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看精明老板如何利用售后回購既融到資金,又節約稅負
發布時間:2025-10-22閱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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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板企業(一般納稅人)需要周轉資金1000萬,面臨銀行年授信額度已使用完,繼續通過銀行借款難度比較大,而且利息費用會增加,王老板選擇將部分暫時閑置的固定資產(設備)打包以1000萬出售給某企業,約定1年后以1200萬回購回來(價格均不公允)。 企業所得稅 根據所得稅相關規定,有證據表明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的,以銷售商品進行融資,收到的款項確認為負債,回購價格大于原售價的,差額在回購期間確認為利息費用。 王老板銷售的打包固定資產價格和回購價格均不公允,不滿足收入的確認條件,200萬應確認為利息費用。
利息費用的稅前扣除 稅法規定,企業從非金融企業借款利息費用支出,不得超過銀行同期同類借款的利息,但是對售后回購并沒有此限制,也就是說王老板200萬的利息支出可以全額作為費用扣除,節稅200*25%=50萬。 進項稅額抵扣 對于增值稅,售后回購業務出售確認銷項稅額1000*13%=130萬,回購確認進項稅額1200*13%=156萬,增值稅并沒有規定售后回購不可以抵扣進項。那么,對于王老板,可以多抵扣的進項為200*13%=26萬。 王老板通過售后回購這以業務,既融到了資金,又降低了企業稅負,一舉兩得,你有什么啟發,歡迎評論區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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