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19閱讀(18)
據山東省教育廳網站消息,根據《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山東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教師發〔2015〕3 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登記和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時認定總結?跟著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時認定總結
據山東省教育廳網站消息,根據《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山東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教師發〔2015〕3 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登記和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學分登記對象
納入山東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管理范圍的人員。
二、學分登記范圍
1.中小學教師參加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舉辦或認可的各類培訓。
2.中小學教師參加的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培訓,承擔授課、指導、公開課、示范課等活動。
3.中小學教師參加的校本培訓活動,包括集體教研、聽評課、學術研討、專題講座、支教等。
4.中小學教師自主研習活動,包括發表教育教學論文、出版著作、承擔各級教改項目和科研課題、各項教學、科研獲獎、志愿服務、拜師、帶徒等。
5.中小學教師參加的國民教育系列提升學歷(學位)的學習活動。
三、學分登記方式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采用證書登記和信息系統網上登記兩種方式進行管理。
1.證書登記可使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制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登記證書。
2.信息化登記依托“山東省教師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登記—認定—查詢—統計檢索”等功能,學校管理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將教師繼續教育學分錄入“山東省教師信息管理系統”,教師、學校和省、市、縣管理員分別享有查詢、登記、認定、統計、檢索等權限。
四、學分計算辦法
1.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舉辦或認可的面對面集中培訓項目,教師完成學習任務,經考核合格,依據培訓項目開班通知和培訓證書中注明的學時數折算學分,原則上1小時為1學時,1學時計1學分。
2.以網絡研修形式組織的省培或國培項目,學分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或根據培訓結業證書注明的學時數進行折算,原則上1學時計1學分。
3.教師參加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培訓,承擔授課、指導、公開課、示范課等任務,依據有關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時證明計算學分,原則上1學時計2學分。
4.教師參加學校組織開展的校本培訓、教研活動和教師自主研習活動等,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學分計算辦法。五年一周期內校本培訓和教師自主研習活動累計登記不超過120學分。
5.教師參加的國民教育系列提升學歷(學位)的學習活動,依據就讀學校出具的在讀期間年度學業成績合格證明,每年度繼續教育記72 學分。
6.按照《山東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管理辦法》規定,新任中小學教師完成崗前適應性培訓,經考核合格記72學分。擔任班主任的中小學教師,完成專題培訓,經考核合格,1學時記1學分。
五、學分登記程序
山東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按年度登記,五年一個周期,本周期起止時間為:2015年3月31日至2020年3月31日。中小學校是學分登記工作的責任主體,按照“教師申請—學校計算—管理員登記—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程序進行。
——個人申請: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學習結束后15日內,教師個人憑培訓通知、結業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向學校提出學分登記申請。
——學校審核:學校成立繼續教育學分審核工作組,對教師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查驗,按照本通知或學校規定的校本培訓學分計算辦法計算教師的繼續教育學分,報學校校長審核簽字。
——學分登記:學校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學分登記工作。原則上,學分登記人由學校教師信息管理員擔任。各學校可根據實際安排本校教師學分登記時間。每年8月31日前應完成上半年學分登記,12月31日前完成下半年學分登記。
——學分認定:中小學教師參加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職務(職稱)評聘及年度考核時需要查驗繼續教育學分,由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或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認定。審核材料包括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登記證書及相關原始證明材料。市縣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審核認定辦法。
六、有關要求
1.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登記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制。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依據《山東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管理辦法》和本細則制定本區域實施辦法。學校要在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制定校本培訓學分計算和管理辦法。
2.組建省、市、縣、校四級學分管理員隊伍。各級管理員應遴選思想覺悟高、信息技術水平高、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具體負責各級學分登記和管理工作。市、縣、校三級管理員信息(表格見附件1)要逐級上報至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各級管理員更換,需逐級上報至省中小學師資培訓中心,經重新分配賬號,培訓合格后,方可參加學分管理工作。
3.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高度重視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登記和管理工作,明確相關負責同志具體負責此項工作(表格見附件2)。要強化過程管理,妥善保管教師培訓通知、結業證書或學時證明等材料,作為登記和審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的重要依據。要嚴肅工作紀律,對于學分登記與事實不符的,要限期整改。因管理不善,致使管理員賬號、密碼泄露造成教師信息泄露的,要追究相關部門、學校及人員責任。
其他未盡事宜,可與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山東省中小學師訓干訓中心聯系。
教師工作處聯系人:盧靜;電話:0531-81916561,通訊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文化西路29號,郵編250011。
山東省中小學師資培訓中心聯系人:王凱、周凱;電話:0531-86401285;傳真:0531-86593092;郵箱:sdssxzx@126.com;通訊地址:濟南市歷山路36號,郵編25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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