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1閱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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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關于虛開發票被查、被罰的案例會有很多,甚至不乏一些涉案金額幾億、幾十億,乃至上百億的大案特案。但是眾多虛開相關的虛開被查案件中,有一個雖然金額不起眼,但是事件經過卻挺有警醒作用,值得大家好好看看。
整個事件并沒有洶涌澎湃的情節,只需要一句話就可以基本概括出整個事件經過: 據南京稅務稽查局公開信息,自然人王某因出借個人身份信息,在沒有真實業務的情況下,開具了兩份增值稅發票,價稅合計60萬,最終被查并被罰5萬元。 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借給了別人開了兩張發票,結果被查了,還被罰了5萬。雖然金額不是多大,但對于普通人而言,這也不是一筆小數目了,放誰身上也會非常肉疼。 在這里有必要提醒大家,看似不起眼的虛開,其實后果真的很嚴重,根據相關規定,只要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罰款就是5萬起步,構成犯罪的,搞不好還會坐牢。 這個案例給一些人敲響了警鐘:一些不起眼的、微不足道的事情,可能會帶來不可估測的后果,大家在做事情之前,需要慎重考慮,謹慎決策。
那接下來,我們回到稅務方面,給大家簡單聊一下什么是虛開?為什么案例中,自然人王某并沒有直接參與開票,只是出借個人身份信息,也會被罰? 所謂虛開發票,就是沒有按實際交易情況進行開具發票,常見的諸如商品名稱不符、商品數量不符、商品價格不符、開票金額不符等等都會構成虛開發票。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而言,無論是給他人、給自己開具,還是讓他人給自己開具,還是介紹他人開具,只要是開具的發票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就屬于虛開發票的行為。 具體行為上而言,我們可以用個比較通俗易懂的例子給大家簡單說下:比如你花20塊錢買了5個蘋果,對方給你開了6個蘋果的發票,屬于虛開;對方給你開了50塊錢的發票,屬于虛開;對方給你開了商品名稱為香蕉的發票,也屬于虛開。 了解了這些,大家對于虛開,以及案例中為何自然人王某會被罰,也就會有一個比較清晰的理解了。 另外,除了出借個人身份信息給別人開票的行為不可有之外,大家還需要注意,也切不可將自己的身份信息給他人開公司,掛名當法人,辦理涉稅業務等等。 曾經就有個剛畢業的大學生,為了3000塊錢,將自己的身份信息用于幫助別人開公司,并掛名當老板。 結果,這個公司卻因為虛開發票稅務局稽查。直到接到了稅務局的稅務檢查通知書》,這個大學生才知道這個企業用自己信息做了很多涉稅違法勾當。 但是悔之已晚,“不知情”并不能作為免責理由,最終該大學生被列入稅收違法“黑名單”。并且,他還因此無法參加公務員考試,被多個大型企業在背調中拒絕錄用,同時乘坐飛機和高鐵也有聯合懲戒方面的限制。
在現實中,這樣的案例并不少見。大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信息,不要因為一點蠅頭小利對外租借,否則不僅可能會被罰款,還可能上“稅收黑名單”,影響自己的就業、貸款、出行等等,甚至嚴重的可能還面臨牢獄之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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