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專票需要再換開為普票嗎?
發布時間:2025-09-23閱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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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計稅方式為簡易計稅方法,增值稅應納稅額為不含稅銷售額與適用征收率的乘積,月度或季度應稅銷售額不超過免稅額(月度10萬,季度30萬),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對于小規模納稅人而言,不存在抵扣進項稅額,那么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處理呢,需要要求對方換開普票發票嗎?
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無需換開普通發票,由于其計稅方法為簡易計稅,也不存在形成滯留發票的問題,且對于一般納稅人而言,也取消了發票認證期限的規定,對于一般納稅人而言,為了合理控制每月或每季度的稅負相比比較平穩,某些月份取得進項發票比較多的情況下,可以不勾選認證(用途確認),賬務上先計入“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等實際勾選認證,抵扣稅額時,再結轉至“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但是需要注意,對于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賬務處理上,要以含稅金額入賬,即以發票上的價稅合計數入賬,不要以金額欄中不含稅價款入賬,否則少計成本費用,會導致多交企業所得稅。
同時,小規模納稅人采購活動,也要養成索要發票的意識,沒有取得發票等合規抵扣憑證的,相關成本費用不得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需要調增相應的成本費用,導致多繳納企業所得稅。而且小規模納稅人無進項發票,對外銷售又開具發票,容易被認定為涉嫌虛開發票,會給企業帶來較高的稅務風險。 小規模納稅人在選擇供應商時,建議也選擇能夠提供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若商品無差異,從一般納稅人手中和從小規模納稅人手中采購貨物、勞務、服務等含稅價款一致的情況下,選擇兩種增值稅納稅身份的供應商稅務上無差別,對于本企業均是以含稅價款入賬,成本一致。但實務中,存在一些一般納稅人會加收稅點,因為相同的應稅項目,一般納稅人適用的稅率要比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征收率。比如一般貨物的銷售,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減稅政策下1%,而一般納稅人適用13%稅率,若一般納稅人將13個點的增值稅轉嫁給采購方,而采購方又不能抵扣13個點的進項稅,則采購成本增加,在這種情況下,選擇小規模納稅人采購成本會更低。
即小規模納稅人采購活動時,在商品質量無差異的情況下,僅需要看支付的總價款(含稅金額),含稅總價款即為企業實際成本,因為一般納稅人給你開具了13%的專票,本企業也不能抵扣,也要入成本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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