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9-23閱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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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任職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由任職受雇單位按月采用累計預扣預繳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對于本年度年度中間新入職的員工而言,每月50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在計算應預扣預繳的稅款時,是按照本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月份數累計,還是按照當年截止本月累計月份數扣除呢?
累計預扣預繳法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一個那誰年度內預扣預繳稅款時,以納稅人在本單位截止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余額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www.wS46.com) 假設張某2023年4月份新入職甲公司,5月份取得4月份工資時,甲公司為其預扣預繳稅款時,減除費用扣除多少呢? 需要區分兩種情況,一是張某2023年度取得過工資薪金所得,4月份是換工作新入職到甲公司,此時,累計減除費用為每月5000元與當年截止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的乘積,4月份入職,5月份發放工資時,張某在本公司任職受雇月份數為2個月,可以扣除的累計減除費用為10000元。
還有一種情況,張某5月份取得的工資是本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比如張某前3個月并未工作取得工資薪金,或未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過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則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以按照每月5000元乘以納稅人當年截止本月月份數計算累計減除費用。即張某5月份取得工資時,累計減除費用為5000×5=25000元。 那么納稅人可以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如何累計扣除呢? 專項附加扣除不區分是否為納稅人本年度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一律按照當年截止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比如張某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每月扣除1000元,5月份取得工資薪金時,不管是否是本年度首次取得工資薪金,甲公司在計算累計專項附加扣除時,僅能按照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計算,即4——5月,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為1000×2=2000元。
但等到匯算清繳時,判斷可否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月份數,與實際工作月數沒有關系,而要看符合專項附加扣除條件的月數。如果從1月份開始就滿足專項附加扣除的條件,不管本年度實際工作幾個月,在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時,都按照12個月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同樣以張某為例,假設1——3月份張某沒有取得任何收入,可以享受的住房貸款專項附加扣除在1月份就符合條件,甲公司在為其預扣預繳個稅時,前3個月并未計入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全年甲公司為其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為9000元,匯算清繳時,實際可以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為12000元,在本年度張某預扣預繳了稅款的情況下,預繳的稅款大于實際應繳納的稅款,匯算清繳可以申請退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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