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2閱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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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網絡直播行業的發展,催生了一批網紅主播,收入相當可觀,動輒幾百上千萬甚至頭部主播的收入達到幾十億,有了高收入的吸引,電商主播也成為比較熱門的職業。因為主播的收入來源多,信息不夠透明,而高收入的主播人群又有避稅的動機,所以也出現一些高收入主播偷逃稅款的情況,近日鄭州稅務機關就運用大數據查獲一名主播偷逃稅款,追征稅款高達662.44萬元。那么電商主播取得的收入具體應該如何繳納個稅呢?
1、主播以個人身份在直播平臺帶貨 實務中,主播以個人身份在直播平臺帶貨也比較常見,比如一些寶媽在抖 音上以個人身份注冊后通過發視頻加商品鏈接或直播間直接推銷某些商品獲得傭金收入。 此時主播和直播平臺之間屬于勞務關系,主播取得的傭金等收入需要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由直播平臺預扣預繳。此種類型的勞務,屬于提供連續性服務的,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扣除費用為800元,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的,扣除費用為收入的20%,應預繳的勞務報酬個稅=每次收入額×(1-20%)或(-800)×預征率-速算扣除數 預征率和速算扣除數可以通過以下表格確定:
需要注意的是主播提供的一般是連續性勞務,這里的每次收入一般指月收入。 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后,勞務報酬所得需要并入年度綜合所得,次年進行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2、主播成立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 主播成立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以獨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身份在直播平臺銷售商品,取得傭金提成等收入,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因為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均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但取得的收入需要在扣除與其經營相應的成本費用后按照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3、主播簽約經紀公司或其他公司 如果主播簽約經紀公司或其他公司,那么主播和直播平臺直接沒有直接關系。具體以什么形式繳納個稅,要看主播和公司簽訂的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如果簽訂的勞動合同,則主播屬于公司的員工,取得的收入屬于工資,由經紀公司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如果主播與公司簽訂的是勞務合同,則公司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為主播預扣預繳個稅,次年進行匯算清繳。
4、主播與直播平臺簽訂勞動合同 這種情況,主播就屬于直播平臺的員工,由直播平臺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稅,次年進行匯算清繳。 5、主播成立公司,以公司身份在直播平臺帶貨 此時,主播屬于所成立公司的股東,直播帶貨取得的收入屬于公司的收入。實務中,這種情況也比較多,比如公司入駐某直播平臺,老板本人作為主播銷售自己公司的產品。此時一般情況下,老板一邊拿工資,一邊拿分紅,工資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分紅按照“股息紅利所得”稅率為20%繳納個稅。 所以,主播和平臺的關系不同,以不同身份帶貨,其繳納個稅的方式也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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