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2023年年終獎怎么算個稅?
發布時間:2025-06-25閱讀(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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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終獎可以選擇單獨計稅方式,單獨適用按月劃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認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也可以選擇綜合計稅方式,并入綜合所得收入總額,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確認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0號)明確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政策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對于納稅人而言,在2023年度年終獎,可以選擇單獨計稅方式繳納個稅,也可以選擇并入綜合所得計稅。 單獨計稅方式下,納稅人以取得的年終獎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如下),確認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后再用取得的年終獎乘以適用稅率減去速算扣除數得出需要繳納的個稅稅款。
具體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單獨計稅方式下,年終獎單獨計算出來,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年終獎金額就不并入到綜合所得收入總額。 綜合計稅方式下,納稅人將取得的年終獎金并入綜合所得收入總額,扣除每年6萬元的基本費用、個人承擔的社保及住房公積金專項扣除、個人符合條件可以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租金、住房貸款利息、贍養老人以及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以及依法確認的其他扣除項目(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如下),確認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全年應納稅額=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其中,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綜合所得收入額=工資薪金總額(綜合計稅方式下,包括取得的年終獎) 勞務報酬所得×80% 稿酬所得×56%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80% 年終獎選擇單獨計稅或綜合計稅,會影響最終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個稅稅款,對于中高收入群體,年終獎單獨計稅方式更節稅,對于符合條件的扣除項目僅憑工資薪金不能完全扣除的,選擇綜合計稅方式更劃算。 實務中,需要注意,納稅人在取得年終獎時,任職單位的財務人員在預扣預繳申報時,若沒有把全年一次性獎金采取單獨計稅方式申報的,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這筆年終獎將不能進行拆分,即年度匯算清繳時,不能再重新選擇單獨計稅或綜合計稅;如果在預扣預繳申報時,對于取得的年終獎采取單獨計稅方式申報的,年度匯算清繳時,可以重新選擇對該年終獎繼續單獨計稅還是改為綜合計稅方式。 同時需要注意,每一個納稅年度內,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政策只能享受一次,若納稅人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多筆獎金,比如從兩個單位任職每個單位取得一筆年終獎,此時僅能其中一筆年終獎選擇單獨計稅,另外的獎金需要并入綜合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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