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24閱讀(18)
杭州的楊女士反映,她帶兩歲的女兒去游泳,孩子在泳池內拉了肚子。她承認自己有責任,但游泳館提出的賠償,她想再商量下。
楊女士說,她是天陽親子游泳館杭州新塘路店的會員,之前在這里購買了100多節親子游課程,每節課125塊錢。
楊女士:“我們去游泳,他們是有規定要穿尿不濕,其實我出來的時候,我婆婆已經穿好了,我這邊作為媳婦的,也是不太好去說她,我婆婆當時(給孩子)只穿游衣, 沒有穿尿不濕 。”

楊女士說,自己知道泳池的相關規定,當天,也給孩子帶了紙尿褲。她婆婆給孩子穿的泳衣,得知沒給孩子穿紙尿褲,也沒有糾正,就帶孩子游泳去了,很快,孩子拉肚子了。

楊女士:“開始沒有發現,等到我們發現漏出來了,就趕緊把孩子抱上去了 。”
楊女士說,游泳館告訴她,需要賠償2100塊錢或者扣除20節課,她無法接受。
楊女士:“因為這個是突然知道要賠償,這個金額的話,在我預想之中還是有點多,希望大概賠一千的樣子。”

這家游泳館的內部場地張貼了幾張提示:三周歲以下寶貝,請穿戴防水紙尿褲下水。

天陽親子游泳館杭州新塘路店 陳主管:“當時孩子的老師叫大家都起來了,看了一下,這個水就不行了,細菌很多,然后我們停水,再放水,放水放完搞衛生到晚上八點鐘, 第二天要加水,加水要加一天,然后剛放過來的水,水只有20度,我們是要加熱到32度恒溫,才能讓寶寶游的,加熱又加了30個小時。”

陳主管說,泳池220平方,一個月左右換一次水,24小時過濾循環。事發之后,他們停業兩天,損失三萬多。
天陽親子游泳館杭州新塘路店 陳主管:“一個水池全部放滿要340噸水,再加上電費,我們的加熱棒,四臺空氣能,直接的損失是4200多塊錢,我們跟家長協商說讓她承擔一半,其它損失三四萬塊錢就都不算了,因為本身做生意,就要承擔這個風險在里面的。”

陳主管表示,他們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雖然沒有事先書面約定賠償金額,但他們的實際損失實在太大了,讓楊女士賠償2100塊錢,已經做出了很大讓步,沒有商量的余地了。經過這件事之后,他們準備了游泳禁忌告知書,顧客在下水之前要簽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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