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1閱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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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個人取得的收入類型包括九種: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稿酬所得、經營所得、財產轉讓所得、財產租賃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在這九種形式的所得中,只有前四種收入形式(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和稿酬所得)是需要計入綜合所得,采取得納稅方式是預繳加匯算清繳,即只有這四種所得會涉及到退稅的問題。那么個人所得稅退稅額怎么計算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的規定: 個人所得稅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其中,綜合所得收入額=工資薪金所得 勞務報酬稅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稿酬所得
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六項: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www.ws46.coM)
其他依法可以扣除的項目比如商業年金、遞延型商業保險等。 如果個人在納稅年度有公益性捐贈,捐贈額不超過個人應納稅所得額的百分之三十,可以全額扣除,超過只能按照應納稅所得額30%稅前扣除。 適用稅率以及速算扣除數根據應納稅所得額查表(綜合所得稅率表)確認,已預繳的稅款就是納稅年度預繳階段針對4項所得已經繳納的稅款。
最后算出的個人所得稅退稅(補稅)額大于0,表示企業需要補稅,小于0表示企業多預繳了個稅,可以退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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