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年終獎如何繳納個稅,你算對了嗎?
發布時間:2025-10-22閱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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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年底,對于上班族而言,最快樂的時刻莫過于發放年終獎了。那么發放的年終獎應該怎么繳納個稅呢? 根據相關政策,居民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不并入當年的綜合所得;2022年1月1日起,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對于今年的年終獎,我們還在政策期內,可以選擇并入或則不并入綜合所得。
如果選擇并入綜合所得,同三勞一特(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一并計算,扣除基本費用(6萬/年),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按照年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計算出需要繳納的個稅。 如果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就要按照下面的步驟計算繳納個稅了。 ① 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A/12)求出商數; ② 按其商數依照月度綜合所得稅率表確認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www.ws46.Com) ③ 計算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A*稅率-速算扣除數 舉個例子: 張某2020年年末一次性領取年終獎60000元,不并入年綜合所得,計算張某所獲年終獎需要繳納的個稅。
① 60000/12=5000 ② 查看月度綜合所得稅率表其適用的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 ③ 應納稅額=60000*10%-210=5790元 假如張某每月工資為12000,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貸款等專項附加扣除為每月6000,同樣年終獎還是60000,我們分別計算一下張某把年終獎并入和不并入年綜合所得分別需要繳納的個稅。 1、并入綜合所得:應納稅額=(12000*12-5000*12-6000*12 60000)*10%-2520=3720元。
2、不并入綜合所得:工資薪金部分(12000*12-5000*12-6000*12)*3%=360元; 年終獎部分:60000*10%-210=5790元;總共需要繳納360 5790=6150元。 顯然張某選擇將年終獎并入年綜合所得繳納個稅更劃算。 兩種繳納方式如何選擇,還是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工資水平,具體核算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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