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溫多少度最舒適
發布時間:2025-11-01閱讀(1)
18-25℃。人體體溫是動態平衡,即是在產熱與散熱間平衡,而外界到36度時已經難以散熱,此時不僅會熱,且人體體溫也會上升,而在23度左右時產熱量與散熱量合適,因此感到舒適。若氣溫超過35℃,這時人體汗腺開始啟動,通過微微涔汗散發積蓄體溫,心跳加快,血液循環加速,就會感到頭昏腦脹,全身不適和疲勞,有昏昏欲睡感覺,而且酷熱難熬。相反,當氣溫低于4℃以下,會感到寒冷。當人體衣著適宜、保暖量充分且處于安靜狀態時,室內溫度18-24℃較為舒適,18℃無冷感,15℃是產生明顯冷感的溫度界限。因此,本著提高生活質量,滿足室溫可調的要求,根據國家標準GB50019-2003《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中相關內容,民用建筑主要房間室內溫度范圍定在18-24℃。當環境溫度在18-25℃,相對濕度在40%-70%時,人體感覺最舒適;溫度在24-30℃,濕度小于60%時,人體感覺熱而不悶;溫度高于30℃,濕度大于70%時,人體感覺悶熱;溫度高于36℃,濕度大于80%時,人體感覺悶熱難忍,發汗機制受阻,極易中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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