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生活>有事能不能休年休假(莫讓年休假成為)
發布時間:2023-11-20閱讀(21)
某機關干部吐槽,去年打算趁著暑假,向單位請幾天年休假,帶著兒子出去游玩,也為自己身心放松一下誰知單位領導以工作事情多、任務繁重為由,未批準休假申請,以致去年未能休年休假,今年也沒有安排補休,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有事能不能休年休假?下面內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有事能不能休年休假
某機關干部吐槽,去年打算趁著暑假,向單位請幾天年休假,帶著兒子出去游玩,也為自己身心放松一下。誰知單位領導以工作事情多、任務繁重為由,未批準休假申請,以致去年未能休年休假,今年也沒有安排補休。
2007年1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條例規定,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的職工,只要連續工作1年以上,便擁有享受帶薪年休假資格。并根據工齡長短,設置5至15天三個假期檔次。制定并出臺該條例,以法規形式對年休假進行固化,彰顯黨和國家的關愛,對干部職工休息權的保障。
然而,在執行年休假政策中,出現不少打折扣現象,在廣大基層尤為突出。如該休假10天,單位只批準5天。有的甚至以工作業務多,任務沒完成為由,對干部職工年休假采取“拖”字訣。上半年工作剛起步,重點任務有待謀劃,年休假拖到下半年;下半年是目標任務攻堅期,要查漏補缺盤點全年工作,年休假又被擱置起來。待到第二年,又是謀劃起步新的工作,補休年休假成為“鏡花水月”。如此年復一年,年休假便被無限期拖延,淪為名存實亡的休假制度。
有的單位甚至取消年休假,以扣發全勤獎、崗位調整等相掛鉤,請了年休假,就沒有了全勤獎,就要調整工作崗位,這樣一來,讓干部職工不能申請、也不敢申請年休假,畢竟端了單位的碗,就要受到單位管。有的單位以“帶薪”為誘餌,以經濟補償形式,讓干部職工在“休假”與“帶薪”上做“單項選擇題”。
按照《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年休假是勞動者休息的一種方式,對于干部職工而言,享受年休假,既是權利,也是激勵。俗話說:“磨刀不誤砍柴工”,會休息才會勞動。國家制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目的在于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減輕因工作造成的精神壓力,讓廣大干部職工有健康的身體,充沛的精力參與發展建設。事務多、任務重,不是剝奪年休假的理由,以經濟補償代替年休假,更不是政策規定的初衷。
年休假是項硬制度,確保休息權不能“軟執行”。各地各單位要打好提前量,早安排早部署,充分運用工作“空檔期”,或任務稍輕松時,便安排年休假。特別在執行重大任務后,完成險難工作后,更要注重安排年休假,不提倡全天候“連軸轉”,疲勞連續作戰會降低工作質量,出現辛辛苦苦創造落后情形。嚴禁以經濟補償代替年休,或以其他理由取消年休,讓年休假成為干部職工看得見、摸得著、享受得到的實惠制度。
,歡迎分享轉載→http://www.avcorse.com/read-1554.html
下一篇:紅娘是哪一部作品中的人物
Copyright ? 2024 有趣生活 All Rights Reserve吉ICP備19000289號-5 TXT地圖HTML地圖XML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