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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4-01-22閱讀(10)
我國最早的漢語拼音當推公元1605年開始的漢字拉丁化意大利天主教耶穌會傳教士利瑪竇用拉丁字母為四篇漢文注音,一直傳到現在鴉片戰爭以后,用外文字母拼漢字的圣經、字典在我國越來越多,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論漢語拼音?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論漢語拼音
我國最早的漢語拼音當推公元1605年開始的漢字拉丁化。意大利天主教耶穌會傳教士利瑪竇用拉丁字母為四篇漢文注音,一直傳到現在。鴉片戰爭以后,用外文字母拼漢字的圣經、字典在我國越來越多。
我國第一個為漢字注音的是章太炎。他以古漢語為依據,找出一些符號為漢字注音,這就是1913年讀音統一會制定的《注音字母》,1918年教育部正式公布。因此,解放前編寫的字典,均采用《注音字母》注音,這是我國最早的漢語拼音。
1956年2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公布了我國第一個漢語拼音方案的草案,1957年12月11日,《人民日報》刊載了《漢語拼音方案草案》,這一方案《草案》的公布,是1605年以來300多年漢語拼音化運動的總結。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人大五次會議正式批準《漢語拼音方案》。1979年6月15日,聯合國秘書處發布文件,決定“采用‘漢語拼音’的新拼法作為在各種拉丁字母文字中轉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名和地名的標準。”
目前仍在使用的《漢語拼音方案》,拼法科學、嚴謹,符合國際習慣。但它畢竟只是一種拼音工具,絕不能用它來代替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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