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增值稅收入和企業所得稅收入必須一致嗎?
發布時間:2025-06-25閱讀(12)
|
實務中,經常有財務或老板困惑,增值稅申報收入和企業所得稅申報收入必須一致嗎,不一致會不會被稅務機關預警,是否存在涉稅風險?
首先我們要明確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間和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時間并非完全一致。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間為收訖銷售款項或取得索要銷售款項憑證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而企業所得稅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納稅義務的判斷主要是按照合同的約定和交易的發生,企業所得稅方面銷售商品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確認收入的實現:①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②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③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④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⑤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可以看出兩者大方向上,大同小異,但是具體到某些特殊的應稅行為,仍然存在一些差異,導致最終增值稅收入和企業所得稅收入不一致。
實務中,三個方面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收入不一致比較常見,需要特別注意,一是某些特殊行業可能不一致,二是由于先開具發票導致的不一致,三是視同銷售方面的差異。 這里的特殊行業,比較典型的是租賃行業、建筑行業,這兩個行業比較顯著的特點是收取預收款,根據財稅2016年36號文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的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對于租賃行業,企業所得稅方面,要按照權責發生制向后遞延,一般對于租期未跨年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如果租期跨年了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據《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九條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出租人可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對于建筑行業,企業所得稅方面,一般按照完工百分比權責發生制來確認收入的實現。 第二種情況先開具發票的,在實務中也比較常見,比如交易還沒有完成,款項對方還沒有支付,但是對方要求企業先開具發票的,這種情況下,增值稅先開具發票的,在開具發票的當天就要確認收入的實現,而企業所得稅要按照其權責發生制基本以及所有權轉移的相關原則確定收入的實現。 某些視同銷售行為,也會產生兩稅收入不一致的情況。比如納稅人將貨物在實行統一核算的跨縣市內部機構間移送用于銷售,增值稅方面需要視同銷售,確認銷項稅額,而企業所得稅方面,由于屬于內部移送資產行為,所有權并未發生轉移,無需視同銷售;再比如入受托方以收取手續費方式銷售代銷貨物的,代銷貨物銷售額不作為企業的營業收入核算,不涉及企業所得稅,但增值稅方面,需要視同銷售,同時委托方開具的發票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續費確認為其他業務收入,申報收入。 除了以上這些常見情況,企業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增值稅按照出售價格金額適用稅率或征收率申報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按照出售價款扣除資產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確認收入)、金融商品轉讓、價外費用等方面也會導致兩稅之間存在差異。
實務中,大家擔心的點主要在增值稅申報收入和企業所得稅申報收入不一致稅務機關會不會提示風險,在稅務機關的模型的里面,的確是有這一點,但更重要的問題在于其背后業務的合理性和真實性。所以,在實務中,特殊的行業,比如上面講到的租賃行業、建筑行業該不一致就不一致,強行一致反而不正常,會引發稅務風險,提前開具發票的,該不一致就不一致。其他情況下,沒有導致兩者不一致的因素的情況下,建議增值稅申報收入和企業所得稅申報收入保持一致。 金稅四期,監管環境不斷從嚴,監管技術不斷提高,對于企業應如何應對,如何防范稅務風險,如何納稅籌劃,為大家推薦這本適應當下大數據監管環境的風險防范及納稅籌劃書籍《金稅四期以數治稅背景下的納稅籌劃》,包含200個納稅籌劃使用技巧,可幫助企業防范涉稅風險,合法合規降低企業稅負。 |
歡迎分享轉載→http://www.avcorse.com/read-549971.html
Copyright ? 2024 有趣生活 All Rights Reserve吉ICP備19000289號-5 TXT地圖HTML地圖XML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