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2閱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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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降低用工成本一直是企業密切關注的話題。各地有最低工資標準同時還需要繳納社保,工資太低員工流失嚴重,獲得不了高質量的員工,如何轉變這種困境?中睿百科今天給大家一個思路靈活用工模式。
靈活用工模式,簡單來說就是“個體戶外包企業業務”,將員工與企業之間的雇傭關系轉為業務承包合作關系。這樣企業就不需為員工繳納社保,而社保是用工成本中較大的一項支出。以青島2019年一員工月工資5000為例(其中工傷保險根據企業行業不同會有所不同,這里以1%來計算),企業需要繳納的社保約為1500元。 具體來說,傳統模式下,企業與員工是雇傭關系,簽訂勞動合同,為員工發放工資,按照“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個稅,繳納社保;靈活用工模式下,勞動人員和企業變為合作關系,勞動人員按照個體生產經營所得繳納個稅,企業無需為其承擔社保,合理降低了用工成本。 實務中靈活用工模式下,通常包括三方,一方是企業,中間方是靈活用工平臺,另一方是勞動人員。 三方關系的構建: 企業與靈活用工平臺之間簽訂外包協議,明確企業與靈活用工平臺之間屬于業務承包關系同時明確靈活用工平臺和勞動人員的關系也是業務承包關系。 資金流: 企業把要支付的費用通過靈活用工平臺發放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完成工作后,在靈活用工平臺領取費用后,靈活用工平臺憑工作人員的身份信息,收款賬號收款金額到稅務局做集中個稅申報。 發票流: 平臺在收到企業支付的費用后,為企業開具6%的專票,企業憑票進行進項抵扣;由于屬于業務承包關系,工作人員所得屬于經營所得,個稅稅率為5%—35%,但是靈活用工平臺到稅局進行集中申報時可以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核定征收,可將稅率降到0.6—1.5%,完成集中申報之后,稅局開具完稅證明,上傳到靈活用工平臺。 靈活用工模式的好處: 1、 靈活用工平臺給企業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獲得了進項票,進行進項抵扣,降低企業所繳納的增值稅; 2、 從雇傭關系轉為合作關系,通過業務承包完成工作,無需為工作人員繳納社保,合理減少社保支出,降低用工成本; 3、 勞動人員實際到手收入會變多,通過核定稅率只有0.6%—1.5%。 更多靈活用工問題,還請持續關注中睿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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