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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4-01-24閱讀(11)
繼“世界這么大,我想去看看”讓一位河南教師走紅網絡之后,最近又有一封辭職信在朋友圈擴散,讓大家頗為感慨。

圖片來源于熊芳芳微博
這是深圳鹽田高級中學教師熊芳芳的一封辭職信。她在執教鞭31年后,“將剩下的7年賞賜給自己”(離退休還有7年)。

熊芳芳
熊芳芳說這是她水到渠成的決定,未來的自己有1 N種發展可能。
從辭職報告中我們看出這位老師離去的果敢與堅毅,但字里行間也摻雜有無奈與不舍。
隨著全面深化改革的持續深入推進,人們的思想觀念也有了與時俱進的改變,人員的流動正在成為一種社會常態?!疤邸?、辭職越來越多的出現在我們身邊,其中不乏手捧“鐵飯碗”的人。
那些啼笑皆非的辭職信
圖片來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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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于網絡

圖片來源于網絡

圖片來源于網絡
這些辭職信,充滿戲謔與隨意,與其說是辭職信,不如說是一種調侃、一種情緒的釋放。僅能作為茶余飯后聊為一笑的談資。
那正式的辭職信應該是什么樣的?
辭職信辭職信是員工向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提交的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一種事務性文書。
多數情況下,人們比較重視求職信的寫作,查規范、摳內容,想方設法做到最好。
但辭職時,往往忽略了辭職信的重要性和規范性,草草了事。
甚至有人錯誤的認為,都要走了,已經不需要再顧慮什么了,便借機發泄心中憤懣,甚至出言不遜,硬懟上司。
但這樣做會顯得很沒有涵養,俗話說“好聚好散”。辭職理由千千萬,但你找的下一家很大概率還是本領域相關,入職前他們也會進行背景調查。
如果他們知道你辭職時的“真我”表現,很可能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嚴重時甚至被拒。
“善始善終,善之善”,在上一個單位如何結束,有時候會比入職更加重要。
辭職時的姿態,可展現你的職業操守和道德涵養,展示個人形象與品牌。
因此,遞交辭職信同樣需要謹慎細致、客氣禮貌,力求在其中展現出個人優秀的品德、胸懷、素養等綜合素質,在內容、措辭、格式等方面要認真細致,不能絲毫馬虎。
辭職信格式辭職信格式基本上由“標題、稱謂、正文、落款”等四部分組成。
標題
在第一行的正中間寫上“辭職信”。字體一般選用“方正小標宋”,字號“2號”。
稱謂
在標題下一行左邊頂格書寫接受此辭職信的單位組織或有關負責人的職位、職務等,并在稱謂的后面加冒號。字體一般選用“楷體”,字號“3號”,加粗。
如果沒有具體對象,可用“領導”代替,這是一種比較通用的尊稱,較為靈活,也比較得體。
正文
正文內容是申請書的核心,要寫清楚自己辭職的明確意愿。一般分為四部分:
一是開頭部分開門見山,直陳訴求。提出辭職申請,切記長篇大論、云山霧罩。
二是陳述辭職的原因與理由。這部分是正文重頭戲,一定要做到有理、有據、有情。
比較多的一種是使用“個人原因”,因為有時辭職原因不方面詳細的和盤托出,一句話含糊帶過也是一種策略與方法,一般情況下單位或上司不會與你較真。
切忌在辭職信中訴苦。你可能在單位中受到了委屈、難堪,但在辭職信中不要有絲毫的負面情感流露,千萬不要圖一時之快而毀掉一段本可繼續維系的關系。
切記白紙黑字的寫上單位領導與同事的“罪行”,抨擊單位制度、政策與戰略。因為在某一天,你可能“兜兜轉轉”,會與前東家進行業務上的合作。
三是表明離職時的要求和態度。比如站好最后一班崗,繼續“在位一分鐘,干好60秒”。
四是結尾致敬語收尾。可彰顯出鄭重與禮貌。
落款
在正文右下方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在姓名下方屬上日期(阿拉伯數字,年月日)。
正文部分字體選用“仿宋”,字號“3號”。
規范的格式,是自身文字修養的體現,也表達了對對方的尊重。
提供一種模板,供您參考。

辭職信模板
注意事項辭職信,包括辭職報告、辭職書、辭呈等,都是一些比較常用的說法。它們與辭職申請書都具有向單位、領導表明辭職意圖的功能。
但他們有一個十分關鍵、重要的區別。
辭職申請書是員工申請辭職,既然是申請,就有一個批準的反饋過程,其結果由單位裁定,即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
而其它幾種則是員工通知單位自己辭職的決定,單位不得阻擾或延誤,員工擁有最終決定權。
因此,一般情況下,不要主動寫“辭職申請”!!
因為員工離職并不需要申請,更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主動辭職需履行“通知”的義務,申請不屬“通知”,公司不批辭職申請,自然也不與《勞動合同法》相沖突。

勞動合同法
寫了辭職申請,反而會誤事。申請有協商協議的意思,需要單位同意,如果單位不同意,意味著沒有協議一致。
這種情況下,你不能擅自離職。如果離職,可能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給單位造成損失,單位就可以以此向你索賠。
另外,有些無良單位逼迫員工離職的時候,會用各種手段或套路讓勞動者自己主動離職,以此逃避違法解除的責任或者其他侵害勞動者權力的責任。
以個人原因主動辭職,也就喪失了一切主張賠償和補償的權力。這點是最重要的,一般單位,無論是自己寫辭職申請,還是在公司離職材料上簽字,只要有“個人原因辭職”字樣,即使公司有違法解除的情形,或者拖欠工資,獎金,繳納社保等問題,員工也無法再主張賠償。
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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