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1閱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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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開始,不再采取“乙類甲管”,變為“乙類乙管”。可能很多人沒有意識到,對于打工人而言,這意味著:以后感染新冠,隔離、治療等工資發放也迎來重大變化。
根據法律規定,感染甲類傳染病被隔離的,隔離人有單位的,單位需要正常支付隔離人隔離期間的工資。同時,人社廳明電〔2020〕5號也曾明確:員工感染新冠,無論是隔離、治療,還是醫學觀察期間等等,不能上班的,企業都需要正常給員工發工資。 但這一切,隨著“乙類乙管”的到來,都將發生重大變化。乙類乙管之后,上面說到的正常給員工發放工資報酬的事情,將失去法律支撐和依據。 換句話說,就是自2023年1月8日開始,員工感染新冠,其隔離和治療期間,單位可以名正言順的不用支付正常的勞動報酬了,提交相關病假申請的,可以按病假工資處理相關事宜。之前有公司不支付給員工全額工資,是存在法律風險的,員工如果想死磕,可以去勞動仲裁而且一般能夠勝訴,但1月8日之后,這個法律風險沒有了。 一般而言,病假工資的發放標準各地可能略有不同。病假工資主要跟員工的基本工資基數、病假天數、連續工齡等因素有關,最終發放金額甚至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是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即便病假相較于正常工資,已經可以大幅減輕企業的用工成本,但仍不排除有不少企業直接要求員工請事假、年假,然后按事假、年假處理員工感染新冠后隔離、治療的相關事宜。 而且,一般公司對于請病假,不僅需要審批,還需要提供病歷書、病假條等資料。就目前情況下,感染新冠的無癥狀、輕癥患者,恐怕也很難拿到。 當然,只要相關手續齊全,公司沒有權利拒絕員工的病假的,否則涉嫌違法。但是,正常情況下,估計很少有員工為了幾天病假工資,跟企業死磕到勞動仲裁,甚至法院的吧。 乙類乙管之后,對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個人成了自己健康的第一和主要負責人。建議大家平時做好防護,能不感染就不感染,能晚感染就晚感染吧。
另外,還要提醒打工人,感染新冠后續治療醫保報銷,也可能發生較大變化:乙類甲管的時候,治療完全免費,但是乙類乙管之后呢?目前尚未明確。但結合其他的乙類傳染病的治療來看,應該不會完全免費了。 同時,隨著“乙類乙管”的到來,先前的一些社保、財稅方面優惠政策,比如稅前扣除、免增值稅、免征個稅等優惠,或將到期后也不再延續。建議企業和會計人員,提前做好相關的安排,在優惠政策到期之前,抓緊享受。 最后,以上內容僅供參考,打工人加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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