節 形成全新的安全文化理念打造安全文化是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的新舉措。通過不斷樹立堅持以人為本、安全就是企業最大效益的觀念,讓全體員工形成安全工作人人有責的觀念。
安全不僅是企業的重要工作,而且也是每個員工的事。企業對安全工作、對員工生命的關注不僅強調生命的物質存在的可貴,更應關注和關愛員工,不僅要保證員工的生命安全,更要對員工進行情感和精神的關懷,使員工獲得精神上的慰藉和滿足,為員工提供一個本質安全的環境,使企業“人本、人權、人性、人情”的核心思想獲得充分的體現。企業的每一個員工也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要不斷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實現自我管理,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實現家庭幸福與企業共同發展。安全意識強的人,會嚴格地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正確地作業。反之,安全意識淡薄的人,則往往忽視安全、違章作業,招之事故的發生。所以,必須培養牢固的安全意識,作為安全文化建設的重點環節來抓。
第二節 安全生產的意義和價值1、安全生產的目的:總的來說,就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經濟建設的發展。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積極開展控制工傷的活動,減少或消滅工傷事故,保障勞動者安全地進行生產建設。
(2)積極開展控制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活動,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發生,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
(3)搞好勞逸結合,保障勞動者有適當的休息時間,經常保持充沛的精力,更好地進行經濟建設。
(4)針對婦女和未成年工的特點,對他們進行特殊保護,使其在經濟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2、安全生產的效益:保護人的生命安全與健康的直接的社會效益及間接的企業經濟效益;避免環境危害的直接社會效益;減少事故損失造成的企業直接經濟效益;保護企業正常生產的間接經濟效益;促進生產作用的直接經濟效益。
3、安全生產的社會價值: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體現了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和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內容,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市場監管職能的基本任務,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基本要求。因此,安全生產是“三個代表”思想的具體體現;是黨和政府“執政為民”的要求;是憲法和國家性質的要求;是社會進步與文明的標志;是以人為本的重要內涵;是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的基石;是生產力發展的基礎和條件;是人民安居樂業的保證和人民生活質量的體現。
4、安全生產對于企業的意義和價值:安全生產是國家和政府賦予企業的責任;是社會和員工的要求;是生產經營準入的條件;是市場競爭的要素;是持續發展的基礎;是利潤的組成部分。
5、安全生產是個人、家庭、企業和國家的基本需要:安全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人人都希望自己健康、長壽。隨著生產力的不斷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們對健康的投資也越來越大。既然如此重視健康,那么如何保障自己在勞動中的安全,就應該成為每個員工的自覺行動。
(1)安全為了自己。重視安全生產首先對自己有利,善待生命,才能為社會和個人創造更大的財富。
(2)安全為了家庭。重視安全生產會給我們帶來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其樂融融,天倫之樂哪個人不想享受呢?
(3)安全為了企業。重視安全生產會減少企業的巨大損失,促進企業的穩步發展。
(4)安全為了國家。重視安全生產為國家創造巨大財富,使我們的國家日益走向富強。
第二章 安全生產基礎知識第一節 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1、安全生產方針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特種作業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
4、建設項目的“三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 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5、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接收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學生實習的,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學校應當協助生產經營單位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6、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部門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2)《勞動法》規定:“用人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3)《勞動法》規定:“用人部門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4)《憲法》規定:“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
7、安全警示標志《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8、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應當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的事項。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從業人員訂立協議,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第五十條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第五十一條 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 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五十二條 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從業人員在前款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五十三條 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第五十四條 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五十五條 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五十六條 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第五十七條 工會有權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進行監督,提出意見。
工會對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侵犯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要求糾正;發現生產經營單位違章 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者發現事故隱患時,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研究答復;發現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生產經營單位建議組織從業人員撤離危險場所,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立即作出處理。
工會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本法規定的從業人員的權利,并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從業人員的義務。
9、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罰款;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罰款。
第九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暫停或者撤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格;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0、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第二十一條 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二)過失引起火災的; (三)在火災發生后阻攔報警,或者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及時報警的; (四)擾亂火災現場秩序,或者拒不執行火災現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第七十三條 消防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消防設施,是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煙排煙系統以及應急廣播和應急照明、安全疏散設施等。 (二)消防產品,是指專門用于火災預防、滅火救援和火災防護、避難、逃生的產品。 (三)公眾聚集場所,是指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以及公共娛樂場所等。 (四)人員密集場所,是指公眾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游、宗教活動場所等。
第二節 公司安全方針、目標1、公司安全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全員參與。
2. 公司安全生產總體目標:
追求最大限度的不發生各類事故,不損壞人身健康,不破壞環境。深入開展安全標準化管理,遵循以認為本的原則,加強員工培訓,努力提高員工隊伍的安全素質;在我公司各個層面建立完善的、體系化的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
3、內涵:
安全第一:
a.思想上,安全高于其他工作;
b.組織結構上,安全權威大于其它組織或部門
c.資金安排上,安全投入的重視程度重于其它工作所需資金;
d.知識更新上,安全知識的學習先于其它知識的培訓和學習;
e.檢查考評上,安全的檢查要嚴于其它考核工作;
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是一個整體,當發生矛盾時,必須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
預防為主:
為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危害,需要建立本質安全的科學觀念。預防是最佳的選擇。需要推行科學的管理體系,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實行風險預防型管理,積極采用先進的技術、工藝和設計,樹立所有意外事故和職業病都是可以預防的觀念。
綜合治理:
安全生產的保障需要人機環境的安全系統協調。認識到所有意外事故和職業病都是可以預防,但需要建立人機環境的安全系統觀念,從人機環境的綜合治理入手。
全員參與:
企業員工在安全生產中依法享有參與權、監察權、知情權、抵制違章權等8項權利
第三章 安全名詞篇1、“三違”: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違犯勞動紀律
2、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3、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原則:
(1)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
(2)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
(3)廣大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4)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4、安全用電“十不準”
(1)任何人不準玩弄電氣設備和開關;
(2)非電工不準拆裝、修理電氣設備和用具;
(3)不準私拉亂接電氣設備;
(4)不準使用絕緣損壞的電氣設備;
(5)不準使用電熱設備和燈泡取暖;
(6)不準擅自用水沖洗電氣設備;
(7)熔絲熔斷,不準調換容量不符的熔絲;
(8)不準擅自移動電氣安全標志、圍欄等安全設施;
(9)不準使用檢修中機器的電氣設備;
(10)不辦手續,不準打樁動土,以防損壞地下電纜。
5、非工作人員,不準在下列場合逗留或通過:
(1)正在起吊物件的現場;
(2)正在高空作業的場所;
(3)正在進行X光、超聲波探傷檢查的現場;
(4)發生事故的現場。
6、崗位操作人員的“一學、二參、三勤、四要”:
(1)一學:努力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
(2)二參:經常參加安全生產經驗交流、事故分析活動;參加安全檢查活動。
(3)三勤:勤檢查;勤提問;勤反映。
(4)四要:要遵守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要不隨便出入危險區域及要害部位;要不任意拆除警告標志和信號裝置;要勞逸結合。
7、生產廠區十四個不準:
(1)加強明火管理,廠區內不準吸煙。
(2)生產區內,不準末成年人進入。
(3)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4)在班前、上班時不準喝酒。
(5)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6)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7)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9)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
(11)未辦高處作業證,不帶安全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12)不準違規使用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
(13)末安裝觸電保安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職工,不準獨立作業;特殊工種職工,未經取證,不準作業。
8、操作工的六嚴格: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
(2)嚴格進行巡回檢查。
(3)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4)嚴格執行操作法.
(5)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6)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9、動火作業六大禁令:
(1)動火證未經批準,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3)不清洗,置換不合格,禁止動火。
(4)不消除周圍易燃物,禁止動火。
(5)不按時作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6)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10、進入受限空間的八個必須:
(1)必須申請、辦證,并得到批準。
(2)必須制定安全防護措施。
(3)必須切斷動力電,并使用安全燈具。
(4)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5)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6)必須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具。
(7)必須有人在器外監護,并堅守崗位。
(8)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12、機動車輛七大禁令:
(1)嚴禁無證、無令開車。
(2)嚴禁酒后開車。
(3)嚴禁超速行車和空檔溜車。
(4)嚴禁帶病行車。
(5)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6)嚴禁超標裝載行車。
(7)嚴禁無阻火器車輛進入禁火區
13、氧氣瓶防火“八大忌”
(1)忌倒立。
(2)忌沾油脂。
(3)忌火烤。
(4)忌曝曬。
(5)忌將氣用盡。
(6)忌劇烈撞擊。
(7)忌混合運輸。
(8)忌超檢驗期使用。
第四章 安全警句篇1、警鐘長鳴
違章作業等于自殺,違章指揮就是殺人。
領導不把表率做,安全生產定砸鍋。
憑僥幸,耍大膽;出事故,后悔晚。
一人違章,眾人遭殃。隱患不除,危機四伏。
當安全教育鳴金收兵之際,便是事故偷營劫寨之時。
安全來自長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間麻痹。
講安全時閉上眼,出事故時傻了眼。
分析事故走過場,扯了枝葉留下根。
忽視安全抓生產是火中取栗,脫離安全求效益是水中撈月。
安全生產全家福,出了事故全家苦。
2、哲理啟示
小洞不補,大洞難堵;隱患潛伏,事故難除。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制度難保安全。
愚者以流血作為教訓,智者以教訓制止流血。
隱瞞一次事故隱患,等于埋下定時炸彈。
絆人的樁不在高,違章的事不在小。
大事化小教訓難找,小事化了后患不少。
管理基礎打得牢,安全大廈層層高。
要想把好安全關,思想工作要領先。
安全來自嚴謹,事故出于松散。
3、聯勞協作
眾人拾柴火焰高,人人把關基礎牢。
人人把關安全好,處處設防漏洞少。
一人把關一處安,眾人把關穩如山。
抓安全堅定不移,管安全理直氣壯。
在崗一分鐘,安全六十秒。
4、知心話語
高高興興上班,愉愉快快工作,平平安安回家。
上有老,下有小,出了事故不得了。
違章蠻干鑄成終身遺憾,遵章守紀伴你一生平安。
與其為昨天的失職而痛苦,不如用今天的盡職來彌補。
嘮嘮叨叨為你好,千叮萬囑事故少。
安全在于心細,事故出在大意。
班前沒有休息好,事故專門把你找。
快刀不磨會生銹,安全不抓出紕漏。
生命與安全一線牽,安全與幸福兩相連。
安全警鐘長鳴,幸福伴君同行。
事故在瞬間發生,安全從點滴做起。
千忙萬忙,安全莫忘。
5、規律探秘
責任心是安全之魂,標準化是安全之本。
心中有了規章,遇事不會驚慌。
做事不靠眾,累死也無用。
繩子總在最脆弱處斷開,事故易在“關鍵人”中發生。
事前不預防,出事徒悲傷
有一萬的把握,也要做防萬一的準備。
第五章 安全歌謠篇1、安全“十想”歌
一想個人安全歌,按章操作莫急躁。
二想國家損失少,大家都是安全哨。
三想愛妻恩愛情,安全之鐘常警鳴。
四想子女年幼小,安全尤似千斤挑。
五想年邁父母親,質量為本放在心。
六想美滿幸福家,生產安全人人抓。
七想爭創安全年,質量搞好保安全。
八想勞動貢獻多,安全換來豐碩果。
九想經濟效益高,安全為天最重要。
十想領導教誨語,保障安全創佳績。
2、電氣安全歌
電氣職工保安全,十大關鍵記心間。
日常檢修嚴控制,施工管理要規范。
故障處理按程序,聯鎖管理制度嚴。
分路不良要明示,搖把整匣嚴格管。
電氣機械雙加強,室內消防措施全。
特種設備莫輕視,勞動安全要實現。
安全規章須牢記,落實措施是關鍵。
干部職工齊努力,共創安全新局面。
3、職工安全“十個想”
上班之前想一想,乘車趕路不要慌。
橫穿馬路想一想,先看是否有車輛。
上崗之前想一想,防護用品穿載齊。
班前會上想一想,思想包袱全丟光。
接班之時想一想,崗位存在啥危險。
作業之中想一想,按規操作不違章。
維護檢修想一想,換牌掛牌重確認。
作業之后想一想,場地是否清通暢。
交班之時想一想,安全事項交對方。
事事處處想一想,安全生產有保障。
4、人身安全“十不干”
遵章學技術,不干違章活。
守紀聽指揮,不干冒險活。
教訓莫蠻干,不干玩命活。
安全忌湊合,不干僥幸活。
團結要齊心,不干賭氣活。
勞逸休息好,不干疲勞活。
施工勤檢查,不干粗心活。
心專莫閑談,不干溜號活。
照應多招呼,不干馬虎活。
問題找組織,不干包袱活。
5、安全十忌
一忌規程不落實,說是說來做是做。
二忌遇事亂指揮,不顧安全蠻干活。
三忌有錯顧臉面,違章行為怕人說。
四忌干活想自己,上下左右不配合。
五忌安全無措施,冒險蠻干事故多。
六忌習慣性操作,安全觀念太淡薄。
七忌責任不落實,發生事故亂推諉。
八忌檢查留死角。隱患不除終是禍。
九忌領導當好人,管理考核不嚴格。
十忌無事享太平,麻痹滋生要不得。
安全生產增效益,大顯身手有收獲。
勸君自愛多珍重,愿你一生都歡樂。
第六章 公司安全生產特點及安全常識篇第一節 安全色和安全標志安全色與安全標志是為了防止事故的發生,用形象而醒目的信息語言向人們提供了表達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信息。
1、安全色
我國規定了紅、藍、黃、綠四種顏色為安全色,其含義和用途為:
(1)紅色的含義為禁止、停止,主要用于禁止標志、停止信號,如機器、車輛上的緊急停止手柄或按鈕以及禁止人們觸動的部位。紅色也表示防火。
(2)藍色的含義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主要用于指令標志,如必須佩戴個人防護用具、道路指引車輛和行人行走方向的指令。
(3)黃色的含義為警告注意,主要用于警告標志、警戒標志,如廠內危險機器和坑池周圍的警戒線、行車道中線、機械齒輪箱的部位、安全帽等。
(4)綠色的含義為提示安全狀態通行,主要用于提示標志,車間內的安全通道、行人和車輛通行標志、消防設備和其他安全防護裝置的位置。
2、安全標志
安全標志是由安全色、幾何圖形和圖形符號所構成,用以表達特定的安全信息。目的是引起人們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預防發生事故。但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規程和防護措施。不包括航空、海運及內河航運上的標志。
安全標志分為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和提示標志四類。
(1)禁止標志的含義是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動。其幾何圖形為帶斜杠的圓環,斜杠和圓環為紅色,圖形符號為黑色,其背景為白色。
(2)警告標志的含義是使人們注意可能發生的危險。其幾何圖形是正三角形。三角形的邊框和圖形符號為黑色,其背景色為黃色。
(3)指令標志的含義是告訴人們必須遵守某項規定,其幾何圖形是圓形,其背景是具有指令意義的藍色,圖形符號為白色。
(4)提示標志的含義是向人們指示目標和方向,其幾何圖形是長方形,底色為綠色,圖形符號及文字為白色。但是消防的7個提示標志,其底色為紅色,圖形符號及文字為白色
第二節 消防基礎知識1、燃燒概述 :燃燒是可燃物質與助燃物質(氧或其他助燃物質)發生的一種發光發熱的強烈氧化反應。
2、燃燒的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點火源。三個條件缺一不可。因此,在防火工作中,控制火源是十分重要一環,一旦燃燒已經開始,反應正在進行,及時撲救火災尤為重要。
3、爆炸是物質的一種急劇的物理、化學變化。根據爆炸產生的原因及特征,爆炸現象可分為兩類:
(1)物理爆炸:其特點是爆炸前后物質的性質及化學成分沒有改變(僅發生壓力增大等),如輪胎、鍋爐、高壓氣瓶等爆炸均屬物理爆炸。
(2)化學爆炸:物態變化時發生極迅速的放熱化學反應,生成高溫、高壓產物,由此而引起的爆炸稱為化學爆炸,如危險化學品、炸藥、鞭炮等的爆炸。
4、化學品爆炸極限:可燃物質與空氣混合達到一定濃度時,在著火源的作用下會發生爆炸。爆炸最低濃度即爆炸下限,爆炸的最高濃度即爆炸上限。如:苯的爆炸極限為:爆炸下限1.2%(V/V),爆炸上限8%(V/V)
5、滅火的基本方法:根據物質燃燒原理,燃燒必須同時具備可燃物、助燃物和著火源三個條件,缺一不可。而一切滅火措施都是為了破壞已經產生的燃燒條件,或使燃燒反應中的游離基消失而終止燃燒。滅火的基本方法有四種:即減少空氣中的含氧量——窒息滅火法;降低燃燒物的溫度——冷卻滅火法;隔離與火源相近的可燃物——隔離滅火法;消除燃燒中的游離基——抑制滅火法。
(1)冷卻滅火法
冷卻滅火法,就是將滅火劑直接噴灑在燃燒著的物體上,將可燃物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從而使燃燒終止。這是撲救火災最常用的方法。冷卻的方法主要是采取噴水或噴射二氧化碳等其它滅火劑,將燃燒物的溫度降到燃點以下。滅火劑在滅火過程中不參與燃燒過程中的化學反應,屬于物理滅火法。
在火場上,除用冷卻法直接撲滅火災外,在必要的情況下,可用水冷卻尚未燃燒的物質,防止達到燃點而起火。還可用水冷卻建筑構件、生產裝置或容器設備等,以防止它們受熱結構變形,擴大災害損失。
(2)隔離滅火法
隔離滅火法,就是將燃燒物體與附近的可燃物質隔離或疏散開,使燃燒停止。這種方法適用撲救各種固體、液體和氣體火災。
采取隔離滅火法的具體措施有:將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質,從燃燒區內轉移到安全地點;關閉閥門,阻止氣體、液體流入燃燒區;排除生產裝置、設備容器內的可燃氣體或液體;設法阻攔流散的易燃、可燃液體或擴散的可燃氣體;拆除與火源相毗連的易燃建筑結構,造成防止火勢蔓延的空間地帶;采用泥土、黃沙筑堤等方法,阻止流淌的可燃液體流向燃燒點
(3)窒息滅火法
窒息滅火法,就是阻止空氣流人燃燒區,或用不燃物質沖淡空氣,使燃燒物質斷絕氧氣的助燃而熄滅。這種滅火方法適用撲救一些封閉式的空間和生產設備裝置的火災。
在火場上運用窒息的方法撲滅火災時,可采用石棉布、浸濕的棉被、濕帆布等不燃或難燃材料,覆蓋燃燒物或封閉孔洞;用水蒸氣、惰性氣體(如二氧化碳、氮氣等)充人燃燒區域內;利用建筑物上原有的門、窗以及生產設備上的部件,封閉燃燒區,阻止新鮮空氣進入。此外在無法采取其它撲救方法而條件又允許的情況下,可采用水或泡沫淹沒(灌注)的方法進行撲救。
采取窒息滅火的方法撲救火災,必須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A、燃燒的部位較小,容易堵塞封閉,在燃燒區域內沒有氧化劑時,才能采用這種方法。
B、采取用水淹沒(灌注)方法滅火時,必須考慮到火場物質被水浸泡后能否產生不良后果。
C、采取窒息方法滅火后,必須在確認火已熄滅時,方可打開孔洞進行檢查。嚴防因過早地打開封閉的房間或生產裝置的設備孔洞等,而使新鮮空氣流人,造成復燃或爆炸。
D、采取惰性氣體滅火時,一定要將大量的惰性氣體充人燃燒區,以迅速降低空氣中氧的含量,窒息滅火。
(4)抑制滅火法
抑制滅火法,是將化學滅火劑噴人燃燒區使之參與燃燒的化學反應,從而使燃燒反應停止。采用這種方法可使用的滅火劑有干粉和囟代烷滅火劑及替代產品。滅火時,一定要將足夠數量的滅火劑準確地噴在燃燒區內,使滅火劑參與和阻斷燃燒反應。否則將起不到抑制燃燒反應的作用,達不到滅火的目的。同時還要采取必要的冷卻降溫措施,以防止復燃。
采用哪種滅火方法實施滅火,應根據燃燒物質的性質、燃燒特點和火場的具體情況,以及消防技術裝備的性能進行選擇。有些火災,往往需要同時使用幾種滅火方法。這就要注意掌握滅火時機,搞好協同配合,充分發揮各種滅火劑的效能,迅速有效地撲滅火災。
6、滅火器的用法
(1)泡沫滅火器:用來撲救汽油、煤油、柴油和木材等引起的火災。使用時一手握提環,一手托底部,將滅火器顛倒過來搖晃幾下,泡沫就會噴射出來。注意滅火器不要對人噴,不要打開筒蓋,不要和水一起噴射。
(2)干粉滅火器:是一種通用的滅火器材,用于撲救石油及其產品、可燃氣體、電氣設備的初起火災。使用時,一手握住噴嘴,對準火源,一手向上提起拉環,便會噴出濃云般的粉霧,覆蓋燃燒區,將火撲滅。干粉滅火器要注意防止受潮和日曬,嚴防漏氣。每半年檢查一次。
(3)二氧化碳滅火器:主要適用于各種易燃、可燃液體、可燃氣體火災,還可撲救儀器儀表、圖書檔案、工藝器和低壓電器設備等的初起火災。應將噴嘴直接對準火焰噴射,以便迅速蒸發出二氧化碳氣體,將火熄滅,滅火時,切勿用手觸噴射筒,以防凍傷。
(4)手提式:先把滅火器上下顛倒幾次,使桶內干粉松動,拔下保險銷,一只手握住噴嘴,另一只手用力壓下按把,噴嘴對準火焰根部即可將初期火災撲滅。
(5)推車式:一般由兩人操作,使用時將滅火器迅速接到或推到火場,在距離起火點10米處停下,一人將滅火器放穩,然后拔出保險銷,迅速展開噴射軟管,拿住噴槍,對準火焰根部,另一人壓下按把,噴粉滅火。
7、我國消防工作的方針:“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8、發生火災如何報警:發生火災應及時撥通火警電話“119”,報警時應講清以下內容:(1)著火單位名稱、詳細地址;(2)著火部位、著火物質、火情大小;(3)報警人姓名、報警電話號碼;(4)到門口迎接消防車。
9、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器
對于各類不同的生產場合和檢測要求,選擇合適的氣體檢測儀是每一個從事安全和衛生工作的人員都必須十分注意的。
(1)確認所要檢測氣體種類和濃度范圍:
每一個生產部門所遇到的氣體種類都是不同的。在選擇氣體檢測儀時就要考慮到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如果甲烷和其它毒性較小的烷烴類居多,選擇LEL檢測儀無疑是最為合適的。這不僅是因為LEL檢測儀原理簡單,應用較廣,同時它還具有維修、校準方便的特點。如果存在一氧化碳、硫化氫等有毒氣體,就要優先選擇一個特定氣體檢測儀才能保證工人的安全。如果更多的是有機有毒有害氣體,考慮到其可能引起人員中毒的濃度較低,比如芳香烴、鹵代烴、氨(胺)、醚、醇、脂等等,就應當選擇前章介紹的光離子化檢測儀,而絕對不要使用LEL檢測器應付,因為這可能會導致人員傷亡。
如果氣體種類覆蓋了以上幾類氣體,選擇一個復合式氣體檢測儀可能會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確定使用場合:
工業環境的不同,選擇氣體檢測儀種類也不同。
A、 固定式氣體檢測儀:
在工業裝置上和生產過程中使用較多的檢測儀。它可以安裝在特定的檢測點上對特定的氣體泄漏進行檢測。固定式檢測器一般為兩體式,有傳感器和變送組成的檢測頭為一體安裝在檢測現場,有電路、電源和顯示報警裝置組成的二次儀表為一體安裝在安全場所,便于監視。它的檢測原理同前節所述,只是在工藝和技術上更適合于固定檢測所要求的連續、長時間穩定等特點。它們同樣要根據現場氣體的種類和濃度加以選擇,同時還要注意將它們安裝在特定氣體最可能泄漏的部位,比如要根據氣體的比重選擇傳感器安裝的最有效的高度等等。
B、 便攜式氣體檢測儀:
由于便攜式儀器操作方便,體積小巧,可以攜帶至不同的生產部位,電化學檢測儀采用堿性電池供電,可連續使用1000小時;新型LEL檢測儀、PID和復合式儀器采用可充電池(有些已采用無記憶的鎳氫或鋰離子電池),使得它們一般可以連續工作近12小時,所以,作為這類儀器在各類工廠和衛生部門的應用越來越廣。 如果是在開放的場合,比如敞開的工作車間使用這類儀器作為安全報警,可以使用隨身佩戴的擴散式氣體檢測儀,因為它可以連續、實時、準確地顯示現場的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這類的新型儀器有的還配有振動警報附件---以避免在嘈雜環境中聽不到聲音報警,并安裝計算機芯片來記錄峰值、STEL(15分鐘短期暴露水平)和TWA(8小時統計權重平均值)---為工人健康和安全提供具體的指導。 如果是進入密閉空間,比如反應罐、儲料罐或容器、下水道或其它地下管道、地下設施、農業密閉糧倉、鐵路罐車、船運貨艙、隧道等工作場合,在人員進入之前,就必須進行檢測,而且要在密閉空間外進行檢測。此時,就必須選擇帶有內置采樣泵的多氣體檢測儀。因為密閉空間中不同部位(上、中、下)的氣體分布和氣體種類有很大的不同。比如:一般意義上的可燃氣體的比重較輕,它們大部分分布于密閉空間的上部;一氧化碳和空氣的比重差不多,一般分布于密閉空間的中部;而象硫化氫等較重氣體則存在于密閉空間的下部(如圖所示)。同時,氧氣濃度也是必須要檢測的種類之一。另外,如果考慮到罐內可能的有機物質的揮發和泄漏,一個可以檢測有機氣體的檢測儀也是需要的。因此一個完整的密閉空間氣體檢測儀應當是一個具有內置泵吸功能----以便可以非接觸、分部位檢測;具有多氣體檢測功能----以檢測不同空間分布的危險氣體,包括無機氣體和有機氣體;具有氧檢測功能----防止缺氧或富氧;體積小巧,不影響工人工作的便攜式儀器。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進入密閉空間的工作人員的絕對安全。 另外,進入密閉空間后,還要對其中的氣體成分進行連續不斷的檢測,以避免由于人員進入、突發泄漏、溫度等變化引起揮發性有機物或其它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變化
第三節 勞動防護用品勞動防護用品是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人員配備的,使其在勞動過程中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危害的個人防護裝備。
勞動防護用品種類很多,主要介紹3種分類方法:
1、按勞動防護用品防護性能分類: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和一般勞動防護用品
(1)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又分為6大類
A、頭部護具類:安全帽
B、呼吸護具類:防塵口罩;過濾式防毒面具;自給式空氣呼吸器;長管面具
C、眼(面)護具類:焊接眼面防護具;防沖擊眼護具
D、防護服類:阻燃防護服;防酸工作服;防靜電工作服
E、防護鞋類:保護足趾安全鞋;防靜電鞋、導電鞋;防刺穿鞋;膠面防砸安全靴
電絕緣鞋;耐酸堿皮鞋;耐酸堿膠靴;耐酸堿塑料模壓靴
F、防墜落護具類:安全帶;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立網
(2)一般勞動防護用品:未列入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目錄的勞動防護用品,如一般的工作服、手套等
2、按勞動防護用品防護部位分類:頭部、呼吸器官、顏面部、聽覺、手部、足部、軀干等
3、按勞動防護用品的用途分類:如按預防職業病的用途可分為,防塵用品、防毒用品、
防噪聲用品、防振動用品等
第四節 公司裝置特點及事故風險描述1單位概況
2.3事故風險描述xx有限公司主要設備設施有:沖剪壓設備、數控切割設備、機械加工設備、行車、龍門吊、天燃氣熱水鍋爐(常壓鍋爐)、空壓機等;公司生產工藝有沖剪壓、電氣焊、噴涂、鋼結構裝配等,危險因素較多,車輛傷害、機械傷害、高處墜落、觸電、起重傷害、危險化學品事故、壓力容器爆炸、變配電室等生產安全事故。
按照《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1995)。《GB13690-2009 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 通則》。《易燃易爆危險點分級管理要求》(GJB6219-2008)。標準劃分,公司現有三級危險點3個。
結合xx有限公司現有生產實際情況,目前存在較大風險的是天燃氣鍋爐房、空壓機儲氣罐、乙炔氣瓶存放點、變配電室等區域,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是火災、爆炸、觸電等。
依據GB6441—19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對xx有限公司生產過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分析,確認存在火災、起重傷害、機械傷害、觸電、車輛傷害、高處墜落、其他傷害等危險有害因素。危險有害因素表如下:
xx有限公司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布表
危險有害 因素 單 位 | 車輛 傷害 | 機械 傷害 | 起重 傷害 | 觸電 | 火災 | 高處 墜落 | 壓力容器爆炸 | 其他 傷害 |
一車間 | √ | √ | √ | √ | √ | √ | ||
二車間 | √ | √ | √ | √ | √ | √ | ||
三車間(機加車間) | √ | √ | √ | √ | √ | √ | ||
空壓機存放點 | √ | |||||||
天燃氣鍋爐房 | √ | √ | √ | |||||
配電室 | √ | √ | √ | |||||
各部門 | √ | √ | √ | √ |
2.4.1重大危險源辨識依據
(一)按照GB18218-2009《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辨識依據是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及其數量,單元內存在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規定的臨界量,即被定為重大危險源。單元內存在的危險化學品的數量根據處理危險化學品種類的多少區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單元內存在的危險化學品為單一品種,則該危險化學品的數量即為單元內危險化學品的總量,若等于或超過相應的臨界量,則定為重大危險源。
單元內存在的危險化學品為多品種時,則按式(1)計算,若滿足式(1)則定義為重大危險源:
q1/Q1 q2/Q2 …… q n /QN≥1 (1) 式中
q1,q2,… ,q n—-每種危險化學品實際存在量,單位為噸(t);
Q1,Q2,,…,QN—-與各危險化學品相對應的臨界量,單位為噸(t);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參考“重大危險源申報登記的范圍”辨識公司危險源,主要存在危險化學品使用、涂裝作業、用電三類。
2.4.2 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辨識,確定xx有限公司生產車間作業使用乙炔、乙炔瓶存放點、油漆存放點未構成重大危險源;按照(《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蒸汽鍋爐若額定蒸汽壓力大于2.5MPa,且額定蒸發量大于等于10t/h,則為重大危險源;熱水鍋爐額定出水溫度大于等于120℃,且額定功率大于等于14MW,則為重大危險源。
本公司鍋爐房鍋爐是天燃氣熱水鍋爐(常壓鍋爐),規格型號:PEGASUSF2S77,是普通常壓熱水鍋爐,進出水溫度為90°/70°,未構成重大危險源。
2、周邊情況
3、事故風險描述
xx有限公司主要設備設施有:生產工藝流水線、銑床、鏜床、鉆床、數控切割、配電設備等,xx有限公司主要擁有面定輪閘門、平面滑動閘門、弧形閘門等多種系列的水工金屬結構產品生產能力,xx有限公司存在生產任務重、生產工藝繁多的特點,危險因素較多,涉及火災、觸電、急性工業中毒、壓力容器爆炸、車輛傷害、機械傷害、高空墜落、變配電室等安全生產事故。
第七章 安全管理知識篇1、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
其中企業負責就是說企業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企業從創建、生產準備到生產過程的全過程都要保證人員、設備、環境的安全,不能只講經濟效益,忽視安全。
勞動者遵章守紀就是要求每個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規章,以及本行業的規章制度,
2、安全生產概況的說,安全生產是為了使生產過程在符合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的,防止發生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生產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險、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與健康、設備和設施免受損壞、環境免遭破壞的總稱。
3、安全生產“五要素”安全生產“五要素”是指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責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
(1)安全文化,即安全意識,是存在于人們頭腦中,支配人們行為是否安全的思想。
(2)安全法制,是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執法。主要內容包括:宣傳和學習《安全生產法》及配套法規和安全標準,同時企業要結合實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安全責任,主要是指搞好安全生產的責任心。主要涵義有兩層:企業是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一把手”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各級政府是安全產的監督管理主體,具有監管責任。
(4)安全科技,是指安全生產科學與技術。主要內容有:企業要采用先進實用的生產技術,組織安全生產技術研究開發。
(5)安全投入,是指保證安全生產必須的經費。企業是安全投資主體,要按規定從成本中列支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加強財務審計,確保專款專用。
4、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管理是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所謂安全生產管理,就是針對人們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問題,運用有效的資源,發揮人們的智慧,通過人們的努力,進行有關決策、計劃、組織和控制等活動,實現生產過程中人與機器設備、物料、環境的和諧,達到安全生產的目標。安全生產管理包括安全生產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監督檢查、工藝技術管理、設備設施管理、作業環境和條件管理等。
5.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安全生產檢查與隱患治理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會議制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設施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作業現場的管理制度等等。
6、安全生產責任制6.1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
6.2公司、部門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級領導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必須在各自的工作職責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6.3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有崗必有責,公司的每一個職工必須在自己的崗位上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6.4班組長安全職責
6.4.1貫徹執行公司、部門、車間對安全生產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
6.4.2組織職工學習并貫徹執行公司、部門、車間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6.4.3組織并參加安全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6.4.4負責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崗位三級安全教育。
6.4.5負責班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力量消除,并報告上級。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6.4.6搞好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督促教育職工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6.4.7搞好班組安全生產競賽,表彰先進,總結經驗。
6.4.8抓好班組建設,提高班組管理水平。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齊、清潔,實現文明生產,并做好班組的思想政治工作。
6.5員工安全職責
6.5.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6.5.2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6.5.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并保護現場,作好詳細記錄。
6.5.4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6.5.5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5.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6.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防訓練。
6.5.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各種指令。對他人明顯違章作業有權勸阻和制止。
7、怎樣理解“安全生產,重在預防”?安全生產以預防為主,變被動為主動,變事后處理為事前超前預防,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7.1及時消除生產裝置中的各類隱患,采用先進的安全防護裝置。
7.2不斷提高判斷和處理事故的能力,掌握設備和環境的變化,做好檢測工作。
7.3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設備、裝置,禁止投入運行。
8、什么是事故隱患泛指生產系統中可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
9、什么是重大危險源廣義上說,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的危險源就是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解釋是: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的或者臨時的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10、容易發生事故的幾種心理狀態(1)自認為有經驗,操作前不認真檢查。
(2)圖省事,抱有僥幸心理。
(3)工作忙亂,沒有認識到危險性。
(4)認為作業較簡單,不需要采取防范措施。
11、安全生產管理中“五查”的內容:(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認識是否正確,安全責任心是否強。
(2)查制度。查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有無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3)查紀律。查安全紀律、勞動紀律和工藝紀律的執行情況。
(4)查領導。查領導是否把安全工作擺到議事日程上。
(5)查隱患。查各項隱患是否按時整改。
第八章 職業衛生篇1、職業衛生“三同時”原則“三同時”是指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技術的改造工程項目中,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2、什么是勞動保護?勞動保護是企業和用人單位采取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消除勞動者勞動生產過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條件及行為,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
3、我國勞動保護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4、化學毒物對人體的危害:(1)破壞中樞神經系統,如環己醇、環己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氫等中毒表現為頭昏、頭痛、失眠、興奮等。
(2)損壞呼吸系統,如液氨、濃氨水等引起鼻炎、氣管炎等。
(3)損壞血液系統,如一氧化碳、苯中毒能使血液的轉氧功能發生障礙,出現窒息性狀態。
(4)皮膚潰爛。如強酸、強堿等化學藥品可導致皮膚潰爛。
(5)化學毒物產生的氣體:①有毒氣體是通過人的呼吸器官在人體內部對人體內部其它組織器官造成危害的氣體,如硫化氫、氰化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氣體。由于這些氣體在人體內部一般起的作用是抑制人體內部組織或細胞的換氧能力,引起肌體組織缺氧而發生窒息性中毒,因此也叫窒息性氣體。
②腐蝕性氣體一般是消毒氣體如氯氣、臭氧氣體、二氧化氯氣體等發生泄露時,對人體的呼吸系統起腐蝕作用產生毒害。
③而易燃易爆氣體則通過與空氣混合產生一定比例時遇明火引起燃燒甚至爆炸而造成生命危害,如甲烷、氫氣等。
5、有毒物品進入人體的途徑。(1)皮膚
毒物經毛囊空間達到皮脂腺,小部分通過汗腺進入人體,直接進入血液系統。
(2)呼吸道
企業中的各類危險化學品經化學反應產生的有毒氣體和易揮發性液體毒物,主要是從呼吸道進入人體。此類毒物在化工企業居多。
(3)消化道
誤食、不講衛生;經鼻咽部混入其分泌物中,無意被吞入。
6、幾種毒物的簡單介紹和救護常識。(1)氫氧化鈉(燒堿)的中毒、泄露處理及急救措施
(a)氫氧化鈉,化學式為NaOH,俗稱燒堿、火堿、片堿、苛性鈉(香港亦稱“哥士的”),為一種具有高腐蝕性的強堿,一般為片狀或顆粒形態,易溶于水并形成堿性溶液,可增強水的導電性。
氫氧化鈉為白色半透明結晶狀固體。其水溶液有澀味和滑膩感。
密度:2.130g/cm3
熔點:318.4℃
沸點:一個標準大氣壓下為1390℃
溶解性:極易溶于水,溶解時放出大量的熱。易溶于水、乙醇以及甘油。
潮解性:氫氧化鈉在空氣中易潮解。
吸水性:固堿吸濕性很強,露放在空氣中,吸收空氣中的水分子,最后會完全溶解成溶液,但液態氫氧化鈉沒有吸濕性。
相對分子質量:40.00
(b) 中毒處置:侵入途徑——吸入、食入。
氫氧化鈉有強烈刺激和腐蝕性。粉塵或煙霧會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蝕鼻中隔,皮膚和眼與NaOH直接接觸會引起灼傷,誤服可造成消化道灼傷,黏膜糜爛、出血和休克。
氫氧化鈉不會燃燒,遇水和水蒸氣大量放熱,形成腐蝕性溶液;與酸發生中和反應并放熱;具有強腐蝕性;危害環境。
氫氧化鈉燃燒(分解)產物:可能產生有害的毒性煙霧。
(c) 防護措施
呼吸系統防護:必要時佩帶防毒口罩。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防護服:穿工作服(防腐材料制作)。小心使用,小心濺落到衣物、口鼻中
手防護:戴橡皮手套。
其它: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個人清潔衛生。
(d)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可用5~10%硫酸鎂溶液清洗,或在沒有硫酸鎂溶液情況下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3%硼酸溶液沖洗。或在沒有硼酸溶液的情況下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少量誤食時立即用食醋、3~5%醋酸或5%稀鹽酸、大量橘汁或檸檬汁等中和;給飲蛋清、牛奶或植物油并迅速就醫,禁忌催吐和洗胃。
(e) 泄漏處理:
隔離泄漏污染區,周圍設警告標志,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學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用清潔的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以少量NaOH加入大量水中,調節至中性,再放入廢水系統。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處理無害后廢棄。
(2)一氧化碳的中毒、泄露處理及急救措施
(a)一氧化碳的物理性質:一氧化碳通常是無色、無味、有毒的氣體,密度比空氣略小,難溶于水。
(b)一氧化碳的毒性:CO和人體血紅蛋白 的結合力比氧與血紅蛋白的結合力強,人吸入CO會造成人體缺氧,嚴重者會致死。
(c)中毒處置——現場急救
①立即將病人移離中毒現場,置于新鮮空氣處,如為密閉空間內應立即開窗通風,松開病人衣領、褲帶。保持呼吸道通暢,注意保暖。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心肺復蘇。
②迅速糾正缺氧。這是搶救CO中毒患者的關鍵。迅速給氧是糾正缺氧最有效的方法。輕度中毒者給予鼻導管或面罩低流量吸氧,中重度中毒者給予高流量吸氧,氧流量為8~10 L/min(時間不超過24 h,以免發生氧中毒)。
(d)泄漏應急處理:視條件切斷氣源,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至安全地帶,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如有可能,將漏出氣用排風機送至空曠地方或裝設適當噴頭燒掉。防止泄漏氫氣進入封閉空間。氣瓶泄漏可移至空曠處緩慢放空。
消除方法:合理通風,加速擴散。
(3)天然氣的中毒、泄露處理及急救措施
1)天然氣危險概述: 天然氣是一種火災和爆炸危險性較大的混合氣體,含有大量的低分子烷烴混合物,以烴類中的甲烷、乙烷、丙烷和丁烷為主,屬甲類易燃、易爆氣體,其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極易燃燒爆炸。其密度比空氣小,如果出現泄漏則能無限制地擴散,易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且能順風飄動,形成著火爆炸和蔓延擴散的重要條件,遇明火回燃。
(4)油漆和稀料危險特性
1)油漆危險特性概述:油漆危險性類別:第3.2類 易燃液體,主要成分:混合物,有機混合溶劑。外觀與性狀:有刺激性氣味的易揮發液體。
危險特性: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物質能發生強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流速過快易產生和積聚靜電。在高溫、高熱環境下受熱的容器有爆裂危險。
2)稀料的概述:
1.物理和化學特性:
稀料是無色透明液體,不溶于水,是石油的直接餾分,它同汽油一樣,屬易燃易爆危險品。
稀料的冰點為零下116℃,沸點為 34.6℃,閃點為零下45℃,爆炸極限為1.85~36.5%。極易揮發。腐蝕皮膚。
2.危險性:
絕緣性較強,很容易產生靜電。如果用塑料桶裝稀料,反復搖晃后,內部可產生高達15000伏的靜電,一旦放電,即可釀成火災
稀料對塑料還有軟化作用,盛裝稀料過久,塑料就會軟化破口而滲漏出稀料,因而發生火災的可能性就更大。
稀料極易揮發,在短時間內揮發的油氣可以擴散到數米以外乃至數10米,如果遇到火種,即可著火,當油氣著火后,火焰會沿著氣流相反的方向回火,從而引起猛烈的大面積燃燒。
3.使用與保護:
運輸和使用時使用乳膠手套等防護用品,禁止接觸皮膚。
4.防護措施:
稀料使用場所,應該嚴格控制油氣在空中的濃度,不得超過0.3毫克/升。一旦發現油氣超標,應積極采取措施加強通風換氣,降低其濃度,使之達不到爆炸濃度極限。
運輸稀料時,不得野蠻裝卸,應輕裝輕卸,防止摩擦、震蕩。利用汽車運輸時,應在貯罐尾部安裝金屬鏈條接地,以導除靜電電荷,防止火災的發生。在使用、貯存稀料的場所,不得有火源,安裝的電器設備必須是防火防爆型的。不要用塑料桶盛裝稀料,應用金屬容器。輸導稀料的導管不宜用塑料管,金屬導管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措施。利用稀料清洗涂裝工具時,應格外小心,防止摩擦產生靜電而引發火災。
5.安全處理
運輸、儲存倉庫、使用場所應配備足夠的滅火設備,如干粉、二氧化碳、鹵代烷滅火器等。發生稀料火災,不可用水撲救,只能用化學滅火劑撲救。當滅火劑不夠時,也可用沙土撲救。
7、職業性危害因素在生產過程中、勞動過程中、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害從業人員健康的因素,稱為職業性危害因素。如生產焊接粉塵、高溫、低溫、噪聲、振動、射線等。
8、自救、互救的方法(1)心臟復蘇術:心臟停止跳動后的搶救方法,在現場搶救中可應用心前區叩擊術和胸外心臟擠壓術。
在心臟停止跳動后的一二分鐘內,心臟的應激性增強,叩擊心前區往往可使心臟復跳。
操作方法:當發現心臟停跳后,立即用拳頭叩擊心前區。拳擊力中等(能激起胸內震動的力量),一般連續叩擊3-5次。并觀察脈搏、心跳,如出現心跳,就說明復蘇成功。若沒有成功即應放棄,改為胸外心臟按壓術。
(2)胸外心臟按壓術
這種方法是通過按壓胸骨下端而間接地壓迫左右心室,使血流進入主動脈和肺動脈,建立有效的循環,為心跳恢復創造條件。
操作方法:傷員仰臥在硬板床或地上,術者一掌根部置于患者胸骨下端,另一掌交叉重疊于手背上,以肘和臂力有節律地、沖擊式地向患者脊柱后方垂直下壓,以能壓下3~5厘米的深度為宜。壓后迅速抬手,使胸骨復位(手不離開胸),利于心臟舒張。連續按壓每分鐘60~80次。胸外按壓時應經常檢查按壓效果。主要是觀察頸動脈和股動脈有無搏動,如無效應考慮操作方法和壓力不當,及時改進。因為無效的按壓不僅起不到治療作用,反而延誤搶救時間。
按壓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A、按壓位置要正確。否則不僅無效,且會出現肋骨骨折、氣胸、心包出血、胃內容物反流窒息等。
B、開始按壓時不要用力過猛,最初2~3次用力小些,以摸索患者胸廓的彈性。
C、在胸外心臟按壓時,必須配合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D、新生兒可用2~3個手指進行按壓。
E、按壓與抬手及其間歇的時間為1:2:3,三者分清就顯得有節奏而不能停頓。
呼吸復蘇術一般與心臟復蘇術同時進行,常用的有口對口人工呼吸和人工加壓呼吸(需要器械)兩種方法。
第九章 安全通則篇第一節 操作、檢修安全要求1、操作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技術指標,不允許超過規定的溫度、壓力、流量等。
2、在加減量操作中應該緩慢,不可操作過急,以防止氣體沖擊震裂設備和管線。
3、放空時閥門開啟應緩慢,防止突然開大產生靜電,以不超過25米/秒為宜,尤其夏季更應注意,如有雷擊應停止放空。
4、壓縮機應維持正壓,防止吸入空氣而發生爆炸。
5、在漏有毒氣的地方工作時應帶防毒面具,并至少有二人在場,以便監護。
6、開啟蒸汽管道閥門時,應慢慢開啟,待管子溫度逐漸提高后方可全開,并排放冷凝水。
7、檢修密閉容器,應放盡壓力,排除有毒介質,上好盲板,使之與系統隔絕,并用惰性氣、蒸汽、水進行置換,拆出人孔蓋,經分析合格后,方可進行檢修工作,并需有二人以上監護,如需動火,經有關部門批準,需用照明時,應采取防爆措施。
8、禁止帶壓力抽插盲板和使用不合格的盲板。
9、抽插有毒介質的盲板時,非工作人員一律離開現場,工作人員必須戴上防毒面具,并有人監護。
10、法蘭、盤根漏氣,不允許帶壓擰緊螺栓,防止螺栓擰斷或盤根沖擊傷人。
11、傳動設備的皮帶輪、聯軸器、明齒輪、砂輪等危險部分都要安裝防護罩,運行期間,禁止拿掉。
12、更換有壓力或有毒介質的管道、法蘭、閥門時,應放盡壓力,排除有毒介質后,十分小心地漸漸松開,確已無介質時,始可全部松開。
13、傳動設備檢修完畢后,應將防護裝置完整地安上。
14、檢修有電的機器設備時,應先通知電工切斷電源,否則禁止工作。
15、進行起重工作時,應先檢查一切工具、繩、卡是否完備合用,不合質量的禁用,起重時禁止下面行人或工作。
16、高空作業,工作前應先檢查臨時架是否牢固,2米以上應系安全帶,安全帶要有質量保證。
17、分層作業,下層工作者應戴安全帽,上層工作者應將工具備件妥善放置,不得從上面向下扔東西,以免傷人。
18、各種設備必須建立使用、檢查、維修、保養制度,不準超溫、超壓、超負荷和帶病運行。
19、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裝置必須保持齊全,靈敏可靠。
20、更換或拆除有壓力或有毒介質的管道、法蘭、閥門時,應將壓力卸至零位,打開放空閥,安全分析合格后,方準進行檢修。
21、經常處于開或關的閥門上應掛上“禁止”標志或實行鉛封。
22、高大設備、建筑要設可靠的避雷裝置,電機要設繼電保護,快速熔斷保護裝置。
23、拆脫的電線頭必須用絕緣布包扎,搶救觸電者必須先切斷電源,用干木、塑質物挑開電線后,方可接觸電擊者。
24、生產場所應保持整齊和清潔,為生產所設的坑、溝、池必須有蓋板或圍欄、平臺必須有欄桿。
25、車間、庫房應設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生產區和生活區應設置一定數量的消防栓,,并定期檢查、維修、管理。
26、電機、高溫設備、管道不允許烘烤衣服或其它易燃物品。
第二節 一般電氣安全要求1、電氣設備必須設有可熔保險器或自動開關。
2、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可能由于絕緣損壞而帶電的,必須根據技術條件,采取保護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在三相四線制系統中,不允許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地,一部分設備保護接零。
3、運轉設備的馬達必須有良好的接地。
4、當電氣設備進行修理時,在開關處,應掛上標志“有人工作,禁止合閘”。
5、臨時線路的架設,其對地距離室內不得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必須排列整齊,不能從內有易燃、易爆和高溫潮濕的設備上繞過。
6、除特許者外,一般不得從事帶電修理工作。
7、任何電氣設備未經證實無電時,一般當有電對待。
8、保險熔斷了,嚴禁用其它金屬導體代用。
9、在任何情況下,非專職電工,不準私自安拆電燈、移動電線、接電線、電鉆、電焊、電風扇等電氣設備。
10、電氣設備要注意保護,防止進水或蒸汽。
11、在調換燈炮時,必須拉下開關,然后再進行更換。
12、禁止在電線上曬衣物和懸掛東西。
13、電氣設備著火,應先切斷電源,然后用四氯化碳、干粉、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滅火,不得使用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
14、嚴禁用汽油、熔劑油擦洗電氣設備及變配電室內地面等。
15、嚴禁使用金屬器具(如鋼卷尺)接近帶電的電氣設備。
16、無人配電室、變壓器間、動力箱等要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持門窗完整,非電氣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室。
17、電氣設備停車在24小時后再開車時,應經電工測量絕緣電阻,并經電工允許后方可使用。
18、進入配電室或運轉設備附近,應扣緊衣褲、袖口、戴好帽子,禁止穿帶釘子鞋、短衣等,女同志的頭發必須全部壓入帽內,在室內嚴禁說笑打鬧,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室
第三節 防火防爆安全注意事項1、生產區、禁火區內一律禁止吸煙和無證動火。
2、生產區內需動火者,應辦理動火手續,經過批準,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動火。
3、不遵守安全規定的錯誤行為,任何人都有權制止。
4、可燃燒的物品及能引起燃燒的化學藥品的存放地點,禁放木板、草席、紙張等物品。
5、車間內用過的帶油棉紗布不可亂丟,應集中存放。
6、高溫設備、管道或旁邊,禁止烘烤衣物或其它可燃燒的物品。
7、電氣設備防爆型裝置應經常進行檢查有無損壞,如有損壞應及時進行修理或更換,以免發生電火花而造成著火或爆炸事故。
8、嚴禁用汽油、易揮發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9、嚴禁未經批準的各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罐區及易燃易爆區。
10、嚴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學危險品。
11、 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隨意挪用或損壞消防設施。
第四節 液化石油氣鋼瓶使用安全須知液化石油氣鋼瓶是一種輕便的儲氣裝置,屬于家庭炊事灶具,在公司多用于食堂、生產車間。由于氣瓶使用在廚房和車間環境潮濕、容易發生瓶體腐蝕;氣瓶閥門經常開關容易發生泄漏;瓶體內部儲氣長期受壓等不安全因素較多,在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使用上細小的忽略將會給您的生命及生活帶來困擾及麻煩,在此提示您,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請注意安全防范:
1、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應選用合格和經過檢驗的液化石油氣鋼瓶,使用時,應先打開鋼瓶角閥,后打開燃氣器具閥門。用后應先關閉鋼瓶角閥,后關閉燃氣器具閥門。嚴禁只關燃氣器具閥門,不關鋼瓶角閥。
2、連接液化石油氣鋼瓶與燃氣器具的軟管長度不得超過3米或短于0.5米,軟管兩端必須用卡箍緊固,發現軟管老化、破損、開裂應及時更換,不能穿門過墻使用軟管。
3、嚴禁用熱源對液化石油氣鋼瓶加溫;不得碰撞敲打,不得接近熱源,火源或與化學危險物品混存;嚴禁采用熱水燙、烘烤、火燒等方法對鋼瓶加熱;嚴禁搖晃、扳倒鋼瓶用氣;用戶在臨睡前、外出前和使用后,請別忘了將鋼瓶角閥擰緊;嚴禁擅自排放鋼瓶內的殘液;嚴禁摔砸鋼瓶和擅自拆卸瓶閥等附件。
4、每次用氣后,應對液化石油氣鋼瓶角閥和燃氣器具的關閉情況進行檢查,以防漏氣。
5、使用50千克液化石油氣鋼瓶時,應設有獨立間或隔墻,鋼瓶的存放量不能超過4個;地下室、半地下室嚴禁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6、不能在氣瓶間休息或睡覺。
7、使用液化石油氣時不要離人,鍋、壺不宜盛水過滿;不要讓老弱病殘、精神不正常的人使用;要教育兒童不要玩弄灶具;鋼瓶灌裝量不得超過容器容積的85%。
8、要經常檢查液化石油氣鋼瓶及灶具,特別是連接處,發現氣瓶后面膠管、灶具等處有輕微泄漏問題應立即關緊氣閥,并及時打開門窗通風。檢查泄露之處可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試漏。
9、裝有液化石油氣的鋼瓶不得存放在臥室、辦公室、公共場所和重要設備場所。應嚴防高溫和陽光曝曬。在廚房里鋼瓶與灶具要保持1---1.5米的距離,并不得與其他火源同室布局。
10、液化石油氣在使用過程中,往往要剩一些殘液,殘液中也含有一定濃度的液化石油氣,當其揮發到空氣中,與之形成爆炸混合氣體時,遇明火即會轟燃。將殘液倒入水中,因其比空氣重,不溶于水,就飄浮在水面,隨時有引起火災爆炸的危險。所以,殘液應由充灌單位統一回收,用戶不要自行處理。
11、若液化石油氣泄漏,遇明火、電火花或磨擦火星都會造成事故,在發現室內液化石油氣大量泄漏時,家庭內所有電器均應保持原有狀態,既不能關閉,也不能開啟,電話機也不能使用。應該輕開下風向門窗通風置換,或采取應急措防護措施關閉瓶閥、轉移氣瓶等應急措施。
12、液化石油氣鋼瓶按國家有關壓力容器使用安全規定,必須每三年進行一次安全性能檢測(主要包括瓶閥檢查、瓶體氣密性檢驗、瓶體內部清理、表面除銹、靜電噴涂防腐、檢驗標識噴涂等工序),超期鋼瓶嚴禁使用和灌裝。
第五節 如何正確使用氧氣瓶?氧氣瓶是貯存和運輸氧氣的專用高壓容器,它是由瓶體、瓶箍、瓶閥和瓶帽4部分組成。其瓶體外部有兩個防震膠圈,瓶體為天藍色,并用黑漆標明“氧氣”兩字,用以區別其它氣瓶。氧氣作為一種理想的助燃氣體,廣泛應用于焊接和切割中。由于氧氣是一種盛裝助燃壓縮氣體的移動式容器,壓力高,裝卸運輸頻繁,使用環境雜亂,往往使氧氣瓶的使用處于不安全的狀態,一旦發生氣瓶爆炸事故,將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
A、目前在氧氣瓶使用與管理上主要存在著以下幾種隱患:
1.超檢驗期充裝。根據原勞動部《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氧氣瓶必須每3年檢驗一次。其目的是為了及時查清氧氣瓶的安全狀況,及時發現缺陷和隱患以避免事故的發生。但目前使用中氧氣瓶超檢驗期充裝的現象較為嚴重,給安全使用帶來了嚴重的隱患。
2.附件損壞、丟失。氧氣瓶的附件中有瓶閥、手輪、瓶帽和防震膠圈。瓶帽是為了防止氣瓶瓶閥在搬運過程中被撞擊而損壞,甚至被撞斷使氣體高速噴出,推動瓶閥和手輪向前高速飛動造成傷亡事故。防震圈是為了防止氣瓶受撞擊的一種保護裝置,要求具有一定的厚度和彈性。《氣瓶安全監察規程》明確規定,運輸和裝卸氣瓶時,必須配帶好防護帽。但在實際使用中氧氣瓶附件齊全的很少,大多數沒有瓶帽、手輪,瓶閥傷痕累累,閥桿被撞彎,甚至嚴重變形,給安全使用帶來嚴重威脅。
3.太陽曝曬。《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氣瓶運輸,夏季使用時應防止曝曬。因為氧氣瓶的容積是有限的,曝曬會使瓶內介質溫度升高,導致瓶內壓力驟增,使氣瓶處于危險狀態。有些用戶在運輸中沒有采取遮陽措施,夏天使用時將氧氣瓶置于太陽下暴曬。尤其是夏季公路溫度經常達到40多度,倘若氣瓶本身存在缺陷,充裝過量或者相互撞擊,就有可能發生爆炸事故。
4.安全距離不夠。《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氧氣瓶使用時必須距明火10米以外,貯存時嚴禁和乙炔瓶同室存放。許多用戶卻忽視了這項要求,存在著焊接作業時氧氣瓶距焊接點的距離不夠10米,氧氣瓶、乙炔瓶同室存放的現象。一旦氣瓶漏氣,遇上明火發生爆炸,將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5.野蠻裝卸。運輸和使用中,野蠻裝卸的現象很普遍,如短距離運輸時,將氧氣瓶用力推倒,然后順地面滾動;車輛運輸時固定不牢,氣瓶相互碰撞,從車輛上直接向下推等等。如某市制氧廠用汽車裝運氧氣瓶到某企業,卸車時將氧氣瓶推下撞擊到另一只氣瓶上,引起兩只氣瓶同時爆炸。
6,超裝。氧氣瓶在充裝時由于違反操作規程或操作失誤造成超裝,使瓶內壓力升高,并超過它的許用應力,最后發生過量的塑性變形而爆炸。
B、氧氣瓶的安全使用應遵守以下幾點:
為保障氧氣瓶的使用安全,國家先后頒布了《氣瓶安全監察規程》《永久氣體氣瓶充裝規定》等法規和標準,對氧氣瓶的設計、制造、檢驗、充裝和使用等都做了科學和明確的規定。
1.使用的氧氣瓶必須是國家定點廠家生產的。新瓶必須有合格證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
2.氧氣瓶必須按規定定期檢驗。超期的氣瓶嚴禁充裝。
3.氧氣瓶禁止與油脂接觸。操作者不能穿有油污過多
的工作服,不能用手、油手套和油工具接觸氧氣瓶及其附件。
4.氧氣瓶應遠離易燃易爆物品,遠離明火與熱源,其
使用安全距離應在10米以上,與乙炔瓶的距離應不少于3米,并不能同室存放。
5.冬季使用氧氣瓶,如遇瓶閥或減壓器凍結,可用開水或蒸氣解凍,禁止明火烘烤。
6.氧氣瓶內的氧氣不應用盡,要求保留0.1MPa以上的余壓以防止其它氣體倒流進入瓶內。
7.與電焊工同在一處作業時,為防止氣瓶帶電,應在瓶底加絕緣墊。與氣瓶接觸的管道設備應設接地裝置,防止因產生靜電而引起火災和爆炸。在同一場地進行焊接作業時,氧氣瓶要保證絕緣,氣瓶不可導電。
8.安裝減壓器前,應先開啟瓶閥吹掉瓶嘴處污物,開啟瓶閥動作要輕緩,人要站在側后面。
9.夏季露天作業和運輸時,氧氣瓶要遮陽防止曝曬,避免氣體膨脹造成超壓。
10.應隨時檢查氧氣瓶的狀態,防震膠圈要完好無損。為保護瓶閥,運輸和儲存時必須裝配瓶帽。
第九章 安全法律篇
第一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1、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應當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從業人員訂立協議,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2、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3、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4、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從業人員在前款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5、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權利的,有權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6、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7、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8、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第二節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1、從事特種設備作業的人員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2、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對特種設備作業現場和作業人員的管理,履行下列義務:
(1)制訂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管理制度;
(2)聘用持證作業人員,并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檔案;
(3)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4)確保持證上崗和按章操作;
(5)提供必要的安全作業條件;
(6)其他規定的義務。
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作業時隨身攜帶證件,并自覺接受用人單位的安全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
(2)積極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3)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
(4)拒絕違章指揮;
(5)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6)其他有關規定。
4、罰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吊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1)持證作業人員以考試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騙方式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
(2)持證作業人員違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特種設備事故的;
(3)持證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報告造成特種設備事故的;
(4)持證作業人員逾期不申請復審或者復審不合格且不參加考試的;
(5)考試機構或者發證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違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發證范圍考核發證的。
違反前款第(1)、(2)、(3)、(4)項規定的,持證人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違反前款第(2)、(3)項規定,造成特大事故的,終身不得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5、罰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用人單位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1)違章指揮特種設備作業的;
(2)作業人員違反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用人單位未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處分的。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作業種類與項目目錄
序號 | 作業種類 | 項 目 | 備 注 |
01 | 鍋爐作業 | 鍋爐操作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水處理作業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
02 | 壓力容器作業 | 壓力容器操作(含帶壓密封、罐車充裝)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氣瓶充裝 | 注明氣體種類和作業級別 | ||
氧艙維護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
03 | 壓力管道作業 | 壓力管道操作(含帶壓密封)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04 | 電梯作業 | 機械安裝維修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電氣安裝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
電氣維修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
電梯司機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
05 | 起重機械作業 | 機械安裝維修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電氣安裝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
電氣維修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
司索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
指揮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
司機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
序號 | 作業種類 | 項 目 | 備 注 |
06 | 客運索道作業 | 安裝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維修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
司機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
編索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
07 | 大型游樂設施作業 | 安裝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維修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
操作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
序號 | 作業種類 | 項 目 | 備 注 |
08 | 場(廠)內機動車輛作業 | 司機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維修 | 注明設備類別和作業級別 | ||
09 | 特種設備焊接作業 | 承壓焊 | 注明作業級別 |
結構焊 | 注明作業級別 | ||
10 | 安全附件維修作業 | 安全閥維修 | 注明作業級別 |
11 | 特種設備管理 | 鍋爐安全管理 | 注明作業級別 |
壓力容器安全管理 | 注明作業級別 | ||
氣瓶充裝安全管理 | 注明作業級別 | ||
壓力管道安全管理 | 注明作業級別 | ||
電梯安全管理 | 注明作業級別 | ||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 | 注明作業級別 | ||
客運索道安全管理 | 注明作業級別 | ||
大型游樂設施安全管理 | 注明作業級別 |
1、《勞動合同法》中所稱的用人單位是指: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如民辦學校);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制的事業單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無規定的,適用本法。
關于事業單位,目前分兩類四種:其中官辦三種:
(1)有公共管理職能的,適用公務員制度,如“四監會”,不適用式勞動合同法。
(2)企業化經營的,如出版社,適用本法。
(3)教科文衛單位,如大學,一般都有聘用合同,這就是用本法96條,目前國務院還沒有發布一個專門的法規調整,所以其也適用本法。民辦一種:(即民辦非企業單位,如民辦學校)。
2、《勞動合同法》鼓勵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并非勞動關系成立的生效要件,只是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一個佐證而已。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懲罰性賠償是從第二個月起算)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前一年內,付23個月工資,之后是無固定期限合同)
3、《勞動合同法》鼓勵勞動合同長期化。無固定期限合同簽訂的法定條件有三種(14條):
①連續工作滿十年(專指已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單位,可以多個合同期限連續計算但不能中斷)
②連續工作滿十年,重簽合同快退休。(專指首次實行或改制為勞動合同制度的單位,重訂合同時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主要為了照顧老職工。)
③連續兩次訂合同。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違法亂紀)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勞動者能力有缺陷)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后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即:在 2008年1月1日之后,才開始計算連續簽訂的次數。)
為了讓勞動者盡量爭取簽到無固定期限合同,該法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哪三種情形下單位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①勞動者有重大過錯(39條)
②勞動者能力有缺陷(40條)
③單位經濟性裁員(41條)
5、《勞動合同法》禁止約定違約責任,只有法定的兩種違約責任:
一是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服務期專指因培訓而產生的服務期限,區別于合同期。崗前的技術培訓不是專項培訓,其條件很嚴格,一般針對特定項目,必須提供了專項的職業培訓費用。)
二是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勞動者提前解除合同不得約定違約金,旨在保護勞動者的自由擇業權和人身自由權。
6、《勞動合同法》壓縮了試用期的上限,最多6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或者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有過錯解除合同)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無過錯,沒能力)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7、勞動合同的解除包括勞動者主動解除和用人單位主動解除兩種情況。
勞動者主動解除包括預告解除〔提前30日(試用期為提前3日)通知即可,第37條〕和隨時解除(第38條)兩種。
用人單位主動解除包括勞動者有重大過錯(即可解除,第39條)、勞動者能力有缺陷(提前30日,第40條)和單位經濟性裁員(提前30日,第41條)三種情況。
8、三種情形下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一是勞動者有重大過錯(第39條);二是勞動者的預告解除;三是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
9、《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兩種非典型的勞動用工形式:
一是勞務派遣,主要特點是: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
二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第四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摘錄)1、 火災預防
第十六條 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二十一條 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三條 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必須執行消防安全規定。禁止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二十七條 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產品標準,應當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必須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2、 滅火救援
第四十四條 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五十條 對因參加撲救火災或者應急救援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有權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火災撲滅后,發生火災的單位和相關人員應當按照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與火災有關的情況。
3、監督檢查
第五十七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執法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檢舉、控告。收到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按照職責及時查處。
4、法律責任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第六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一)違反有關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二)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謊報火警的;
(四)阻礙消防車、消防艇執行任務的;
(五)阻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二)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二)過失引起火災的;
(三)在火災發生后阻攔報警,或者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及時報警的;
(四)擾亂火災現場秩序,或者拒不執行火災現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
第六十六條 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附件1、消防知識和消防器材使用
1、火災種類
(1)A類火災:指含碳固體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紙張等燃燒的火災;
(2)B類火災:指甲、乙、丙類液體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燒的火災;
(3)C類火災:指可燃氣體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丙烷、乙烯、氫氣等燃燒的火災;
(4)D類火災:指可燃金屬如鉀、鈉、鎂、鈦、鋯、鋰、鋁合金等燃燒的火災;
(5)E類火災:帶電火災:指帶電物體燃燒的火災。
(6)F類火災:烹飪油脂類火災。
2、燃燒條件:可燃物、著火點及助燃劑。
3、滅火原理:破壞燃燒條件
4、方法:冷卻法、窒息法、隔離法、化學抑制法(化學中斷法)
(1)冷卻滅火。對一般可燃物來說,能夠持續燃燒的條件之一就是他們在火焰或熱的作用下 達到了各自的著火溫度。因此,對一般可燃物火災,將可燃物冷卻到其燃點或閃點以下,燃燒反應就會終止。水的滅火機理主要是冷卻作用。
(2)窒息滅火。各種可燃物的燃燒都必須在其最低氧氣濃度以上進行,否則燃燒不能持續進行。因此通過降低燃燒物周圍的氧氣濃度可以起到滅火的作用。通常使用的二氧化碳、氮氣、水蒸氣等的滅火機理主要是窒息作用。
(3)隔離滅火。把可燃物與引火源或氧氣隔離開來,燃燒反應就會自動終止。火災中,關閉有關閥門,切斷流向著火區的可燃氣體和液體通道;打開有關閥門,使已經發生燃燒的容器或受到火勢威脅的容器中的液體可燃物管道導至安全區域,都是隔離滅火的措施。
(4)化學抑制滅火。就是使用滅火劑與鏈式反應的中間體自由基反應,從而使燃燒的鏈式反應中斷使燃燒不能持續進行。常用的干粉滅火劑、鹵代烷滅火劑的主要滅火機理就是化學抑制作用。
5、滅火器的選型
常用的滅火劑:水、砂、四氯化碳、化學泡沫、空氣泡沫、鹵化物、干粉、二氧化碳及煙霧等。滅火器選型
(1)撲救A類火災應選用水型、泡沫、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
(2)撲救B類火災應選用干粉、泡沫、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注:化學泡沫滅火器不能滅B類極性溶劑火災。醇、醛、酮、醚、酯等都屬于極性溶劑。因為化學泡沫與有機溶劑接觸,泡沫的水分會迅速被吸收,使泡沫很快消失,就起不到滅火作用;
(3)撲滅C類火災應選用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4)撲救帶電火災應選用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滅火器;
(5)撲救A、B、C類和帶電火災應選用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
(6)撲救D類用干沙
(7)如在鍋等常壓烹飪器具發生,則立即由鍋蓋撲滅。
6、干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把滅火器顛倒上下搖晃幾下、拉起提環、站在上風向,將噴嘴對準起火根部,壓下壓把。注意事項:
(1)選用滅火劑相容的滅火器,因為不同滅火劑之間可能產生的相互反應、污染及其對滅火的影響。致使滅火效力明顯降低。磷酸銨鹽干粉同碳酸氫鈉干粉、碳酸氫鉀干粉不能聯用。碳酸氫鈉干粉、碳酸氫鉀干粉同蛋白泡沫、化學泡沫也不能聯用。
(2)撲救電氣及其它帶電設備火災時,先斷開電源,再撲救。
(3)干粉存放溫度過低凍結,氣溫過高會引起藥劑分解。一般在-10—45度。
7、二氧化碳滅火器的使用方法:拔去保險帽,站在上風向、對準燃燒物根部、按動啟閉閥。
安全措施:1.二氧化碳達到8.5%時,會使血壓升高、呼吸困難;含量大20%呼吸衰弱,嚴重者可窒息死亡,在狹窄空間注意。2.勿逆風,二氧化碳噴射距離短,很快會被吹散,妨礙滅火。3.防止凍傷。
存放溫度不得超過42度,因為鋼瓶受熱,液態二氧化碳變為氣態,使壓力劇增,易發生爆炸事故。
第五節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祥見xx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編)第六節 操作規程(祥見xx有限公司安全操作規程匯編)第十章 觸電急救和一般創傷急救知識第一節 觸電急救觸電急救必須分秒必爭,立即就地迅速用心肺復蘇法進行搶救,并堅持不斷地進行,同時及早與醫療部門聯系,爭取醫務人員接替救治。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不應放棄現場搶救,更不能只根據沒有呼吸或脈搏擅自判定傷員死亡,放棄搶救。只有醫生有權做出傷員死亡的診斷。
1脫離電源
1.1 觸電急救,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越快越好。因為電流作用的時間越長,傷害越重。
1.2 脫離電源就是要把觸電者接觸的那一部分帶電設備的開關、刀閘或其他斷路設備斷開,或設法將觸電者與帶電設備脫離。在脫離電源中,救護人員既要救人,也要注意保護自己。
1.3 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直接用手觸及傷員,因為有觸電的危險。
1.4 如觸電者處于高處,解脫電源后會自高處墜落,因此,要采取預防措施。
1.5 觸電者觸及低壓帶電設備,救護人員應設法迅速切斷電源,如拉開電源開關或刀閘,拔除電源插頭等;或使用絕緣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繩索等不到電的東西解脫觸電者;也可抓住觸電者干燥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切記要避免碰到金屬物體和觸電者的裸露身軀;也可戴絕緣手套或將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絕緣后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也可站在絕緣墊上或干木板上,絕緣自己進行救護。為使觸電者與導電體解脫,最好用一只手進行。如果電流通過觸電者入地,并且觸電者緊握電線,可設法用干木板塞到身下,與地隔離,也可用干木把斧子或有絕緣柄的鉗子等將電線剪斷,剪斷電線要分相,一根一根地剪斷,并盡可能站在絕緣物體或干木板上。
1.6 觸電者觸及高壓帶電設備,救護人員應迅速切斷電源,或用適合該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并用絕緣棒)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在搶救過程中應注意保持自身與周圍帶電部分必要的安全距離。
1.7 如果觸電發生在架空線桿塔上,如系低壓帶電線路,若可能立即切斷線路電源的,應迅速切斷電源,或者由救護人員迅速登桿,束好自己的安全皮帶后,用帶絕緣膠柄的鋼絲鉗、干燥的不導電物體或絕緣物體將觸電者拉離電源;如系高壓帶電線路,又不可能迅速切斷電源開關的,可采用拋掛足夠截面的適當長度的金屬短路線方法,使電源開關跳閘。拋掛前,將短路線一端固定在鐵塔或接地引下線上,另一端系重物,但拋擲短路線時,應注意防止電弧傷人或斷線危及人員安全。不論是何級電壓線路上觸電,救護人員在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時要注意防止發生高處墜落的可能和再次觸及其他有電線路的可能。
1.8 如果觸電者觸及斷落在地上的帶電高壓導線,且尚未確證線路無電,救護人員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如穿絕緣靴或臨時雙腳并緊跳躍地接近觸電者)前,不能接近斷線點至8—10m范圍內,防止跨步電壓傷人,觸電者脫離帶電導線后亦應迅速帶至8_—10m以外后立即開始觸電急救。只有在確證線路已經無電,才可在觸電者離開觸電導線后,立即就地進行急救。
1.9 救護觸電傷員切除電源時,有時會同時使照明失電,因此應考慮事故照明、應急燈等臨時照明。新的照明要符合使用場所防火、放爆的要求。但不能因此延誤切除電源和進行急救。
2、傷員脫離電源后的處理
2.1 觸電傷員如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
2.2 觸電傷員如神志不清者,應就地仰面躺平,且確保氣道通暢,并用5s鐘時間,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部,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2.3 需要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正確搶救,并設法聯系醫療部門接替救治。
3、呼吸的心跳情況判定
3.1 觸電傷員如意識喪失,應在10s內,用看、聽、試的方法,判定傷員呼吸心跳情況。
3.1.1 看——看傷員的胸部、腹部有無起伏動作;
3.1.2 聽——用耳貼近傷員的口鼻處,聽有無呼氣聲音;
3.1.3 試——試測口鼻有無呼氣的氣流。再用兩手指輕試一側(左或右)喉結旁凹陷處的頸動脈有無搏動。
3.2 若看、聽、試結果,既無呼吸又無頸動脈波動,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4、心肺復蘇法
4.1 觸電傷員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時,應立即按心肺復蘇法支持生命的三項基本措施,正確進行就地搶救。
A、通暢氣道;
B、口對口(鼻)人工呼吸;
C、胸外按壓(人工循環)。
4.2 通暢氣道
4.2.1 觸電傷員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始終確保氣道通暢。如發現傷員口內有異物,可將其身體及頭部同時側轉,迅速用一個手指或用兩手指交叉從口角處插入,取出異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將異物推到咽喉深部。
4.2.2 通暢氣道可采用仰頭頦法。用一只手放在觸電者前額,另一只手的手指將其下頜骨向上抬起,兩手協同將頭部推向后仰,舌根隨之抬起,氣道即可通暢,氣道是否通暢。嚴禁用枕頭或其他物品墊在傷員頭下,頭部抬高前額,會更加重氣道阻塞,且使胸外按壓時流向胸部的血流減少,甚至消失。
4.3 口對口(鼻)人工呼吸
4.3.1 在保持傷員氣道通常的同時,救護人員用放在傷員額上的手的手指捏住傷員鼻翼,救護人員深吸氣后,與傷員口對口緊合,在不漏氣的情況下,先連續大口吹起兩次,每次1—1.5s。如兩次吹氣后試測頸動脈仍無波動,可判斷心跳已經停止,要立即同時進行胸外按壓。
4.3.2 除開始時大口吹氣兩次外,正常口對口(鼻)呼吸的吹氣量不需過大,以免引起胃膨脹。吹氣和放松時要注意傷員胸部應有起伏的呼吸動作。吹氣時如有較大阻力,可能是頭部后仰不夠,應及時糾正。
4.3.3 觸電傷員如牙關緊閉,可口對鼻人工呼吸。口對鼻人工呼吸吹氣時,要將傷員嘴唇緊閉,防止漏氣。
4.4 胸外按壓
4.4.1 正確的按壓位置是保證胸外按壓效果的重要前提。確定正確按壓位置的步驟:
a、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觸電傷員的右側肋弓下緣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處的中點;
b、兩手指并齊,中指放在切跡中點(劍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
c、另一只手的掌根緊挨食指上緣,置于胸骨上,即為正確按壓位置。
4.4.2 正確的按壓姿勢是達到胸外按壓效果的基本保證。正確的按壓姿勢:
a、使觸電傷員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護人員立或跪在傷員一側肩旁,救護人員的兩肩位于傷員胸骨正上方,兩臂伸直,肘關節固定不屈,兩手掌根相疊,手指翹起,不接觸傷員胸壁;
b、以髖關節為支點,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將正常成人胸古壓陷3—5cm(兒童和瘦弱者酌減);
c、壓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時救護人員的掌根不得離開胸壁。
按壓必須有效,有效的標志是按壓過程中可以觸及頸動脈搏動。
4.4.3 操作頻率
a、胸外按壓要以均勻速度進行,每分鐘80次左右,每次按壓和放松的時間相等;
b、胸外按壓河口對口(鼻)人工呼吸同時進行,其節奏為:單人搶救時,每按壓15次后吹氣2次(15∶2),反復進行;雙人搶救時,每按壓5次后由另一人吹氣1次(5∶1),反復進行。
5搶救過程中的再判定
5.1 按壓吹氣1min后(相當于單人搶救時做了4個15∶2壓吹循環),應用看、聽、試方法在5—7s時間內完成對傷員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復的再判定。
5.2 若判定頸動脈已有搏動但無呼吸,則暫停胸外按壓,而再進行2次口對口人工呼吸,接著每5s吹氣一次(即每分鐘12次)。如脈搏和呼吸均未恢復,則繼續堅持心肺復蘇法搶救。
5.3 在搶救過程中,要每隔數分鐘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時間均不得超過5—7s。醫務人員未接替搶救前,現場搶救人員不得放棄現場搶救。
6、搶救過程中傷員的移動和轉院
6.1 心肺復蘇應在現場就地堅持進行,不要為方便而隨意移動傷員,如確有需要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s。
6.2 移動傷員或將傷員送醫院時,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并在其背部墊以平硬閥木板,移動或送醫院過程中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心肺復蘇法搶救,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不能中止。
6.3 應創造條件,用塑料袋裝入砸碎冰屑作成帽狀包繞在傷員頭部,露出眼睛,使胸部溫度降低,爭取心肺腦完全復蘇。
7、傷員好轉后的處理
如傷員的心跳和呼吸經搶救后均已恢復,可暫停心肺復蘇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復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驟停,應嚴密監護,不能麻痹,要隨時準備再次搶救。
初期恢復后,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動,應設法使傷員安靜。
8、桿上或高處觸電急救
8.1 發現桿上或高處有人觸電,應爭取時間及早在桿上或高處開始進行搶救。救護人員登高時應隨身攜帶必要的工具和絕緣工具以及牢固的繩索等,并緊急呼救。
8.2 救護人員應在確認觸電者已與電源隔離,且救護人員本身所涉及環境安全距離內無危險電源時,方能接觸傷員進行搶救,并應注意防止發生高空墜落的可能性。
8.3 高處搶救
8.3.1 觸電傷員脫離電源后,應將傷員扶臥在自己的安全帶上(或在適當地方躺平),并注意保持傷員氣道通暢。
8.3.2 救護人員迅速按2.3節和2.4節規定判定反應、呼吸和循環情況。
8.3.3 如傷員呼吸停止,立即口對口(鼻)吹氣2次,再測試頸動脈,如有搏動,則每5s繼續吹氣一次,如頸動脈無搏動時,可用空心拳頭叩擊心前區2次,促使心臟復跳。
8.3.4 高處發生觸電,為搶救更為有效,應及早設法將傷員送至地面。在完成上述措施后,應立即用繩索迅速將傷員送至地面,或采取可能的迅速有效措施送至平臺上。
8.3.5 在將傷員由高處送到地面前,應再口對口(鼻)吹氣4次。
8.3.6 觸電傷員送至地面后,應立即繼續按心肺復蘇法堅持搶救。
9、現場觸電搶救 對采用腎上腺素等藥物應持慎重態度。如沒有必要的診斷設備條件和足夠的把握,不得亂用。在醫院內搶救觸電者時,由醫務人員經醫療儀器設備診斷根據診斷結果決定是否采用。
第二節 創傷急救1、創傷急救的基本要求
1.1 創傷急救原則上是先搶救,后固定,再搬運,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傷情加重或污染。需要送醫院救治的,應立即做好保護傷員措施后送醫院救治。
1.2 搶救前先使傷員平靜躺平,判斷全身情況和受傷程度,如有無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1.3 外部出血立即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過多而休克。外觀無傷,但呈休克狀態,神志不清,或昏迷者,要考慮胸腹部內臟或腦部受傷的可能性。
1.4 為防止傷口感染,應用清潔布片覆蓋。救護人員不得用手直接接觸傷口,更不得在傷口內填塞任何東西或隨便用藥。
1.5 搬運時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腰部束在擔架上,防止跌下。平時搬運時傷員頭部在后,上樓、下樓、下坡時頭部在上,搬運中應嚴密觀察傷員,防止傷情突變。
2、止血
2.1 傷口滲血
用較傷口稍大的消毒紗布數層覆蓋傷口,然后進行包扎。若包扎后仍有較多滲血,可再加繃帶適當加壓止血。
2.2 傷口出血呈噴射狀或鮮紅血液涌出時,立即用清潔手指壓迫出血點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斷,并將出血肢體抬高或舉高,以減少出血量。
2.3 用止血帶或彈性較好的布帶等止血時,應先用柔軟布片或傷員的衣袖等數層墊在止血帶下面,再扎緊止血帶以剛使肢端動脈搏動消失為度。上肢每60mm,下肢每80mm放松一次,每次放松1—2mm,開始扎緊與每次放松的時間均應書面標明在止血帶旁。扎緊時間不宜超過四小時。不要在上臂中三分之一處和幗窩下使用止血帶,以免損傷神經。若放松時觀察已無大出血可暫停使用。
嚴禁用電線、鐵絲、細繩等作止血帶使用。
2.4 高處墜落、撞擊、擠壓可能有胸腹內臟破裂出血。受傷者外觀無出血但常表現面色蒼白,脈搏細弱,氣促,冷汗淋漓,四肢厥冷,煩躁不安,甚至神志不清等休克狀態,應迅速躺平,抬高下肢,保持溫暖,速送醫院救治。若送醫院途中時間較長,可給傷員飲用少量糖鹽水。
3、骨折急救
3.1 肢體骨折可用夾板或木棍、竹竿等將斷骨上、下方兩個關節固定,也可利用傷員身體進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動,以減少疼痛,防止傷勢惡化。
開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先止血,再固定,并用干凈布片覆蓋傷口,然后速送醫院救治。切勿將外露的斷骨推回傷口內。
3.2 疑有頸椎損傷,在使傷員平臥后,用沙土袋(或其他代替物)放置頭部兩側使頸部固定不動。必須進行口對口呼吸時,只能采用抬頦使氣道通暢,不能再將頭部后仰移動或轉動頭部,以免引起截癱或死亡。
3.3 腰椎骨折應將傷員平臥在平硬木板上,并將腰椎軀干及二側下肢一同進行固定預防癱瘓。搬動時應數人合作,保持平穩,不能扭曲。
4、顱腦外傷
4.1 應使傷員采取平臥位,保持氣道通暢,若有嘔吐,應扶好頭部和身體,使頭部和身體同時側轉,防止嘔吐物造成窒息。
4.2 耳鼻有液體流出時,不要用棉花堵塞,只可輕輕拭去,以利降低顱內壓力。也不可用力擤鼻,排除鼻內液體,或將液體再吸入鼻內。
4.3 顱腦外傷時,病情可能復雜多變,禁止給予飲食,速送醫院診治。
5、燒傷急救
5.1 電灼傷、火焰燒傷或高溫氣、水燙傷均應保持傷口清潔。傷員的衣服鞋襪用剪刀剪開后除去。傷口全部用清潔布片覆蓋,防止污染,四肢燒傷時,先用清潔冷水沖洗,然后用清潔布片或消毒紗布覆蓋送醫院。
5.2 強酸或堿灼傷應立即用大量清水徹底沖洗,迅速將被浸蝕的衣物剪去。為防酸、堿殘留在傷口內,沖洗時間一般不少于10min。
5.3 未經醫務人員同意,灼傷部位不宜敷搽任何東西和藥物。
5.4 送醫院途中,可給傷員多次少量口服糖鹽水。
6、凍傷急救
6.1 凍傷使肌肉僵直,嚴重者深及骨骼,在救護搬運過程中動作要輕柔,不要強時其肢體彎曲活動,以免加重損傷,應使用擔架將傷員,平臥、并至溫暖室內救治。
6.2 將傷員身上潮濕的衣服剪去后用干燥柔軟的衣物覆蓋。不得烤火或搓雪。
6.3 全身凍傷者呼吸和心跳有時十分微弱,不應誤認為死亡,應努力搶救。
7、動物咬傷急救
7.1 毒蛇咬傷后,不要驚慌、奔跑、飲酒,以免加速蛇毒在人體內擴散。
7.1.1 咬傷大多在四肢,應迅速從傷口上端向下方反復擠出毒液,然后在傷口上方(近心端)用布帶扎緊,將傷肢固定,避免活動,以減少毒液的吸收。
7.1.2有蛇藥時可先服用,再送往醫院救治。
7.2 犬咬傷
7.2.1 犬咬傷后應立即用濃肥皂水沖洗傷口,同時用擠壓法自上而下將殘留傷口內唾液基礎,然后再用碘酒涂搽傷口。
7.2.2 少量出血時,不要急于止血,也不要包扎或縫合傷口。
7.2.3 盡量設法查明該犬是否為“瘋狗”,對醫院制訂治療計劃有較大幫助。
8、溺水急救
8.1 發現有人溺水應設法迅速將其從水中救出,呼吸心跳停止者用心肺復蘇法堅持搶救。曾受水中搶救訓練者在水中即可搶救。
8.2 口對口人工呼吸因異物阻塞發生困難,而又無法用手指除去時,可用兩手相疊,置于臍部稍上正中線上(遠離劍突)迅速向上猛壓數次,使異物退出,但也不可用力太大。
8.3 溺水死亡的主要原因是窒息缺氧。由于淡水在人體內能很快經循環吸收,而氣管能容納的水量很少,因此在搶救溺水者時不應“倒水”而延誤搶救時間,更不應僅“倒水”而不用心肺復蘇法進行搶救。
9、高溫中暑急救
9.1 烈日直射頭部,環境溫度較高,飲水過少或出汗過多等可以引起中暑現象,其癥狀一般為惡心、嘔吐、胸悶、眩暈、嗜睡、虛脫,嚴重時抽搐、驚厥甚至昏迷。
9.2 應立即將病員從高溫或日曬環境轉移到陰涼通風處休息。用冷水擦浴,濕毛巾覆蓋身體,電扇吹風,或在頭部置冰袋等方法降溫,并及時給病人口服鹽水。嚴重者送醫院治療。
10、有害氣體中毒急救
10.1 氣體中毒開始時有流淚、眼痛、嗆咳、咽部干燥等癥狀,應引起警惕。稍重時頭痛、氣促、胸悶、眩暈。嚴重時會引起驚厥或昏迷。
10.2 懷疑可能存在有害氣體時,應立即將人員撤離現場,轉移到通風良好處休息。搶救人員進入險區必須帶防毒面具。
10.3 已昏迷病員應保持氣道通暢,有條件時給予氧氣吸入。呼吸心跳停止者,按心肺復蘇法搶救,并聯系醫院救治。
10.4 迅速查明有害氣體的名稱,供醫院及早對癥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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