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無形資產減值損失可以轉回嗎?
發布時間:2025-10-24閱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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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時,應將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計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那么已經確認的無形資產減值損失可以轉回嗎?
無形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以前期間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等到無形資產實際處置時,才可以轉出。需要注意轉回和轉出并不是一個意思,轉回是指已經確認的損失,做相反分錄;而轉出是結轉的意思,無形資產被處置,備抵科目“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自然也需要結轉出去。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利用內外部信息判斷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如果資產有發生減值的跡象,就需要做減值測試,但是對于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至少每年做一次減值測試,因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無法計提攤銷,備抵科目僅有“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而資產隨著使用一般價值會降低。
當無形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時,就需要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同時確認“資產減值損失”。可收回金額是該資產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假設對外出售)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假設繼續使用)兩者中的較高者,經過測試,其中一個數值大于或等于資產的賬面價值,就無需繼續測試另外一個數字,表明該資產沒有發生減值。 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無形資產原值-累計攤銷-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當無形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www.ws46.com) 貸: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資產減值損失”屬于損益類科目,會影響當期損益(利潤),“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屬于無形資產的備抵科目,無形資產減去備抵科目后的余額體現在資產負債表“無形資產”報表項目中。
無形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不得轉回,因為本身減值測試,具體減值金額的確定就屬于估計,估計就存在不確定性,如果準予減值損失轉回,就可能造成某些企業利用故意確認或轉回減值損失來操作利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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