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結轉已銷售產品成本會計分錄,結轉成本金額的確定
發布時間:2025-10-22閱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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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對外銷售產品確認銷售收入,同時需要結轉已銷售產品的成本。結轉產品成本時,如果已銷售的存貨之前計提了跌價準備,需要一并結轉。 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企業對外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轉已銷售產品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存貨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
實務中,企業每次對外采購或自行生產結轉到“庫存商品”中的成本可能并不相等,那么企業在結轉對外銷售產品成本時,應如何確定具體結轉成本呢? 常見的確認發出存貨的成本,主要包括先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以及個別計價法。 先進先出法即先入庫的先發出,根據這種假定的成本流轉次序結轉商品成本,這種方法雖然可以隨時結轉成本,但是較為繁瑣,如果每月銷售產品業務較多,且存貨成本不穩定的情況下,工作量會比較大。
移動加權平均法,在每次對外銷售產品之后,立即根據存貨庫存數量和總成本,計算出新的平均單位成本。 存貨的移動平均成本=(本次進貨前存貨的實際成本 本次進貨的實際成本)÷總的存貨數量 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期發出存貨的數量×移動平均單位成本 月末存貨成本=月末存貨的數量×月末存貨的移動平均成本 移動加權平均成本法能夠使企業管理層及時了解存貨成本的結存情況,但是由于每次收貨都要計算一次平均單位成本,工作量較大,如果企業運用相關軟件則可以降低實際工作量。 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即一個月加權平均一次,比移動加權平均法降低了一定的計算量。 存貨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本月月初存貨庫存實際成本 本月各批次進貨的實際單位成本×本月各批次的進貨數量)÷庫存總量 本月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月發出存貨的數量×加權平均單位成本 此種方法平時不得結轉成本,只能在月末對本月已經銷售的產品進行成本結轉。
個別計價法即逐一辨認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所屬的購進批次和生產批次,按照其購入或生產時所確定的單位成本計算對外銷售成本,一般適用于珠寶、名畫、藝術品等不能代替使用的存貨。 企業在結轉銷售產品時,如果產品前期賬務上已經計提跌價準備(資產負債表日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賬面價值大于可變現凈值時,計提跌價準備,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存貨跌價準備),結轉成本時,相應的“存貨跌價準備”一并對外轉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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