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8-25閱讀(13)
穿了三十多年的衣服,才知道,衣領上的商標是需要剪掉的。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買了一條圍巾,然后上面是帶著商標的,好幾個,有標注著洗滌方式的(后來查詢才知道叫水洗標),有標注尺碼的,還有啥生產地址,品牌名字啥的。因為太多,有點影響美觀,而且上面有個小剪刀跟邊緣線的標志,就上網搜索,然后發現,這個東西是應該剪掉的(因為國內很多衣服品牌的小商標上是不會有那把小剪刀的,傳說在西方只有窮人和沒底蘊的年輕人才會將商標故意露出來給別人看)。這才恍然大悟,原來,自己這么多年穿衣服都穿錯了。然后突然覺得很丟臉,就感覺找出了自己所有的衣服,準備都把這個小商標給剪掉了。

但是轉念一想,其實也沒啥丟人的,畢竟,每個人的從小到大的認知并不能覆蓋社會的方方面面。從小穿的衣服確實沒有這個概念,也沒穿過啥大品牌,不知道這個商標需要拆掉是很正常的。這就跟城市的孩子到了農村可能分不清韭菜跟冬天的小麥一樣(其實是有點夸張了,他們應該是認識的,這種善意的謊言應該是表現自己的拙笨,讓來自農村的我們找到些許的平衡)而且,還特意查詢了一下,有人是建議不要剪掉這個小包裝的,因為剪不好的話很容易把衣物給弄出個小洞。還有的說,品牌標簽是可以剪掉,但是洗滌標簽就盡量不要剪掉,因為在洗滌標簽上有很多洗衣服時的注意事項。然后就覺得自己還不是那么丟臉,這三十多年沒剪掉也不是很丟人,但最后又覺得,這畢竟還算是一個挺常見的問題,干脆還是剪掉吧。

這就有點類似于人生三個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還是山,看水還是水。剪掉商標、不剪商標、還是剪掉商標吧。

這里就牽扯到一個常識的問題。前面已經說到了,每個人的認知水平不同,有高有低,但是,常識應該是共同的。比如,大家都知道,屎是不能吃的,尿是不能喝的,這就是常識,如果,有人要拿出在極端情況下屎可以吃,尿可以喝,這就是抬杠;再如果,有人如果通過科學的手段去分析,吃屎喝尿其實不會影響身體健康,那就是又蠢又壞。盡管如此,盡管常識是共同的,但是,對于常識的掌握,大家還是不同。說起來有點啰嗦,稍微總結一下就是:大多數情況下,我們要原諒那些在常識上犯錯誤的人,因為,他們可能真的不知道。

那么,買來的衣服上的商標需不需要拆除,這到底是不是一個常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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