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壞賬準備和壞賬損失的區別
發布時間:2025-10-24閱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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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賬準備是基于謹慎性原則對應收賬款預計無法收回部分計提的準備金,屬于應收賬款的備抵科目;壞賬損失是指有充分證據表明損失確會發生,確實無法收回的金額。壞賬準備屬于會計估計,而壞賬損失坐實了損失。
當企業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發生減值時,就需要計提壞賬準備,所謂減值是指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小于其賬面價值,其差額部分需要確認為壞賬準備。一般情況下,企業對應收款項會制定一定的制度,比如按照年末應收賬款的X%計提壞賬準備,同時對賬齡不同的應收款項計提的比例也不同,賬齡越長,收回的幾率越小。 比如某企業每年年末按照應收賬款的5%計提壞賬準備,2021年年末應收賬款余額為100萬壞賬準備期初余額為2萬,那么期末需要還需計提100×5%-2=3萬壞賬準備。 借:信用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壞賬準備屬于應收賬款的備抵科目,在期末資產負債表中以應收賬款原值減去備抵科目“壞賬準備”后的余額體現在“應收款項”中。 可以看出壞賬準備的計提,屬于會計估計,有主觀參與的成分。而壞賬損失屬于有充分證據表明應收款項收不回,已為損失。比如債務人被宣告破產、撤銷,其剩余財產確認不足清償應收賬款;債務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蹤。其財產不足清償應收賬款;債務人逾期未履行清償義務,經法院裁決確實無法清償的部分等。 確定應收賬款已成為損失,賬務上,需要減少“應收賬款”余額,即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來源: www.ws46.com 可以看出,賬務處理上,計提壞賬準備,不會影響“應收賬款”的科目余額,但會影響“應收賬款”的賬面價值(應收賬款科目余額-壞賬準備);而確認壞賬已經損失(核銷壞賬),則要相應地減少“應收賬款”科目余額,同時沖減核銷部分對應計提的壞賬準備。 從稅法上也可以比較容易區分兩者的差異,企業預提壞賬準備對應的“信用減值損失”在企業所得稅前不得扣除,只有損失實際發生時,才可以稅前扣除。所以,企業在計提壞賬準備的同時,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計提的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需要做納稅調 增處理。等到損失確實發生時,才準予在所得稅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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