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需要準備什么
發(fā)布時間:2025-11-02閱讀(1)
1、男方:需要準備聘金、煙、酒、喜糖、聘禮、衣服、首飾等送給女方。2、女方:需要準備訂婚宴席,一套衣服、鞋子以及一些水果特產(chǎn)作為給男方的回禮。另外男女雙方還應分別準備一份紅包給媒人作為答謝禮。 訂婚:又稱婚約,依照我國民間習俗,通常結婚前先有訂婚之儀式:訂立婚書、交換禮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國現(xiàn)行的《婚姻法》,訂婚并不是結婚前必備之程序,不經(jīng)訂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具有法定的訂婚能力者,才能從事訂婚行為。法律上對于訂婚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齡為標準:男滿十七歲,女滿十五歲即具訂婚能力。若違反此規(guī)定而訂立婚約者,此婚約并非無效,只是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因為,不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其婚約須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婚約不得強制執(zhí)行。婚約固然應該遵守,但也應遵照男女雙方當事者的意愿。若有一方不能夠履行時,不能強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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