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時尚>經營假冒化妝品的處罰(制售偽劣化妝品)
發布時間:2024-09-02閱讀(14)
近年來,隨著“顏值經濟”升溫,有不法分子打起制售偽劣化妝品的主意。1月10日,迎澤區法院審結了一起制售偽劣化妝品案件,被告人王某、鄭某分別獲刑1年3個月、10個月,判處罰金10萬元。
2017年5月,孝義人王某在太原注冊成立了“美妍”科技有限公司,經營化妝品業務,以開產品推介會、拓客模式向美容院銷售“藏密純天然植物神奇面膜”“藏密植物祛痘專用組合”系列套裝產品。
沒多久,就有多名顧客反映,使用上述產品后出現皮膚發黑、返斑、汗毛重等現象。為安撫客戶,王某前往廣州找到一家公司的負責人鄭某商量應對辦法。雙方商量后決定,冒用他人生產許可證編號、偽造相關的檢測報告及備案報告,用便宜的化妝品原料生產灌裝了所謂“魅美姿平衡尊貴裝”化妝品480套,價值人民幣15萬元,用以向顧客銷售或者調換顧客手中有問題的“藏密”系列化妝品,并聲稱該產品是原“藏密”系列的升級版,美白、祛痘效果更勝一籌。
2018年11月,經迎澤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檢測,王某公司售賣的化妝品中汞含量超標,未取得特殊化妝品批準文號,涉案產品為不合格產品。2021年4月24日,王某、鄭某被刑事拘留。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鄭某均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記者 陳珊 太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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