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 已交稅金如何結轉,已交稅金和預繳增值稅有什么差異?
發布時間:2025-10-24閱讀(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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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中,一般納稅人一般情況下是月度申報繳納增值稅,即企業次月(15日之前)實際申報繳納上月的應交增值稅,在本月月末將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全部結轉至“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次月實際繳納時,從借方轉出。但是如果涉及到企業當月繳納當月的應交增值稅就會用到“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科目,此種情況,需要如何結轉呢?
“已交稅金”主要核算企業當月繳納當月的應交增值稅,即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在當月,實際繳納稅款也發生在當月。實務中,主要涉及兩種情況,一是一般納稅人納稅周期不是月度,而是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為一個納稅周期;而是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為一般納稅人輔導期再次領購發票時,需要先按照當月已經開具專票應稅銷售額預繳3%的稅款。比如某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企業當月發票已經全部對外開出,已經開具專票的不含稅銷售額為300萬,又需要向稅務機關申領新的發票對外開具,則該企業需要先預交增值稅300×3%=9萬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此時,月末在轉出未交增值稅時,需要扣除已交稅金對應的稅額,即 已交稅金應沖減轉出未交增值稅。 月末結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已交稅金結轉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同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www.ws46.coM) 次月實際繳納: 貸:銀行存款
需要注意,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提供異地經營建筑服務、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等按照現行規定需要預繳增值稅的,其預繳的稅款計入“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并不是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科目,這點實務中比較容易混淆。 預繳增值稅結轉分錄: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 可以看出,三級科目“已交稅金”結轉也是結轉至三級科目“轉出未交增值稅”,而二級科目“預繳增值稅”結轉也是結轉至二級科目“未交增值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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