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5-06-25閱讀(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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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直播賣貨等新零售模式興起,越來越多的商家選擇通過第三方平臺線上銷售商品,通過第三方平臺線上銷售貨物,賬務上應何時確認收入的實現,收入金額是按照扣除平臺推廣費傭金等后實際到賬金額確定,還是按照實際銷售價款確認,若發(fā)生退貨又應如何處理?
通過第三方線上平臺銷售貨物,銷售商品的過程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五個步驟:①買家提交訂單,將貨款支付到第三方平臺;②賣家發(fā)貨;③買方收貨并確認;④第三方平臺扣除傭金、手續(xù)費后打款給賣方;⑤雙方互評,完成交易。那么對于賣方企業(yè)而言,應如何確認收入的實現呢? 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規(guī)定,企業(yè)應當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約義務,即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確認收入。企業(yè)發(fā)貨時,由于企一般有“7天無理由退貨”的承諾,客戶尚未取得商品控制權,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當客戶收貨并確認時,滿足商品控制權的轉移,賬務上確認收入的實現。 實務中,電商銷售模式下,一般先開具發(fā)票,發(fā)貨時附帶發(fā)票一并郵寄給客戶或開具電子發(fā)票傳給客戶。增值稅方面,先開具發(fā)票以開具發(fā)票的當天為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所以賬務上尚未滿足收入確認時,就先產生了增值稅納稅義務。
通過一個案例,梳理整個通過線上平臺銷售商品的賬務處理。 甲公司是一家服裝生產廠家,2023年5月入駐某線上平臺銷售自產服裝,5月月末發(fā)現本月通過該線上平臺銷售服裝情況如下:客戶已經確認收貨的含稅金額為113萬,實際到賬金額為101.7萬,對應的庫存商品成本為70萬,第三方平臺扣除推廣費傭金等金額為11.3萬(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發(fā)票上稅率為6%,稅額為0.64萬),尚未確認收貨的含稅銷售額為45.2萬 ,對應的庫存商品成本為28萬。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2023年5月客戶下單,企業(yè)發(fā)出商品時: 借:發(fā)出商品 70 28=98 貸:庫存商品 98 2023年5月客戶已經確認收貨時,商品控制權轉移給客戶,滿足收入的確認條件,賬務上確認收入的實現: 借:應收賬款 113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 注意對于先開具發(fā)票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就需要確認銷項稅額: 借:應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客戶已經確認收貨的商品成本結轉: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70 貸:發(fā)出商品 70 第三方平臺扣除推廣費傭金后,打款給企業(yè)101.7萬,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101.7 銷售費用 11.7-0.64=10.66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0.64 貸:應收賬款 注意,企業(yè)賬務處理要遵循收支兩條線,收入需要按照實際不含稅銷售價款確定,第三方平臺扣除的推廣費或傭金作為“銷售費用”核算。
假設在2023年6月份,已經在2月份確認收貨的客戶發(fā)生退貨,退貨對應的銷售含稅價為2.26萬,成本為1.4萬,服裝已經收到并入庫,貨款已經退回,賬務處理如下: 沖減成本: 借:庫存商品 1.4 貸:主營業(yè)務成本 1.4 沖減收入: 借:主營業(yè)務收入 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0.26 貸:應收賬款 2.26(www.ws46.Com) 收到退款: 借:銀行存款 2.26 貸:應收賬款 2.26 新收入準則下,如何利用五步法確認收入,增加的合同資產、合同負債、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約成本等科目具體核算內容是什么,銷售獎勵積分、現金折扣、折扣券、質保(保證類質保以及服務類質保)、委托代銷、附有銷售退回條款的銷售行為、銷售返利等具體業(yè)務又如何賬務處理,為大家推薦這本《新收入準則解析與行業(yè)應用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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