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4閱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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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議大禮時,楊廷和即出“濮議”授禮部尚書毛澄,毛澄便會公卿臺諫等官六十余人上漢哀、宋英故事,擬定以孝宗為皇考,其親生父母則為皇叔父母。 十五歲的世宗對此萬不能接受,以“父母可移易乎”一語表明了他的基本態度。但是,楊廷和等人并沒有留下與皇權調和的空間,反而欲以群起上疏之勢進一步壓縮轉國的余地。再議之時,毛澄等又會七十余人上議如前,之后,上疏衛禮者更是達到了二百多人。
尚書喬宇、汪俊等直言:“前后奏章,惟張璁、霍韜、熊浹與桂萼議同。其他八十余疏二百五十余人,皆如部議。其當從違可知矣。”可見,議禮初期的世宗頗為被動,皇帝之勢已然被文官群體所遮蓋,面對如此形勢,他只能傳諭內閣“始終勞卿等委屈折中,伸朕得申孝情”。 《明史·毛澄傳》又載世宗為尊考興獻,曾派遣宦官至毛澄處,宦官向其長跪稽首,毛澄驚駭不已,將來人扶起,宦官言是世宗之意,希望毛澄遵從世宗心意,又拿出財物送與毛澄。世宗在議禮之初希望通過“動之以情”求得折中,甚至不惜放低皇帝之姿,賄賂臣下,而首輔楊廷和卻堅持當考孝宗,多次拒絕世宗“宜體聯意”、“委屈折中”的要求,直言“此國家典禮關系至重,臣等實不敢阿諛順旨,謹以欽奉御批禮部本并原票封進”。
楊廷和首持“濮議”,先后“封還御批者四,執奏幾三十疏”,文官群體皆以楊氏馬首是瞻,相為附和,這讓世宗極為不滿。另外,楊廷和等士大夫還采取了稽經考古、據“禮”為理、以天變代天立言、排斥異己等方式對抗張璁等人,這實際上是抗衡、制約世宗的“圣心無窮”,議禮兩派的沖突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楊廷和等人與世宗的沖突,君臣離心之局漸成。 在這種情況下,希冀于借議禮干進者便會為世宗搖旗吶喊,《明史》稱“左右因乘間言廷和恣無人臣禮(世宗)意內移矣”,在“大禮議”的糾葛下,楊廷和于嘉靖三年(1524)二月致仕。嘉靖七(1528)年六月,世宗敕定議禮諸臣之罪,“從視為手足、“先生”相稱,到“門生天子視朕”,君臣關系已然天壤之別,其背后是世宗收回全部皇權建立皇帝之勢的勝利。
楊廷和未去之前,兵科給事中史道、御史曹嘉、給事中閆閎已窺得楊廷和與世宗在議禮之事上的矛盾,接連上疏彈劾,將楊指為正德朝“漏網元惡”,結黨擅權,可見其挑撥離間之意。時三人俱遭言官駁斥,且俱被降職外調。后熊過在為楊氏所撰墓表中言此三人因當初楊廷和不許其為翰林史官而記恨楊氏。在世宗敕定議禮諸臣之罪后,世宗對以楊廷和為首的議禮諸臣的深惡痛絕已經天下皆知,終嘉靖一朝,楊廷和等議禮諸臣始終未得恩免,儼然世宗的“逆鱗”。
嘉靖八年(1529),楊廷和去世,其子楊慎時發配云南,上請回鄉治喪不被準允。而楊廷和也成為議禮新貴及獻媚邀寵者的攻擊對象,被極力丑化,“元惡”、“奸黨”之語成為楊氏的代名詞。桂萼指其廣樹私黨蒙蔽君上,張璁稱其挾制君父,破壞綱常,霍韜稱其顓權植黨,甚至連指揮使劉永昌疏中亦言:“邇者楊廷和謬主大禮,植私黨以抗朝廷,至于數年猶未定。”可謂是墻倒眾人推。因楊廷和為四川人,朝中甚至出現了所謂“蜀黨”之說。嘉靖十一年(1532),翰林院編修楊名上疏彈劾吏部尚書汪宏,汪宏借指楊名為楊廷和同鄉同黨,為報復而攻擊張璁,言及自己。
此種行徑為士人不齒,其更被御史馮恩稱為“方今天下第一惡毒小人”。可見,楊廷和實為世宗之忌諱,故汪宏以楊廷和黨而激之。后來,朱國禎曾就張璁上疏稱楊氏為元惡之事言到:“元惡者,叩門伏哭,失于激,為可罪耳。乃曰奸曰惡,不已過乎?乘時僥幸之人,放潑無忌”在這種“放潑無忌”的輿論環境下,楊氏在嘉靖一朝的形象已然天翻地覆。 王瓊《雙溪雜記》中的“奸臣”在諸多誣詆言辭之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曾與楊廷和同殿為臣的原吏部尚書王瓊所作的《雙溪雜記》,其可以視為后世文本中關于楊廷和負面話語的源頭,明代《鴻猷錄》等書以至清初傅維麟之《明書》等史作都直接或間接地參引了《雙溪雜記》關于楊廷和的某些說法,故此節對王瓊的《雙溪雜記》作專門論述。 《雙溪雜記》中楊廷和的形象關于《雙溪雜記》的撰寫時間,學者胡吉勛引張友椿的《王恭襄公年譜》,推斷此書撰于正德十六年(1521)至嘉靖六年(1527)間,黃阿明則認為在嘉靖二年(1523)至六年(1527)間,就二人所論而言,黃阿明之推斷更為確切一些。 而就目前關于《雙溪雜記》的版本研究來看,明清時期的各家版本,包括今人單錦珩緝校的《王瓊集》等版本都并非《雙溪雜記》全本,單錦珩雖是綜參諸本,但所緝之本亦非全帙。今《四庫存目叢書》子部中收的《今獻匯言》本中僅有一卷,其中攻擊的大臣較多,如李東陽、蔣冕、毛紀、彭澤、孫交、喬宇等,皆是閣部重臣,其中記載較多的是哈密之事,其指出楊廷和之罪有三:其一,處理邊事不當,以致夷兵入寇。其二,結黨營私,排斥異己。其三,首亂大禮,實為權奸。
雖然《雙溪雜記》各版本均有刪節,但是,其原本中部分刪節的內容通過其他明清史料的轉引得以保存,如韓邦奇《苑洛集》、黃學海《筠齋漫錄》、徐三重《采芹錄》等。值得注意的是嘉靖時人李默所作的《孤樹哀談》一書,其書載明洪武至正德朝事,《武宗》一卷大量轉引了《雙溪雜記》中的記載。 其中以楊廷和為權奸亂黨,羅列其諸多亂政之事:其一,交結劉瑾。一是賄瑾賣友”;二是賄瑾入閣。”其二,結黨亂政。一是于閣部之中引附己者”:二與李東陽等附會劉瑾。其三,排除異己。一是借吏部尚書喬宇外調不附者;二是借劉瑾之事打擊張課。其四,為政不力。主要是針對內閣李東陽、楊廷和和兵部尚書何鑑平定劉六、劉七、齊彥民起義不力。
其五,交通朱宸濠,對寧王之亂處置不當。一是楊廷和出票擬復寧王護衛”;二是楊廷和擅自暗中派遣駙馬崔元等人往南昌削寧王護衛。其六,任情賞罰,壞亂新政。主要是包庇魏彬、秦先用、谷大用等人。綜此二書所見,在王瓊筆下,楊廷和儼然是權奸亂臣的形象,其書中的楊廷和心胸狹小、全無臣節、貽誤國事、賄賂固寵、結黨營私、交通宸濠、壞亂新政、錯執大禮。其對楊廷和之功卻只字不提,這種“一邊倒”的書寫本就令人生疑,如果要對此進行分析,則先要探究王瓊撰《雙溪雜記》的原因與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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