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消費稅納稅環節記憶口訣
發布時間:2025-10-22閱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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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是對消費品和特定銷售行為按流轉額征收的一種商品稅。消費稅的征稅范圍包括15個稅目,體現了國家運用經濟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態度,具體稅目并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經濟的發展會進行相應的調整。 消費稅的最終承擔者是消費者,征收消費稅的15個稅目,體現了抑制消費、限制消費的態度。
消費稅15個稅目記憶口訣: 傷身體:煙、酒 害環境:鞭炮焰火、電池、涂料 非生活必需品:高檔化妝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 (高收入人群使用的,體現多收入者多納稅,調節收入分配) 高能耗:小汽車、摩托車(以降低能耗、減少污染) 稀缺資源:成品油、實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體現限制消費,節約資源)
納稅環節: 消費稅的征稅環節主要體現在一頭一尾加加征。 “一頭”指生產(并銷售)環節、委托加工、進口環節,即在我國境內生產并銷售、委托加工和進口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需要繳納消費稅。 “一尾”指零售環節,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是銷售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和鉑金首飾的企業,即除了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和鉑金首飾在零售環節征收,其他應稅消費品在“頭”環節均需繳納消費稅。零售環節針對超豪華小轎車(每輛不含增值稅130萬及以上的乘用車和輕型商用客車)還加征一道消費稅,加征環節的稅率為10%。
中間環節加征僅指卷煙批發環節,即卷煙除了在“頭”生產環節需要征收消費稅,批發環節還加征一道,且批發企業計算納稅時不得扣除已含的生產環節的消費稅稅額。 所以,除了超豪華小汽車和卷煙征收兩道消費稅,其他稅目的應稅消費品均只征收一道消費稅;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和鉑金首飾在零售環節征收以及除了加征的以上兩個其他均在生產、委托加工、進口環節征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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