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根據承兌人不同,商業匯票分為哪兩種?
發布時間:2025-10-22閱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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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票、本票和支票三大票據是常見的支付結算工具,支票和銀行本票屬于即期票據。匯票根據出票人的不同可以分為銀行匯票(銀行出票)和商業匯票(非銀行企業出票),為了增加商業匯票的信用度,對商業匯票增加了承兌行為。根據承兌人的不同,商業匯票可以分為哪兩種呢?
商業匯票的分類 商業匯票是指由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的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根據承兌人的不同,商業匯票可以分為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就是銀行對票據進行承兌,承諾自己在見票后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即承兌銀行就是付款人。商業承兌匯票是指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進行承兌。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均屬于遠期票據。 不管是銀行承兌匯票還是商業承兌匯票,票據只要被承兌,承兌銀行或企業就由原來的票據關系人變成了票據主債務人。經過承兌的商業匯票,收款人(票據上注明的)或持票人(票據經過背書轉讓行為獲得票據權利的票據持有人)在票據到期后規定的提示付款期內,均可以請求承兌人付款,承兌人不得以其與出票人之間的資金關系來對抗收款人或持票人,拒絕支付匯票金額,即即使出票企業在承兌銀行沒有足夠存放匯票金額的資金,承兌銀行也要無條件付款。
承兌期限 如果定日付款或則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到期日之前提示承兌;如果是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自出票之日期1個月之內提示承兌,見票即付的無需承兌。所以如果收款人收到的是未承兌的商業匯票,一定要盡快去找付款人進行承兌。 票據付款人應當在收到提示承兌之日起3日內做出承兌或則拒絕承兌,如果付款人3日內沒有做出承兌與否的表示,視為拒絕承兌。 提示付款期 見票即付的商業匯票(無需承兌),自出票之日期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之日起10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如果持票人沒有在規定的提示付款期限內提示付款將喪失對除了出票人和承兌人以外的其他前手的追索權。 沒有按照規定的提示付款期提示承兌人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做出說明之后,請求承兌人付款,但是票據到期日后2年內不請求承兌人付款的,票據將失去效力,即商業匯票的有效期為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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