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有什么用
發布時間:2025-11-02閱讀(1)
一級建造師是一種建筑類執業資格,是擔任大型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設有四個科目,參加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后,才可以以建造師的名義執業。 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執業注冊人員。建造師是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復合型人員,既要有理論水平,也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建造師注冊受聘后,可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建造師的職責是根據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對工程項目自開工準備至竣工驗收,實施全面的組織管理。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設部聯合印發了《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11號),這標志著我國建立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該《規定》明確規定,我國的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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