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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4-01-24閱讀(13)

2021年8月,因為看到一則推送,長沙的楊先生通過京東平臺,在一個名為“有品公館家居旗艦店”的店鋪里花一萬余元購買了電視柜、茶幾、沙發、餐桌餐椅等家具,由于當時房子還在裝修,楊先生下單后,選擇了延時發貨,準備10月份再與商家商量發貨事宜。
還沒等到發貨,9月15日,楊先生先收到了一塊商家發來的小方布,咨詢后對方稱“發錯了,是贈品”。不僅如此,10月中旬,楊先生發現店鋪內的商品已全部下架,直到10月28日,楊先生終于得到消息:店鋪破產了。
購買的家具還沒收到,店鋪卻破產了,楊先生此前支付的貨款還能要回嗎?應該找誰要回?11月1日,瀟湘晨報頭條幫忙記者介入此事。

消費者投訴:京東網購家具后,商家發完贈品就“破產”了
楊先生家住長沙天心區九峰小區。8月11日,收到京東的推送,他通過該平臺,在有品公館家具旗艦店購買了電視柜、茶幾、沙發、餐桌餐椅等家具,共計14638.68元。“因為這批家具都是定制的,至少需要提前一個月預定,恰好當時我的房子在裝修,就這樣下單了,還選了延遲發貨。”
9月15日,楊先生接到了一個快遞電話。“說我有一個小包裹放在菜鳥驛站了,但我近期沒買過什么小物件。”覺得不對勁的楊先生過去一看,是有品公館家具旗艦店寄來的一塊小方布,尺寸不是很大,“我沒有在店內買過這個東西。”帶著疑問,楊先生和該店客服聯系,得到的答復是“倉庫小哥發錯貨了,小方布是贈品。”
記者在楊先生和該店客服的聊天記錄中看到,該店客服稱“親,我剛核實了,是倉庫的小哥點錯了”,還稱楊先生的商品都會如期發貨。10月初,楊先生對店鋪客服說“可以發貨了”。“但對方一直支支吾吾,也沒說不發貨,只是說盡快發貨。”由于此時楊先生的房屋裝修出了一些小問題,他去返工,也沒把這件事太放心上。
直到10月中旬,楊先生發現有品公館家具旗艦店店內的貨品全部下架了,“我就知道可能出事了。”之后,楊先生聯系京東客服,對方稱“我們想辦法和商家取得聯系”。“但后面京東客服告訴我說商家失聯了,建議我去報警。”
10月28日,楊先生接到有品公館家具旗艦店一名負責人電話,“對方在電話里告訴我,他們公司已經破產了,我的貨不能發了,貨款也退不了,讓我去找平臺。”

平臺回應:將在1至3個工作日為消費者退款
此前,楊先生已經在線上聯系過京東客服反映此事,對方稱先給楊先生提交糾紛單,也會懲處不良商家。記者在雙方的聊天記錄中看到,這名客服稱“店鋪都是有保證金在平臺的。”
11月1日,京東客服再次給楊先生打來電話,稱“我們針對你之前反饋的家具退款的問題重新核實了一下,處理方式還是和之前一樣,是沒辦法退款的”,并建議楊先生咨詢商家退款或者走法律途徑。對于楊先生提出的“商家已破產”的情況,該客服稱:“交易行為和商家申請破產沒有關系,作為平臺來說沒辦法幫你退。”
針對楊先生提出的“商家交了保證金為什么不能退”的疑問,該客服表示“我這邊也不清楚商家有沒有交保證金,商家交不交保證金原則上和客戶的貨款沒有關系,如果法院判決需要我們這邊退款,我們肯定會退的。”
記者在京東平臺搜索“有品公館家具旗艦店”,發現已無與該店有關的任何內容,記者多次撥打楊先生提供的這名店鋪負責人的電話,但截至發稿均無人接聽。
記者將楊先生的遭遇反饋給京東一名常姓公關負責人,對方表示,已知曉此事,并已將該筆訂單提交給公司總部。當天中午,楊先生再次接到了京東客服的來電,對方在電話中稱,將在1至3個工作日內,將貨款退還給楊先生。

律師說法:平臺如有利于消費者的承諾則應當履行
如果像楊先生遇到的這樣,在網絡購物平臺進行交易后,商家申請破產,平臺有義務承擔賠償責任嗎?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給出了解答。
劉明認為,法律并沒有強制性規定商家破產,平臺就必須承擔退款的義務。但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也就是說如果平臺如果有先行賠付等有利于消費者的承諾,應當履行承諾,先退款給消費者。如果沒有相關承諾,遭遇商家破產時,平臺沒有法定義務退款。”劉明說。
瀟湘晨報記者滿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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