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4-01-19閱讀(17)
據(jù)江蘇公共·新聞頻道《新聞空間站》報道:2004年7月12號,16歲的山東郯城人趙某與朋友在新沂市練歌房與焦某等人發(fā)生沖突,趙某持刀將焦某刺傷,后因傷勢較重死亡。案發(fā)后趙某畏罪潛逃,再無音訊。
徐州新沂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綜合科副科長王建超告訴記者,多年來,警方并未放棄對該案的偵破工作。今年年初,經(jīng)過辦案人員的不懈努力,終于得到一張嫌疑人清晰的圖像資料,并成功比對山東籍費縣人員李某。
徐州新沂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雷艷雨介紹,將犯罪嫌疑人比對出來之后,立即組織精干力量前往山東費縣伺機抓捕。

民警通過不懈努力,最終鎖定嫌疑人趙某的住址,并在其岳父家中將其抓獲。經(jīng)審查,趙某對其當年犯下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趙某交代,2004年,他們四個人去廣場點歌唱歌與他人發(fā)生口角,在爭斗中趙某掏出一把刀子……
趙某說,事情發(fā)生后,自己輾轉(zhuǎn)多地,最后流浪至山東費縣后被一農(nóng)戶收養(yǎng),并謊稱自己是孤兒,后漂白身份改為姓李,已經(jīng)在當?shù)厝⑵奚樱蛔r已是當?shù)匾患医ㄖ矩撠熑恕?/p>
趙某說,17年來每天都提心吊膽,也不敢與家人聯(lián)系,如今被警方抓獲,反到是覺得輕松了許多。
目前犯罪嫌疑人趙某已被徐州新沂警方執(zhí)行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江蘇臺/姜楊 胡超 通訊員/吳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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