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時尚>亞洲娘炮文化的開始(從娘炮想到粉色)
發布時間:2024-08-09閱讀(14)
最近關于“娘炮”話題的討論和爭論很多,甚至官媒都圍繞相關觀點開始“打架”,我想,不管怎么說,有討論總是好的,說明我們的社會越來越包容,意識形態也不再是是“一邊倒”,我相信真理會越辯越明,畢竟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娘炮”一般指男性的舉止、行為和形象過于女性化。但是,到底什么是女性化呢?男性和女性在行為舉止和形象的喜好上真的有那么多天然的涇渭分明的區別嗎?那些被認為“娘炮”的男性,他們的哪些行為或形象真的是只有女性才能獨有的嗎?
我不想直接去回答這些問題,也不想給你灌輸我理解和我以為的正確答案。但我想帶你去回顧一下幾個東西的歷史,看你能否在回顧過去的過程中受到些啟發。那些東西在現代社會都被認為是理所當然屬于女性的東西,非常有趣,其實在以前都是男性的最愛。
男人曾經也為粉色著迷現在大部分人都會認為粉色是很女性化的顏色,代表甜美、純真和可愛,藍色才是屬于男性的色彩,但其實在20世紀中葉之前的很長一段時間,粉色都是更受男性青睞的,用來襯托男性的血氣方剛,代表著強壯和堅定的意志。

在古代,人們一般通過植物、動物和礦物提取顏料,顏料非常珍貴,顏色純正的染料往往價格高昂(比如從海螺的腺體中研磨制成的泰爾紫,12,000個海螺僅能采集1.4克),印染技術也不發達,生產和印染工藝繁復,因此鮮艷純正的顏色只有權貴階層才穿得起。普通民眾的服飾通常是植物染料染成的灰色和褐色,而且很容易褪色。
那時的人們認為,只有靚麗的顏色才是漂亮的,粉色和其他鮮艷的顏色一樣,成了階級的象征之一。

我們去看文藝復興時期的美術作品,會發現,粉色是一種非常常見的顏色,畫家把最華麗的粉紅色用于耶穌、天使的身上。

在 1729 年,天主教教會宣布將粉紅色作為禮拜儀式的色彩,神職人員在基督降臨節期間的第三個星期日和齋期的第三個星期日要穿上粉色的外套以表莊重。

從17世紀中期到19世紀,歐洲四處征戰的軍人的軍裝都以紅粉色系為主,很多軍隊的軍服都裝飾了不少粉色,拿破侖的粉紅色軍團更是赫赫有名。

1856 年,英國皇家化學學院研究員珀金(W·H·Perkin)在制作奎寧的實驗當意外合成了化學染料苯胺紫,揭開了合成染料工業的開端。合成染料、色彩華麗、不易褪色,且價格便宜,因此很快風靡世界,使得曾經金貴的只有貴族用得起的顏色逐漸普及和平民化。

盡管染料工業使得艷麗的色彩不再是貴族的特權,但男人們對粉色的喜愛一點也沒有減少。19世紀,英國兩所貴族男校(伊頓公學和威斯敏斯特公學)都想用粉色作為學校的代表顏色,為此兩所學校的賽艇隊專門舉行了賽艇比賽爭奪使用粉色的資格,結果威斯敏斯特獲勝。

在誕生于20世紀初的環意大利自行車賽中,每天成績第一的選手都會穿上粉色領騎衫,他們認為粉色象征著速度和張揚,這個傳統一直延續到現在。

那粉色是從什么時候起成為女性的專屬色的呢,這要從20世紀初的嬰兒服裝說起。那時,人們制造出耐洗無毒的染料,嬰兒的衣服也開始變得有色彩,但不同地區的人們對嬰兒服裝的色彩規則有不同的看法,比利時和英國的很多地方認為粉色適合男孩,而法國人認為粉色適合女孩,德國天主教地區認為藍色適合男孩。雖然口徑還不統一,粉色適合女孩藍色適合男孩的言論開始抬頭。

20世紀中葉,美國嬰兒潮爆發,銷售嬰兒服裝的百貨公司為了贏得競爭,就嬰兒服裝的顏色展開了激烈的“顏色之爭”,眾多有實力的百貨公司推崇并宣揚女嬰應該穿粉色、男嬰應該穿藍色,在鋪天蓋地的廣告宣傳下,很多就慢慢接受了這一全新的設定。
之后,商業營銷一次次加深女性與粉色的連接。1955年道奇汽車推出了專門為女性設計的粉白相間的新車La Femme;1957年奧黛麗·赫本在電影《甜姐(thinkpink)》的粉紅造型引起了一股女性粉色浪潮。

80年代女性對粉色的喜愛有所降溫,90年代發起的全球性乳腺癌防治運動,用粉色絲帶再一次把粉色和女性綁在了一起。到現代社會,粉色屬于女性的觀點就開始根深蒂固了。
高跟鞋是給男人發明的中世紀歐洲的臟亂差是不用再多形容的,那時的街道到處是人和馬的排泄物,為了防止弄臟衣物,15世紀到17世紀,歐洲的貴族喜歡穿一種高底鞋,由于穿上高底鞋不方便走路,不方便勞作,往往還需要有仆人攙扶,因此高底鞋成了社會地位的象征,高度越高代表身份越高。但那時的高底鞋與現代的高跟鞋還是有較大區別。

古代人一直很重視騎兵,很早以前人們就發現騎馬的時候穿厚跟的馬靴能更好的控制馬。后來,波斯人發明了一種后跟隆起的專門用來騎馬的高跟鞋,據說,這種高跟鞋可以勾住馬鐙,讓人在騎馬時更容易保持平衡,當然另一方面也能減輕馬糞帶來的困擾。這種高跟鞋與現代的高跟鞋樣子就比較接近了,那時候的高跟鞋是男士專屬,高級軍官的最愛。

16世紀,高跟鞋傳入歐洲。17世紀,法國國王路易十四將它進行了改造,變成了現代意義上真正的高跟鞋。路易十四個子不高,據說只有154CM,為了更匹配他至高無上的地位,他叫宮廷鞋匠在他的鞋子腳跟處墊上后跟,為了更顯尊貴,他還把鞋跟染成了紅色。

路易十四常常在凡爾賽宮舉辦宮廷舞會,邀請王公貴族參加,他的高跟鞋也通過參加的舞會的王公大臣、貴族和情婦們傳播到了歐洲各地,成為人們爭相模仿的標準。那時,高跟鞋在歐洲變得非常流行,貴族的男性除了靴子之外,另一常見鞋子就是飾有緞帶、薔薇花的高跟鞋,女性也同樣流行穿高跟鞋。大家都穿上了高跟鞋,自己的優越感就無法體現了,因此,1680年前后,路易十四下令,只有貴族和宮廷人員才可以穿高跟鞋,只有王室成員才能穿“高的”和“最漂亮”的高跟鞋,這一時期的高跟鞋多為淺腰半高跟,鞋面上鏤刻著花紋裝飾,鞋口上有飾帶和花結,造型玲瓏華美。

18世紀,隨著啟蒙運動的開啟,人們開始厭倦了享樂奢靡的風氣,變得更加理性和務實。男子們不再佩戴珠寶首飾,不再穿著顏色靚麗惹眼的服裝,而開始追求簡便、樸素、更符合其性別的裝扮,越來越多男子放棄了高跟鞋。隨著啟蒙運動的深入,仍然穿高跟鞋的男性還會受到歧視,所以到40年代左右基本上就沒有男性再穿高跟鞋,女性鞋跟高度也越變越低,到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女性的腳上也已經難覓高跟鞋的蹤跡。
19世紀中葉,人們開始把高跟鞋跟“性感”聯系起來,它又在女性穿戴文化中卷土重來。到十九世紀后期,黃銅鞋跟開始出現,可以支撐更高的高跟鞋。也是在這個時期,經典的女式船形高跟鞋出現了。

二戰之后,時裝品牌創始人克里斯汀·迪奧在傳統法國高跟鞋的風格款式基礎上,提升了船鞋的鞋跟高度以使它們更加華麗。著名鞋子設計師羅杰·維威耶曾經為迪奧工作,他用改良的塑料造出一個細高跟,這種細高跟擁有令人難以置信的力量,得到了大眾好評。
從此,高跟鞋成為性感的代名詞,成為時尚女性的選擇。
緊身打底褲曾是男性專屬中世紀晚期以前,受基督教禁欲主義的影響,人們認為露出肢體和皮膚、或者身著過于修身的衣服是一種不體面、甚至不被允許的行為,因此,人們普遍的穿著都是直線剪裁,寬大,顏色偏黯淡的一體式長袍,男女服飾樣式相差不大。

13世紀后期,隨著外來勢力的入侵和教權王權的不斷斗爭,基督教對人們的控制力出現了一定程度的松弛,加上工商業的發展和經濟的繁榮,這一時期男性的服飾開始出現上下裝分離,男性流行服飾的樣式也出現了較大變化。男人們喜歡穿著從軍裝鎧甲樣式轉變過來的棉甲,這種棉甲較為貼身,特意加寬的肩部和收窄的腰部能展示男性英武的外形。而此時男人的下裝,便是從軍隊傳來的改良版“肖斯”(Chausses)。“肖斯”本是十字軍時期供士兵使用的由純絲織物做成的襪子,被越改越長一直延伸到腰部變成了連襪褲,類似于現代意義上的緊身打底褲就出現了。

到14世紀,女裝男裝開始出現分化,女裝也開始有了自己的特色,女性的上衣越來越緊,而下裙則越來越寬大。這一時期,緊身褲是只有男性才能穿的,1431年,法國民族英雄圣女貞德被宗教裁判燒死,其罪名之一就是她穿了當時只有男性才允許穿著的緊身褲。

15世紀的緊身褲襪都是手工編織,材質以羊毛為主,穿起來很貼身。當時的手工編織業是熱門行業,針織活是標準男性專屬的活,當時編織行會嚴格規范編織業的性別,只招收男性學徒,直到15世紀晚期,才慢慢允許女性學習和使用編織技藝。
16世紀出現了針織機,可以制造出更緊的緊身褲,其中羊毛質地的由平民穿著,貴族則穿絲綢質地。這一時期的緊身褲前襠部有一個布兜袋叫科多布斯(Codpiece),里面塞滿棉花等填充物以凸顯男性特征。

后來緊身褲進一步進化,分離為上下兩部分,上半部分進化成了半截褲(haut de chausses),而下半部分變成了長筒襪(bas de chausses)。上半部分的半截褲每個國家流行的款式不一樣,像法國、西班牙的半截褲很寬,里面會有填充物,圓鼓鼓的,德國的也很寬松,但沒有填充物,還有傳統緊身形的,有長度到膝蓋的半截緊身褲,也有長到膝蓋以下的長款緊身褲。

當時正是文藝復興鼎盛時期,王公貴族間盛行享樂奢靡之風,緊身褲的設計也越來越花哨,蓬松的燈籠短褲、裝飾著蕾絲與蝴蝶結的長筒襪、尖頭高跟鞋,裝飾得花團錦簇,仿佛裝飾越華麗,身份就越尊貴。以至于很多國家都頒布法令禁止奢華服飾,比如英國國王亨利八世曾多次頒布法案,對不同階級人們的服裝進行嚴格區分和限制。據說,這位亨利八世特別愛白色緊身褲襪、科多布斯(Codpiece)和尖頭鞋。

緊身褲流行了幾百年,到18世紀初,歐洲貴族們穿著的緊身褲比曾經任何時代都緊身,直到18世紀末法國大革命時期,歐洲皇室開始衰落,那時,革命者自稱為“sans-culottes”,法語中的意思是“不穿緊身短褲的人”,可見當時認為身著緊身短褲是統治階級最顯著的特征。此后,人們不再穿著華麗服飾,平民階層的簡便衣飾成為主流。

20世紀初,女性開始被允許穿著褲子。此時,緊身褲襪和長筒襪也從古典貴族男性身上褪下之后,又以一種全新的面貌成為了女性時尚穿著。
1937年,杜邦公司發明了尼龍并推出了風靡至今的尼龍絲襪。直至今日,緊身褲、長筒襪、絲襪成為了典型的女性衣物。
化妝也曾是男性的心頭好人類化妝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原始社會,那時的人類會使用天然的礦物如黃土、赭土等涂料涂在身上,用來展示戰績、證明身份、恐嚇動物或者進行圖騰和祭祀活動。

真正審美意義上的化妝可以追溯到古埃及文明,古埃及人用黑墨將眉毛畫得更黑更粗,用孔雀石制作的青綠色粉末來涂抹眼睛,用黑色、綠色或灰色顏料畫出超長的眼線,將臉涂成紅色或深赭色,他們還會往身上涂抹油膏用來防曬。古埃及不分男女都迷戀化妝,當時的化妝品和飾品反映著人們的社會等級,不同社會地位的人妝容和紋身都不一樣。古埃及男女的頭發通常都是剃光或剪得很短的,統治者們會用由人發、動物毛發和植物纖維制成的假發套來彰顯權威和權勢。

古羅馬男性會用植物、草根混合朱砂制成的紅色顏料涂抹在臉頰和嘴唇上,以顯得更有血色,用豬血和豬脂肪混合物當指甲油,用大麥面粉和黃油遮蓋粉刺。為了遮蓋頭頂常見的斑禿,他們還會在頭頂涂抹黑色或金色的染發劑,但當時的染發劑腐蝕性很強,男人們為此付出了中毒的代價。

歐洲中世紀受基督教禁欲主義的影響,男女都不重視化妝,追求自然美,很多國家都明令禁止化妝。
到文藝復興時期,人文主義沖擊宗教神權的束縛,人們的思想得到一定解放,當時不論男女都酷愛化妝,當時化妝有“三白、三黑、三紅”原則,指皮膚白、手白、牙齒白,眉毛黑、眼線黑、睫毛黑,唇紅、臉頰紅、指甲紅。

男性們無比迷戀蒼白臉色,他們用鉛粉涂抹臉部,用水銀提亮,甚至為了美白服用砷片或用砷水洗澡(鉛、水銀和砷都是毒性很強的物質,會對皮膚身體造成不可逆的損傷)。男人們還用雞蛋和蜂蜜混合物來做面膜、去皺紋,用堿水將頭發漂成銀白色,或是戴上假發,并用鼠尾草漂白牙齒。一直到十八世紀中葉,男性和女性一樣化著濃妝。

18世紀法國大革命之后,人們開始漸漸恢復到更自然的妝容,男性則更注重表現挺拔的氣概,在化妝上不再熱衷。
中國古代的男性也流行美容和裝飾自己。
《漢書·佞幸傳》中載有:“孝惠時,郎侍中皆冠、貝帶、傅脂粉。”漢代男子喜歡敷粉,漢惠帝的男侍們有“不敷粉不得上值”的規定。

魏晉南北朝時期,男性化妝之風盛行,那時的美男子形象是“膚如凝脂,唇賽點朱,面似月下白玉,腰如風中楊柳,口噓蘭麝,體溢芳香”,那時的男性不僅敷粉,還愛刮胡子、用胭脂、用香料、染頭發。

隋唐時期上層社會的名流盛行涂抹面脂、口脂,唐代皇帝還會在臘日把面脂、口脂賞賜給官員以示慰勞,唐高宗每次都會把中尚署上貢的口脂、面脂挑一些賜給他非常器重的“北門學士”。
宋代的士大夫喜好白面玉唇,還將從唐時期就開始流傳的簪花習俗發揚光大,科舉后,頭頂烏紗并插鮮花,謂之“探花郎”。

明代男子很重視自己的形象儀表,“三天一沐發,五天一沐浴”。明代萬歷年間的內閣首輔張居正就愛用護膚品,《萬歷野獲編》里的“士大夫華整”記錄,張居正府上“膏澤脂香,早暮遞進”。明代戲曲中常見小生穿著繡花的直身,色澤清雅艷麗,也是粉黛白臉。

從清代起,男性化妝才被認為是異類,中國男性漸漸不再注重修飾裝扮自己。
看了上面幾段發展歷程,不知道你是否有所感悟。很多人認為粉色、化妝、高跟鞋、緊身褲等東西天然就應該是屬于女性的,女性就應該是甜美的、感性的、柔弱的,而男性就應該是粗糙的,理性的,堅強的。人們把一些物品設定為女性專屬或男性專屬,把一些性格特點劃分為“女性氣質”或“男性氣質”。但這種人為的劃定就一定是天然正確的嗎?當然不是!男性當然可以化妝可以感性,女性也自然可以理性可以堅強,并沒有所謂的“男性氣質”和“女性氣質”,只有個人的氣質。那些人為的劃分,都不過是由于我們從小接受的性別教育和商業熏陶所導致的偏見。
大人們從小就讓女孩子穿粉紅色的衣服、住粉紅色的公主房間、玩芭比娃娃,培養她們的安靜乖巧,夸她們漂亮可愛;讓男孩子穿藍色的衣服、住藍色的房間、玩機器人和汽車,培養他們的勇敢堅強,夸他們聰明帥氣。孩子們知道,按照大人期望的樣子做,就能討他們喜歡,因此孩子們很快就學會并接受了這些潛規則。在他們成長的過程中,這些規則一直被強化,把他們框定在社會對他們期望的框子里,大部分人對此深信不疑,根本意識不到框子的存在。偶爾有跳出框子的人(不管是有意識跳出的還是不小心跳出的),比如那些愛干凈愛化妝、注重形象的男性,或那些特立獨行、中性打扮的女性,大概率都會受到其他人的嘲笑和孤立,很多內心不夠強大的人為了迎合社會的期待,只能又逃回框里。
很多我們平時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其實并沒有那么天經地義,很多事情本身并沒有什么對錯之分,我們認為的正確,不過是在某個特定的時間段內、在某個特定的環境下,大家形成的一種思想共識而已。但是,環境是會變化的,曾經我們覺得好的正確的觀念,或許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被慢慢淘汰。因此,當碰到與自己認知不一致的事物時,希望大家不墨守成規,能用更開放更多元的眼光去看待。
感謝,科技的進步和社會分工,讓身不強體不壯的人們也能依靠自己的能力養活自己,因為能養活自己,才有了說話的勇氣和能力,因為能說話,更加促進了社會的包容和思想解放,因為社會更加包容,所以大家能在不影響他人的基礎上較自由地選擇自己所想所愛。(當然,很多人不過是被資本和媒體牽著鼻子走,根本不知道自己愛的到底是什么,這是另一件事了。)
慶幸,就目前能感受到的趨勢來看,我們的社會一直在往更包容更尊重個性的方向發展,這種滾滾向前的變化的力量不是某幾個人或某些群體所能改變的,我們個體都不過是奔涌洪流中的一顆顆水滴而已。
最后,我還是想說,在現代社會,一個人能取得多大的成就,能為社會做出多大的貢獻,不取決于他有多少所謂的男子氣概,一個社會、一個國家能否持續發展進步,也不取決于群體內有多少所謂的陽剛男兒。不管陰柔還是陽剛,不論男人還是女人,只要是勤勞、勇敢、堅強、好學、負責任、明是非,就是值得敬佩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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