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9-23閱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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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5日,赤峰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促進赤峰市發展現代設施農業的十條措施(試行)》(赤政發〔2024〕15號),按照“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的原則,加大新建設施農業支持力度、大力推進設施農業改造提升等。那么,內蒙古赤峰市2024年設施農業獎補政策是怎樣的?
一、內蒙古赤峰市2024年設施農業獎補政策 1、加大新建設施農業支持力度 對2024年及以后新建(包括重建)集中連片普通日光溫室200畝以上的、塑料大棚500畝以上的,就基礎設施按照延長米進行補貼,按每延長米分別補貼200元和20元(不包含大棚骨架)。食用菌按冷棚標準補貼,同一地塊3年內不得重復享受補貼。市級政策可與國家、自治區關于設施農業政策疊加使用。 2、大力推進設施農業改造提升 以園區為單位,對2024年及以后改造提升(更換骨架、加固墻體、更換棉被、加裝智能水肥一體化設備、加裝或升級環境智能控制系統等5項中至少選擇2項)日光溫室200畝以上且單個棚室內每延長米改造成本投入不少于80元的,對基礎設施按照延長米進行補貼,每延長米補貼40元。市級政策可與國家、自治區關于設施農業政策疊加使用。 3、加快設施農業集約化育苗中心建設 對2024年及以后新建年育苗能力不小于5000萬株的現代設施集約化育苗中心按照當年貸款利息總額的70%進行貼息且貼息總額不超過100萬元,推動優質種苗供給能力顯著提升,破解存在設施種苗缺口大、成本高、質量差的難題。 4、推動現代設施農業產業鏈發展 每年對成功創建國家級設施農業創新引領區的旗縣區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擇優遴選2個面積在1000畝以上的設施農業企業、合作社或家庭農場,每個一次性補貼50萬元,支持創建國家級設施農業創新引領基地,引導技術、人才、資本等要素向園區聚集,打造特色明顯、技術裝備先進、科技創新突出、聯農帶農顯著、投融資模式易推廣、輻射帶動能力強的現代設施農業整建制推進縣。對新建或擴建500畝以上且集中連片達到1萬畝以上的設施農業園區所在旗縣區,每個獎勵100萬元,每增加500畝再獎勵20萬元,累計最高補貼額不超過200萬元。鼓勵全產業鏈發展,獎勵資金重點用于擴大規模和提升改造及補齊智能化控制、加工倉儲、冷鏈物流、專業市場等產業鏈短板,提高蔬菜供應率。 5、加強設施農業科技創新 大力建設赤峰市設施農業科研創新體系,一次性補貼100萬元支持建設設施農業科技轉化示范基地,加強設施農業專業人才培養,引進市內外設施農業領域高層次科技人才、先進技術。加大對設施農業科技創新支持力度,對開展新品種、新技術、新機具研發并實際推廣應用的企業或科研單位按照“以獎代補”原則,每項科研成果獎勵10萬元,最高不超過50萬元,推動設施農業發展水平提高。開展水肥一體化、戈壁設施農業、老舊溫室提升改造、機械化裝備、智能裝備、標準化技術規程、南繁基地的新品種繁育等技術模式研究與示范。 6、增強農機裝備能力 對新建或改造的設施農業園區,除享受第一、二條補貼政策外,符合自治區大棚骨架補貼等其他政策的,可疊加使用。根據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要求,對符合補貼條件的微耕機、設施種植機械、農用動力機械、設施環境控制設備等設施農業機械按規定給予補貼。 7、強化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 對2024年以后新建或改擴建并與防返貧致貧監測戶有密切利益鏈接機制的設施農業產地冷藏保鮮設施(預冷庫、通風貯藏庫、機械冷庫、氣調庫等),按照不超過建設設施總造價的30%且單個主體補貼規模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標準進行補貼,進一步完善服務保障機制,強化運營管理能力,推動冷鏈物流服務網絡向農村牧區延伸,為保障農產品供應、推動農產品出村進城提供有力支撐。 8、加快設施農業品牌建設 落實《赤峰市優質農畜產品認證(登記)獎補辦法》,對2024年及以后開展綠色、有機、名特優新、特質農品等優質農產品認證登記的主體進行獎補;對獲得市縣兩級區域公用品牌授權的設施農業產品且產值超過500萬元的主體,一次性補貼10萬元,用于加快設施農業品牌建設,提升品牌競爭力及市場占有率,促進全市設施農業產業快速發展。 以上是對內蒙古赤峰市2024年設施農業獎補政策的介紹,采取“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的方式,實施期限暫定為1年。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文件內容為準。 摘自: www.ws4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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