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25閱讀(13)
小仙老師好,我00年的 男朋友94年的 ,我們在今年八月份訂婚, 訂完婚發現我懷孕了,我現在懷孕四個月了。本來我們訂婚商量好彩禮是10萬,我家回禮8.8萬,現在他家覺得多,我沒有要求車房,1.2萬的彩禮也算多嗎?(因為回禮的8.8萬是給到他爸媽)。三金他們家也想隨便買,當時說好兩個鐲子兩個戒指一個項鏈了,現在又說沒有錢了。
我現在讀大二,懷孕后休學了,本來說好孩子出生后復學,但是現在他家里人叫我生下孩子后打工養孩子。當初說好的一切現在都變了,我真的不想和他結婚了,但是孩子四個月了,打掉傷身體,不打結婚又確實不甘心,我該怎么辦啊?
我的回復姑娘,如果你現在頭腦還正常的話,抓緊時間,立馬,打胎,分手。
1. 首先,生孩子在這樣的家庭里,對孩子來說造孽。
2. 打胎會傷身體,但是你身體會恢復,如果休學,結婚,生子,你被改變的是這輩子的命運。
3. 你的年齡確實不適合結婚,20歲應該過得生活確實是“回家有媽媽做的飯”而不是早早嫁人生孩子當媽媽,你現在也當不好媽媽,只會讓自己和孩子一團糟。
4. 婆家人靠不住,彩禮和鐲子戒指的問題,和你工作還是上學的問題,已經看得很明顯了,趁你現在懷孕了,好拿捏,所以才敢出爾反爾。等孩子出生后,更好拿捏,復學你就別指望了,準備去電子廠打工吧。
5. 你一直沒有提及的94年的男朋友,你說了那么多,發生這么多事,樁樁件件最需要站出來的就是他,結果全程“透明人”,可以看出以后也基本就是這樣了,你也別指望靠他,能怎么樣了。
綜上,打胎,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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