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時尚>五歲女孩慘死之謎 24歲女孩深夜慘死
發布時間:2024-07-31閱讀(61)
刑偵是一門技術活,背后有很多科學規律,如何在最短時間內抓到兇手,考驗的卻不僅僅是技術,更是辦案警察的毅力、信心和耐心。
由于工作性質不同,在我們身邊總會有一些人要上夜班,夜晚人少光線暗,往往成為兇手作案最有利的時機。
即使在很安全的城市,也有可能因為一些人的一念之差導致兇案的發生,今天的案件就發生在風光秀美,治安不錯的福建廈門,而警方破案過程更是一波三折,其中的艱辛讓人非常感慨:不冤枉一個好人,不放過一個壞蛋背后需要大量辛勤的付出!
2011年初,在福建省廈門市的清晨,一名年輕男子向警方報案,“我的女朋友失蹤了,人很可能就在她工作的面包店里”。

警方接到報案后,立刻前往了女方工作的面包店,當警方開門進去后,發現在面包店內收銀臺旁躺著一個年輕女子,渾身上下都是血跡,臉部遭到多次重擊,面目全非。
經過法醫的鑒定,死者頭部顱骨創傷是從正面襲擊造成的,兇器為錘子。

在收銀臺的一層抽屜有明顯被翻動過的痕跡,抽屜拉出沒有推回去,里面的錢全部被拿走,經過面包店工作人員統計,一共丟失了600多元,在收銀臺處發現了大量的指紋,不過由于面包店是公眾場所,每天來購買面包的人不計其數,因此很難判斷出究竟哪一個指紋有可能是兇手的。
在收銀臺的正前方,警察發現了一個帶血的鞋印兒,這個鞋印鞋碼是44碼,從花紋判斷應該是一雙運動鞋。

從現場的情況來分析,現場的這個鞋印很有可能是兇手留下的。
在案發前一天晚上,年僅24歲的店長薛小麗值班,一般面包店都會在晚上十點多鐘關門,沒想到薛小麗竟然會遭遇不測。

薛小麗
薛小麗是福建漳州人,在廈門打工,由于整個案發過程沒有任何目擊證人,小店里也沒有裝任何的監控設施,因此想要還原出店內究竟發生了什么,只能通過這種種證據來進行推測。
在收銀臺前的那攤血跡屬于薛小麗,可奇怪的是從薛小麗的鞋印來看,在遭到打擊后,薛小麗沒有跑向門口,反而往里側收銀臺跑去。
她為什么不向門外跑,而是要往柜臺里面跑呢?這顯然不符合常理。
面包店里的貨架擺放得整整齊齊,現場并沒有發現搏斗的跡象,警方推測薛小麗很有可能認識攻擊她的人,所以才沒有防備,意外受到了攻擊。
更令警方奇怪的是收銀臺的上層抽屜現金被取走,可在下層抽屜里,卻存放著一些大額鈔票,兇手只翻動了上層抽屜,卻沒有取走下層抽屜里的現金,似乎給人一種假象,他是故意偽造了搶劫的現場。
同時,死者身旁還留著一個很新的手機,而死者的另一部舊手機卻不見了蹤影,為什么兇手會留下新手機,拿走舊手機?這個問題讓辦案民警百思不得其解。
隨后,法醫對尸體進行了解剖,得出死者死亡的時間為前一天晚上的22:00~24:00之間。
雖然在面包店內沒有監控,但是在道路兩旁都有監控攝像頭,警方立即調取了案發時段的監控錄像,從監控錄像中,警方很快鎖定了一個人。

在薛小麗下班的時候,她走出面包店鎖門,這時她一個男人上前與她攀談,隨后薛小麗重新打開了面包店的門,和那名男子重新進到了店里,20分鐘之后,男子從店內急匆匆走了出來,隨后把門鎖上,離開了現場。
由于事發時段已近深夜,燈光條件不好,監控攝像頭離著面包店的位置較遠,因此畫面質量并不是很清楚,通過多次技術處理,依然無法看清男子的體態特征和樣貌,只能看出是一名男子。
那么究竟這個人會是誰呢?為何薛小麗對他沒有任何的防備,即使關店了也要返回到店內?
警方推測,此案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極大。
隨后民警走訪了周圍的店鋪,詳細詢問鄰居是否注意到案發時段有任何的異常,可是在那個時間段營業的店鋪很少,周圍的鄰居也沒有看到任何可疑的人員。
警方立刻找來當時的報案人員林強,他是薛小麗的男朋友。林強和薛小麗兩個多月前在一次聚會上相識之后,那時林強對薛小麗一見鐘情,不久后兩人就在附近的小區租了一個房子,同居了起來。
案發當晚,薛小麗并沒有回到兩人的住處,林強還曾在當天晚上分別在11點多、凌晨3點和凌晨6點分三次去找過薛小麗。
在11點時,林強還在面包店外給薛小麗打過手機,他聽到過面包店中傳出了手機鈴聲,可是他卻并沒有進行報案,反而在第2天的早上才報得案,這讓警方產生了懷疑。
更令警方奇怪的是自從林強認識了薛小麗,幾乎每天晚上林強都會接女友下班,可就在案發前的兩天晚上,林強卻突然不再接女友下班,并且林強穿的鞋正是44碼。

對于警方的懷疑,林強解釋道“我在前兩天出了一次交通事故,導致我的胳膊和腿部都被撞傷了,由于行動不便,所以我沒法去接薛小麗下班”。
這個說法聽起來十分地合理,警方又向薛小麗在廈門唯一的表姐進行了確認,表姐說“林強和薛小麗關系很好,他非常愛薛小麗,也沒見薛小麗抱怨過與林強有什么矛盾,我覺得一個如此愛妹妹的男人不會有什么動機對妹妹下此毒手”。
林強則聲稱自己案發當晚一個人在家里看電視,發現女友沒有按時回家之后就出門去尋找。

警方調取了當晚林強家到面包店的道路監控視頻,證實在當晚林強確實出門找過薛小麗,不過,林強并沒有證據能證明那天晚上他待在家中。
警方實地走訪了林強當晚的行進路線,發現其實有幾條小巷可以躲開監控到達面包店,再加上林強無法證明待在家中,有沒有可能林強事先通過躲避監控的方式對薛小麗行兇,事后偽造出店內搶劫的假象并假裝去尋找薛小麗,以此證明自己當時不在場呢?

警方推測當時行兇的工具是一把錘子,于是警方就從錘子入手,開始尋找購買錘子的渠道,警方挨家排查了周圍所有的五金店,他們把林強的照片給各家老板進行確認,如果老板見過林強,那么林強很有可能就是兇手。
可是在警察走訪了所有五金店之后,卻沒有任何人見到過林強。

不過有一點卻引起了警察的注意,根據五金店老板的介紹,警察判斷當時行兇的工具并不是一把普通的鐵錘,而是一把橡膠錘,因為鐵錘力量很大,打下去顱骨會完全變形,可是薛小麗的頭部變形情況并不是很大,所以兇器應該是一把橡膠錘。
兇手使用橡膠錘不可能是特意購買,很有可能是與兇手的職業有關聯,也就是說兇手很有可能在工作中能夠接觸到這類錘子,所以才直接用其行兇。
警察隨后調查了林強的工作地點和環境,當時他在一家民營企業的辦公室工作,平時沒有機會接觸到這種特殊的錘子,這種錘子在工廠中經常被使用,比如一些輕工、電子類或者裝修類工種經常能接觸到。

此時,警方使用了警犬對嫌疑人可能逃跑的路線進行了追蹤,這種方式很快取得了成效,在距離案發現場北面500米的地方,警方發現了一雙帶血的運動鞋,鞋碼正是44號,經過鞋底花紋的對比,確認這雙鞋正是案發現場出現過的那雙鞋。
由此判斷,這雙鞋是兇手事發后扔到那里,隨后他徒步開始行走。這雙鞋的出現讓警察看到了希望,他們立即提取了林強的唾液與這雙鞋中的DNA進行了對比。
不久之后,化驗部門傳來了信息,鞋中的DNA與林強并不匹配,林強作案的嫌疑正式被排除。
正當警方一籌莫展的時候,林強提供了一個重要的線索,他稱自己雖然與薛小麗居住在一起,但是薛小麗的前男友張山還與她藕斷絲連,兇手有沒有可能會是張山。
張山是廈門本地人,兩年前經過朋友介紹認識了薛小麗,兩人很快確認了關系并居住在一起,可是接觸下來,薛小麗覺得和張山性格不合,最終,薛小麗離開了張山,而張山穿的鞋碼也是44號。
警方調查了張山的背景,發現張山與薛小麗確實存在著極深的感情糾葛,兩人雖然分了手,但是依然經常保持通話,即使薛小麗與林強住在了一起,這種聯系都沒有間斷。
警方推測薛小麗雖然與林強交往,但是張山卻始終放不下對薛小麗的感情,由此與薛小麗產生了矛盾,他要求薛小麗回到自己身邊卻遭到了拒絕,于是在當晚報復薛小麗,將其殺害。
基于這種推測,警方立刻傳訊了張山,可張山卻說“我現在已經有了新女朋友,不會再和薛小麗復合”。
張山的說法讓民警感到十分地意外,因為如果張善有了女朋友,這說明他已經放下了過去這段感情,他報復殺人的動機就不成立。
在詢問中,張山也承認他對薛小麗舊情難忘,剛分手的那段時間他確實非常難過,經常給薛小麗打電話傾訴感情,不過,張山不久后有了女朋友,他對薛小麗的感情就逐漸變淡。
案發時,張山約了幾個朋友在家中打牌,沒有作案的時間。警方對于張山的證詞進行了核對,證實他確實有不在場證明,由此將張山的作案嫌疑排除。
由于薛小麗是外地人,在廈門并沒有太多的熟人,因此警方在排查了她所有的熟人關系之后并沒有太多進展,這時只能推測并非熟人作案,可能是臨時起意作案。
如果是陌生人作案,兇手用錘子敲擊了薛小麗后,身上很有可能沾上了血,在扔掉鞋子之后,他需要步行往前走,光腳走在地上能走多遠,警方無法確定,于是展開了模擬實驗。

當時正值1月份,天氣十分的寒冷,光著腳在路上走很辛苦,警員光著腳只走了一公里就走不動了,于是判斷兇手位于一公里內區域。
有了這樣的判斷后,警方對案發地點北方1公里的村落進行了調查,很快發現了一個城中村,正好位于1公里的位置,村中居住的大多都是外來的打工人員,不少人從事著裝修和建筑行業。
可是面對幾萬人,排查難度很大,警方于是出動了幾十人的警力,對城中村進行地毯式排查,這次篩查人口達到數萬人,警方由此找到了8名符合條件的嫌疑對象,可是這些人都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并沒有作案時間,所以他們的嫌疑也很快被排除。

警方此時有些迷茫,不過最迷茫的時候往往就是離真相最近的時候。此時,警方從一些有前科的犯罪分子入手,考慮是否兇手會不會是吸毒者、盜竊者或者一些流氓。
于是,他們再次對城中村進行了更為細致的排查,這一次,他們發現了一個叫肖春旺的人很可疑,因為肖春旺在案發后不久就從城中村消失了,他年齡將近30歲,在一家廣告公司上班,從事的是戶外燈箱的安裝工作,肖春旺有一個不良的嗜好就是賭博,在村里有一些小賭場,他經常會去賭,而且一輸就是幾萬元。

正當警方在追尋肖春旺的時候,警方無意之間得知了一個消息,肖春旺的身高不高,只有1米69,正常來說身高和腳是成正比關系,身高越高腳的尺碼可能越大,可是只有1米7身高的肖春旺怎么可能會穿44碼的鞋?這讓辦案警察的心涼了半截。警方由此推斷肖春旺作案的可能性不大。
偵查工作由此再度陷入僵局,辦案警察再次回想整個偵破過程,他們思考會不會是因為自己對死者熟人關系調查的不充分?又或者在排查過程中遺漏了哪一個重要的環節?
此時,警方只能再次回到案發現場,重新對案發現場進行調查取證,這一次,警方有了一個重大的發現,在收銀臺位置處,法醫提取到了一枚帶血的指紋,可是警察卻無法判斷這枚指紋究竟是兇手手上沾到的血留下的,還是原本就有一枚指紋,后來被血噴濺覆蓋上去的。

順著這枚指紋的線索,警方將指紋與DNA數據庫中的指紋進行了對比,沒想到竟然成功對比上,這枚指紋來自于一個叫王大鵬的人,他是福建漳州人,在廈門打工。
王大鵬曾有過案底,之前涉嫌故意傷人,他的指紋出現在案發現場很不正常。
經過調查,王大鵬在一家勞務公司上班,從事的也是裝修工作,進行戶外廣告的安裝,經常能夠接觸到錘子。
于是,警方對王大鵬進行了傳訊,問“1月22號晚上10點左右你在哪里?”
王大鵬說“我在家里看電視”。
“是否有人能夠證實你當天在家?”
“沒有人”。
“你是否到過這家面包店?”
王大鵬搖了搖頭,“我沒有去過”。
“真的沒有去過嗎?那為什么面包店里會有你的指紋?”
“我怎么知道?”

雖然王大鵬始終不承認去過案發現場,但警方卻覺得他似乎在隱藏著什么,可是在辦案過程中,警方發現王大鵬穿的鞋碼是41號鞋,這顯然與案發時遺留的鞋碼不相符。
最終,技術人員經過數次指紋的對比后,確認指紋上的血是后粘上去的,由此推測王大鵬并沒有去過現場。
此時離春節已經越來越近了,很多人陸陸續續開始返鄉,如果時間拖得更久,嫌疑人逃之夭夭的概率就會越大。
此時,警方又得到了一個重要的信息,案發后,警方走訪了廈門二手手機市場,對那里的商販進行了布控,在案發后的第4天下午,一個老板聯系警方說自己收到了一臺手機與當時警方提供的型號十分相似。
由于警方提前對各位商販進行了說明,所以商販對于賣手機的人格外多加注意,因此商販對那名賣手機的人印象很深。
隨后,警察將所有的犯罪嫌疑人照片交給這名商販進行辨認,沒想到商販從十幾張照片中老板一眼就認出了賣手機的人。
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之前因為身高被排除嫌疑的肖春旺。

由此,肖春旺成為了本案的頭號嫌疑犯,警方立即對其進行了抓捕活動。
當天下午,警方抓到了肖春旺,對于殺死薛小麗的犯罪事實,肖春旺很快進行了供認。
案發當天,肖春旺走進這家面包店買面包,可是因為身上的錢不夠,所以讓他非常地尷尬,此時他動起了搶劫的念頭。
由于面包店只有薛小麗一名員工,所以肖春旺覺得這是一個極好的機會,由于賭博輸了一大筆錢,自己心里十分煩躁,于是他下定決心要去搶這家面包店。
當天晚上10點多,肖春旺等到薛小麗下班鎖門,他走上前去跟薛小麗說自己想要買點面包,由于此前肖春旺曾去過薛小麗的面包店,所以薛小麗對他還有印象,對于肖春旺的話也沒有警惕,帶著他進了面包店。
進入面包店之后,肖春旺立刻將門鎖了起來,然后就用錘子對著薛小麗擊打了兩下,薛小麗癱倒在地,血流在了收銀臺前。
此時,肖春旺走到收銀臺前開始翻抽屜,可是正當他找完了第1層抽屜時,他發現薛小麗醒了過來,他對薛小麗說,“我不會對你怎么樣,你不要害怕”。
可是驚慌過度的薛小麗此時卻突然大喊救命,這讓肖春旺大吃一驚,他十分的慌亂,于是拿起了那把錘子對著薛小麗腦袋敲,慌忙之中薛小麗只能跑向收銀臺,肖春旺重重的將錘子砸在了薛小麗的額頭。
此時,身上沾到血跡的肖春旺已經不敢再去找錢,他覺得薛小麗傷得并不重,所以在臨走前,他特地扔給薛小麗一部新手機,希望她醒來之后自己撥打120進行求救。可是他沒有想到薛小麗卻因為錘子的重擊當場死亡。
雖然肖春旺身高只有1米69,但是他的體型與普通人相同,但穿的鞋碼卻是44碼,真所謂人矮腳大。

最終,在2011年9月3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肖春旺死刑,附帶民事賠償60萬,對于這個判決,肖春旺提出上訴,可二審法院依然維持了原判。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廈門警方憑借著細致入微的工作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僅僅用了5天的時間就將兇手捉拿歸案
事實證明沒有完美的犯罪,正義必將戰勝邪惡,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一定要避免沾染不良癖好,別總想些掙快錢的方式,最終只能人財兩空,害人害己,白白葬送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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