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25閱讀(11)
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案例
小張將自家的黃牛賣給了小王。小王牽回家3天后發現黃牛已經懷孕1個月。小張得知此事后,立刻跑到小王家,以黃牛在賣出之前已經懷孕為由要求小王待小牛犢出生后歸還給自己。小王不同意。那么,小牛歸誰?
以案說法
小牛歸小王所有。民法典第六百三十條規定,標的物在交付之前產生的孳息,歸出賣人所有;交付之后產生的孳息,歸買受人所有。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歡迎分享轉載→http://www.avcorse.com/read-317775.html
Copyright ? 2024 有趣生活 All Rights Reserve吉ICP備19000289號-5 TXT地圖HTML地圖XML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