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不同納稅主體分紅稅收怎么算?
發布時間:2025-10-22閱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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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投資其他企業獲得的分紅收入,需要如何納稅呢?不同投資主體獲得的分紅收入均需要納稅嗎,如果需要納稅,繳納什么稅,稅率又是多少,應納稅額具體如何計算? 投資主體大致可以分為自然人投資者,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自企業和合伙企業,以及企業法人投資者。不同納稅主體獲得的分紅收入,具體繳納的稅款并不相同。
1、自然人投資者獲得的分紅收入 (1).境內自然人投資者獲得的分紅收入,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的稅率為20%。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不含稅分紅收入×20% (2).境內自然人投資者如果投資的是上市公司,比如購買了某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取得的分紅實際為股息,此時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需要根據持股時間進行判斷。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公告2019年第78號》文規定,個人持有掛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對取得的股息分紅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持股期限在1個月(含)以內的,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個人持股期限超過1個月不超過1年(含)的,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照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3).外籍自然人投資者,投資于國內公司,從外商投資者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免征個稅。
2、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投資者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以及合伙企業均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所得稅方面,站在企業角度,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僅對其出資人征收“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那么如果以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的身份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股息、紅利,不并入企業的收入,而是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即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的出資人,從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取得分紅,按照“生產經營所得”(稅率5%——35%)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如果以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的身份對外再投資,比如購買股票等,取得的股息、紅利視同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出資人直接對外投資,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稅款。 3、企業投資者 這里的企業,是指我們平常所說的有限責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站在企業層面,企業取得的所得,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即居民企業之間分紅不納稅。同時,企業所得稅法還規定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也為免稅收入,無需繳納稅款。
這里所指的符合規定的居民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同時需要注意,這里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即企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個月的分紅要繳稅,需要并入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其他的分紅都不需要繳稅。 綜上所述,本國籍自然人投資者直接投資取得的股息分紅收入,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例外情況是,投資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分紅所得,需要根據持股時間進行判斷;外籍自然人投資于居民企業取得的利息股息免征個稅。以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對外直接投資取得的股息紅利,視同出資人直接對外投資分得股息紅利,按照出資人身份比較稅款即可。企業法人對外直接投資,屬于居民企業之間的投資取得的分紅無需納稅,無需并入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例外情況,投資于上市公司且持股時間不足12個月,需要正常納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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