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如何將公戶上的錢轉給股東個人,可以少交稅?
發布時間:2025-10-22閱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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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賺了錢,如何轉給自然人股東可以少交稅呢?一般情況下,股東從公司拿錢要么走借款,要么走備用金,要么就分紅。 如果是從公司借款,每年年底要歸還,否則就會視同分紅,實際情況,很多股東借錢后就購買車輛、房屋等消費了,金額大些,年底很可能就拿不出那么多錢歸還公司;再說備用金,備用金一是金額不會太大,二是后期要拿相關票據到公司;最后,分紅需要繳納20%個稅,稅負又太重,股東不愿意承擔。賬上的未分配利潤又不能一直掛著,因為股東個人確實也需要拿出部分資金供生活所需。那么有沒有什么辦法,在少交稅的情況下,又可以合理合法地將公戶上的錢轉到股東個人私戶?——將股東個人名下的車輛轉讓給公司。
那么股東個人將個人名下汽車轉讓給公司,需要繳納什么稅呢?比直接分紅換算嗎? 自然人轉讓自己名下車輛,主要涉及四個稅種,增值稅,附加稅,印花稅,個稅。 先說增值稅和附加稅,根據《增值稅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然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免征增值稅;那么以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的附加稅,也就免了。
再說個人所得稅,根據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只要滿足銷售價款不超過購車原值,就可以免征個稅。(www.ws46.cOm) 最后是印花稅,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五。 比如某股東將個人名下一輛原價為100萬的車輛,以80萬的價格轉讓給公司,其只需要繳納稅款為400元。過戶費一般在300——800元之間。這樣就可以將公戶上的80萬以1000元左右的成本轉到個人名下,避免直接分紅需要繳納稅款16萬。
但是可能有的朋友就會說,車是公司的了。對的。車雖然是公司所有,但是股東不同樣可以使用嗎。又有朋友會問,那么公司一旦破產,車輛也是要被清算的呀。是的,可是股東老是想著公司破產,公司經營會好嗎?車變為公司固定資產,每年可以計提折舊,每年加油保養維修等都屬于公司支出,又一方面降低了企業利潤,少交企業所得稅,一舉多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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