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什么情況下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賬務如何處理?
發(fā)布時間:2025-06-25閱讀(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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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以及不動產,已經抵扣進項稅額的,出現(xiàn)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情形,比如用于了集體福利、發(fā)生非正常損失,需要做進項稅轉出,借記相關成本費用,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年第36號)文規(guī)定,出現(xiàn)以下情況下,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以及不動產用于簡易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以及個人消費的。 其中涉及的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5、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6、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一般納稅人出現(xiàn)以上6種情況,如果已經抵扣進項稅額的,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比如企業(yè)購進貨物發(fā)生用途的改變,作為非貨幣性福利發(fā)放給員工,購進時已經抵扣的進項稅額需要做轉出處理,具體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成本費用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實際發(fā)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庫存商品 比如由于管理不善導致貨物被盜、丟失、霉爛變質,前期購進環(huán)節(jié)已經抵扣的進項稅額需要做轉出處理,具體會計分錄為: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報經批準后: 借:其他應收款(相關責任人員賠償) 營業(yè)外支出(損失凈額)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再比如不動產原來一部分用于職工宿舍一部分用作倉庫,屬于兼用的情形,當初進項稅額準予抵扣,全額抵扣了進項,后由于發(fā)生用途的改變,出于安全的考慮,不再作為倉庫,而是全部作為員工宿舍,即專用于集體福利,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具體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企業(yè)購進的4項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娛樂服務以及居民日常服務),即使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也不得抵扣進項,如果購進服務時,錯誤的抵扣了進項稅額,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比如招待客戶購進的娛樂服務,進項轉出分錄為: 借:銷售費用——業(yè)務招待費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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