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美食>古代牛是怎么訓練的(農為牛本有功于世)
發布時間:2025-04-10閱讀(19)
想必大家都吃過牛肉吧!無論是簡簡單單的土豆牛腩、牛肉拉面、牛肉水餃,還是米其林餐廳里的菲力牛排。
不考慮牛肉的來源和配料的使用,當代社會,牛肉可以說是隨處可見。但是,在古代,牛肉可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吃到的,甚至可以說是完全沒有可能吃到的。
那么大家可能會想到《水滸傳里》的故事情節,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從一百單八將到綠林好漢,哪一位到了酒肆不是都會來一句“小二,上壇好酒,再切兩斤牛肉”。難不成是作者胡編亂造的?是小說的漏洞?
其實不然,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國寶級動物”——牛,在古代的地位到底有多高?

先秦時期,“重農抑商”的苗頭開始出現,商鞅變法的實施,使得人民不得棄農經商,否則會受到嚴厲的處罰,甚至會被貶為奴隸。而后的每一朝君主都會在“重農抑商”的基礎上添加新的政策,以實現農業的高速發展。到了清朝,更是推行“重本抑末”、“閉關鎖國”的政策。這也就使得我國成為了農業大國,同時也導致了我國近代社會資本主義發展緩慢。
正如梁啟超先生所言:“中國歷代變法繁多,僅只限于農耕而已。”
也正是因為對農耕的無數次變法,才使得中國成為了農業大國,也讓牛在古代的地位逐步攀升,到了“國寶級”的地位,堪比現在的大熊貓,金絲猴。
春秋戰國時期,隨著鐵具的發展,牛也慢慢的被運用到了農業生產當中,也就是“牛耕”。這種耕種方式的出現很大程度上解放了勞動力,也加快了農業生產的效率,是我國農業生產的一大進步。
雖然如此,在古代牛還是比較稀缺的。牛的生產過程跟人類差不多,需要十月懷胎,一般只會是一個牛寶寶,在古代那個惡劣的生存條件下,人都有動不動就餓死的、病死的,更何況是一只牛了。
“物以稀為貴”也就成了牛在古代地位高的原因之一。
用于農業耕種的牛必須得是強壯有力,年輕氣盛的,這樣的牛也就少之又少了。一線縣邑的牛是屈指可數的,到了耕種季節也往往是供不應求,通常是需要相互借用來完成農業耕種。

這種耕種方式經過各朝各代的改善,一直沿用到了二十世紀末期,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剛剛實行,機械水平也不夠發達,牛耕依舊是主要的耕種方式。
除了“牛耕”,牛在運輸方面也是貢獻了不少的力量,不單單是在運輸干草糧食方面,就連軍事運輸方面它也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
活著的時候為國家出力,就是在年老病死之后,牛依然為國家的發展和前進貢獻著自己的力量。在那個物資匱乏的時代,牛筋、牛皮都是都是很珍貴的資源,牛在死后這些東西都要上交給國家,否則會受到嚴厲的制裁。
這樣做不僅僅是為了保證自己國家的資源積累,更為有效的防止了這些東西被賣給敵國,成為攻打本國的利器。
受法律保護的“國寶級動物”也正是因為對牛的需求,統治者為了保證其快速繁衍,不得不頒布一系列的法律條令保護牛不受到傷害。正所謂是:因為需要,也就顯得尤為重要。
每一朝君主幾乎都會頒布不一定的條令來保護耕牛,小到打板子、罰款,大到判刑流放。到了漢代更為嚴苛,殺了牛是要給其抵命的。
《漢律》有言:“王法禁殺牛,犯禁殺之者誅。”
這里的牛是指青壯年時期的牛,換而言之,老牛是可以宰殺食之的(當然了,即便是宰殺老牛也是需要得到政府的許可的,要不然還是會受到處罰的)。可是,老牛都老了,它的肉也就沒有那么鮮美了,這就好比我們去吃火鍋,牛肉煮時間長了也就老了,口感也就牽強了許多。
到了宋朝,特別是真宗皇帝的時候,不僅僅是頒布法律來保護耕牛,就連皇帝趙恒自己也不吃牛肉,群臣也紛紛效仿,可以說是到了一種上行下效的地步。還記得樂府雙壁《木蘭辭》中所述:“小弟聞姊來,磨刀霍霍向豬羊。”
由此可見,宋朝時候吃牛肉幾乎是不可能的。那么梁山好漢吃牛肉也就不現實了,當然也不是漏洞,更不是作者胡編亂造,只是施耐庵先生塑造人物的需要,彰顯人物的個性。
到了元朝,對于肆意宰殺耕牛的處罰就慢慢減輕了,《元史》中記載;
“盜牛馬者劓(yi)。”
(劓:割鼻子。)甚至是到了二十世紀末期,我國也頒布了一些對耕牛的保護法律以及對惡意傷害耕牛的處罰。
不僅僅宰殺牛,偷盜耕牛會觸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老百姓自己養的耕牛,要是把耕牛養瘦了,養死了,也是要受到一定的處罰。
春秋戰國時期,秦國每年都會對老百姓要的耕牛進行評比-——“耕牛選美大賽”。耕牛參加大賽經過層層篩選,選出最優秀的那一只。
既然是比賽,自然也就是優勝劣汰。獲得勝利的耕牛,飼養耕牛的人將會得到豐厚的獎賞,除了物質上的獎賞以外,更為誘惑人的是免除一次徭役。
有賞就有罰,如果你的耕牛在比賽中被淘汰了,或者你養的耕牛被你養瘦了,那么恭喜你,獎罰臺領取鞭笞刑法一套,耕牛每瘦一寸,飼牛者將會被鞭笞十下。
不得不說,古代飼養耕牛還是一份高危職業,搞不好還是會丟掉性命的呀!
庖丁為什么可以殺牛?既然歷朝歷代的統治者都頒布了關于惡意傷害耕牛的處罰條令,為什么庖丁依然可以解牛呢?
《莊子·養生主》中記載:
“庖丁為文惠君解牛,手指所觸,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響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
俗話說得好:“熟能生巧”。庖丁有這樣的解牛技術,自然是離不開平日里的常加練習,既然要練習,那就少不了宰殺更多的耕牛,這樣一來,庖丁豈不是犯法了?為什么他還能夠當眾表演自己的解牛技術呢?
其實文中所提到的文惠君,就是梁惠王,是春秋時期的人物,那個時期的農耕技術還不夠成熟,耕牛也沒有被廣泛的應用到農業生產當中,當時牛的社會地位也不如以后各個朝代那么高,還不足以稱得上是“國寶級的動物”。
古時耕牛除了用于耕種運輸以外,還有一個極為關鍵的用途,那就是祭祀。而祭祀也又根據祭祀人的等級不同,演變出了不同的祭祀方式和祭祀品,分為太牢和少牢。
根據其字面意思,我們就可以推斷出,太牢的祭祀儀式要大于少牢的祭祀儀式,那么太牢的祭祀品也就自然而然的比少牢的祭祀品要高大上一些。
太牢的祭祀品,主要包括豬、牛、羊;少牢的祭祀品,只有豬和羊。庖丁作為文惠君的御用廚師,自然也就有很多的機會接觸到這些祭祀儀式。
那個時候的法律規定的只是平民百姓不允許宰殺耕牛,梁惠王是君主,宰殺耕牛是法律允許范圍之內的,所以說庖丁解牛并沒有觸犯當時的法律。
除此之外,庖丁解牛所要表達的是一種忘我的自然境界。從養生學上講,是為了表達人類應該順其自然,按自然規律發展,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也。而并非是在表達庖丁的廚藝有多么的優秀精湛,也并不是想要表達文惠君有多么的喜歡吃牛肉。
結語
王禎的《農書》中有言道:“農為牛本,有功于世。”
雖然現在社會技術高速發展,牛耕也漸漸地退出了歷史舞臺,但是,它在我國農業史上所發揮的關鍵性作用是不容許被忘記的。
我們現在所食用的牛肉大多是養殖場中養殖出來的食用牛,其實在一些偏遠的地方,信號不強的地方,科技水平不夠發達的地方,牛耕還是在農業生產中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所以我認為對耕牛的宰殺還是要有一定的保護措施。
耕牛在中國歷史上的形象大多是勤勉、善良、忠誠、樸實的,勤勤懇懇把自己的一生奉獻給了腳下的土地,為人類開墾荒地,播種希望,任勞任怨,總不能到老了,沒有力氣耕種土地了,就把它們宰殺了吧?
中國人自古以來講究的是善始善終,老牛勤懇了一生,總要有一個好的歸宿,而不是成為人們的盤中餐,口中食。
就像郭德綱先生所說過的,“四不吃”:一不吃牛肉,因為它善;二不吃烏魚,因為它孝;三不吃鴻雁,因為它貞;四不吃狗,因為它忠。
參考文獻:
《農書》
《元史》
《漢律》
《廄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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