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4閱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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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諾曼征服之后兩大教省的爭執之前,當時的盎格魯撒克遜時期的教會情況,將其與1066年諾曼征服之后取而代之的諾曼教會體制加以對比,從而能使我們更清楚地了解為什么坎特伯雷和約克兩大教省是在諾曼征服之后才開始沖突,而不是在諾曼征服之前。 盎格魯-撒克遜教會的發展和歐洲大陸教會的發展有著顯著的不同。正如上文所討論的一樣,英國教會的最初藍圖是在羅馬教廷設立的框架基礎之上創建。在這一框架下,主教座堂應該設立在城市的中心。按照這個計劃,倫敦和約克,這兩個羅馬時期就存在的古老城市,被大格里高利選定為英國教會的兩個中心。
但是不幸的是,對于英國來說,這一體系并不現實。在英國,教區要和當地國王所統治的區域一致,所以要盡可能地設立在交通方便的地方。如果盎格魯撒克遜的邊界能保持固定不變的話,這些地方會慢慢發展成為城鎮。但是在當時的英國,王國之間紛爭不斷,戰火紛飛,隨著這些王國邊界變動,英國主教座堂的位置也被迫變動。 在歐洲9世紀維京人的入侵很難幸存。與大陸的教會體系相比,英國教會的體系更為靈活。這種靈活的變動對盎格魯撒克遜教會相當有利,尤其是在維京人劫掠時的戰亂時光,這種體系對英國教會的存亡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是這種體系卻在之后變成了其發展壯大的阻礙和屏障。
在10世紀,歐洲大陸的教會開始重新組織,很多地方已經建立起教階體系。而英國在北方維京人入侵風暴襲擊下,教會組織松散,有點雜亂無章。弗蘭克·巴洛評價“在盎格魯撒克遜教會之中就沒有等級這一意識”。因此在諾曼征服之前坎特伯雷和約克教省之間并沒有沖突。實際上“沒有主教對他的副主教們行使過多的權利,這些都主教們在他們教省里只是名義上處于領先地位,但是并沒有真正的管理權力。”這種無等級的秩序就導致了到11世紀英國教會的組織機構非常奇怪。英國教會主要是按照地域劃分。 從北方教省的發展史看,因為戰亂以及貧困,約克和伍斯特的主教很長時期都由一人擔任。所以在1066年之前,很多教區都是在一個主教的管理下。在懺悔者愛德華的統治下,萊芬教區就高于康沃爾,克雷迪頓和伍斯特。所有這些就導致在諾曼征服以前,盎格魯撒克遜的各個主教非常獨立。這種高度自治讓1066年來到英國的威廉一世來說,相當令人不快。
在諾曼征服前,兩大教省之間并無爭執的原因需要考證的另一方面是盎格魯撒克遜時期和羅馬教廷的關系。在十一世紀中期以前,羅馬教廷的權力比較孱弱,并不像12世大陸,很多羅馬風格的教區都因為紀時那么強勢。在格里高利改革之前,羅馬教廷與英國的聯系非常少。 教宗雖然被盎格魯撒克遜各個王國尊崇為英國教會的領袖,但是他的影響力非常小。弗蘭克·巴洛說:“在11世紀中期,與羅馬教廷的距離和當時羅馬教廷的墮落成為了雙方交流的實際屏障。”實際上,在1045年時,教宗本尼科特九世(1047-1048)就為了金錢利益,將教宗這一職位像其他教會職務一樣出售。因此,在盎格魯撒克遜時期,羅馬教廷和英國的關系總的說來非常友好。但是教宗的影響力在大不列顛島卻最小,教宗只是盎格魯撒克遜教會名義上的精神領袖。 諾曼公國的政教關系起源10世紀初,羅洛與他所率領的維京人征服諾曼底,并且皈依了基督教。諾曼底公爵逐漸建立起與教會之間的體系,即公爵對教會擁有絕對的話語權,決定主教和教會的教士團的選舉任命。這一體系的形成有以下幾個因素的影響:首先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政教關系影響了諾曼公國的政教關系。因為諾曼底人來自斯堪的納維亞半島,所以羅洛對于教會的態度深受當地國王的影響。
維京人的國王在皈依基督教之前,大都是信仰別的宗教的教徒,并被認為是“北歐神話中沃登主神的后裔”。作為神與人之間的高級祭司和調停人,國王比任何教會領袖都高人一等。 1199年,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國王斯維爾發行了《反對主教的演說集》,其主要內容為維護舊的政教關系,國王有權統治教會,要求教會服從國王,給予國王全心的祈禱和忠誠:我們了解這片國土早就存在的傳統,當國王任命教會的職位時,他們認為誰最合適這一職位就任命誰。因此在選定主教和修道院院長時,國王不需要聽從教士的意見,就可以選定他們認為適合這一職位的人,然后把他們分派到想讓他們去的教區,這一傳統從基督教創立之初即為如此。
這一政教關系正是諾曼公爵在10-11世紀所采取的宗教政策:國王任命諾曼底教會和修道院的職位時,不需要征詢神職人員的意見,而是按照自己的喜好,選定他們認為合適的人選,派到不同的教區。其次是修道運動的復興,尤其是克呂尼運動對諾曼底的政教關系影響頗深。 10世紀初,由于羅洛和他所率領的維京人的入侵諾曼底,同時也將君權高于教權的概念帶到了這里。此時的諾曼教會受到了極大的破壞:主教坐堂空置;大批僧侶修士從修道院中逃離,隨身攜帶了修道院的財產,尋求庇護;”教士和俗人一樣娶妻生子;宗教信仰處于低谷。受10世紀以來開始的意大利修道生活復興運動的影響,公爵理查德一世(942-996)也希望在他的的和平管理下,諾曼公國可以改變原來的滿目瘡痍,復興基督教會和修道生活。公爵在領地內的話語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他們資助并支持修建修道院,控制了諾曼教會最重要的部分。
到990年時,諾曼公國已經建立了7個主教區,并且每個主教區都有自己的主教。理查德二世(996-1026)繼續延續他父親對教會的改革,他與沃爾皮諾亞的威廉密切合作,管理和改革費康的圣三一學院,成功地將諾曼底帶入克呂尼修道改革運動中。威廉是北方意大利修道院改革運動和奧多文藝復興的產物,他出身貴族,是典型的克呂尼派。 1001年,威廉接受了理查德二世的邀請,帶領了一些勃艮第的僧侶來到費康,并一直在那里擔任修道院院長。他不僅改革了費康的圣三一學院,并且為世俗教士創辦了諾曼公國第一個教會學校,而且由于他的影響,很多盎格魯-諾曼的教會領軍人物都在他所創辦的學校中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然后前往改革諾曼公國的其他修道院,如圣米埃以及圣魯昂等等。在公爵的支持下,這些修道院得到大規模地修建和改造。隨著理查德二世于1026年去世,諾曼底的宗教復興成功結束。理查德三世只在位一年就去世,羅貝爾一世(1027-1035)并沒有繼承他祖父的理想,繼續改革諾曼教會。
1035年,在前往耶路撒冷朝圣途中,羅貝爾一世去世,所以將諾曼底傳給了年僅8歲的威廉一世,所以直到威廉一世成人后,才繼續推動諾曼教會繼續進行組織結構改革。年幼的威廉一世開始掌權時,其實諾曼底的封建秩序已經基本建立。諾曼底公爵不僅是大修道院的創立者和贊助人,而且也是當地所有修道院院長的封建領主。 修道院雖然也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但是修道院的改革主要在公爵的贊助和支持下展開,之前諾曼公爵并未引進改革派,教會中的空缺也都由公爵從當地貴族甚至自己家族中選任,在當時的諾曼底公國中,教會完全依賴于當時的封建王權,并未受到領地外修道院改革運動的影響,這在以后也成為了將格里高利改革引進盎格魯諾曼王國的最大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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