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兩年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什么)
發布時間:2024-01-24閱讀(20)
考試中,基層工作經歷是各位考生報考某些職位的硬性條件,在2019國考公告中就有明確規定: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央機關直屬市(地)級機構職位、縣(區)級及以下機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0%—15%的計劃用于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村社區組織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那么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呢?
一、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基層工作經歷時間怎么計算
考生在看職位表時,經常會看到這樣的描述:(該職位需要)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具有三年(五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那么,這些兩年、三年、五年是如何計算的呢?起始時間從什么時候開始,截止時間又是那一天?
三、起始時間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歡迎分享轉載→http://www.avcorse.com/read-227046.html
Copyright ? 2024 有趣生活 All Rights Reserve吉ICP備19000289號-5 TXT地圖HTML地圖XML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