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購買方已抵扣怎么開具紅字信息表?
發布時間:2025-10-24閱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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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之后,發生銷售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終止以及銷售折讓等情況時,銷售方可以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納稅人在開具紅字發票之前需要銷售方或購買方填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如果購買方已認證抵扣,則需購買方開具紅字信息表。
購買方開具紅字信息表的具體步驟如下: 1、打開增值稅發票開票軟件 2、進入“發票管理”模塊 3、點擊“紅字信息表” 4、選擇“增值稅專用發票紅字信息表”進入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信息選擇界面,“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信息選擇”選擇購買方申請第1項“已抵扣”;下方對應藍字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無需填寫(如果購買方未抵扣,對應藍字增值稅專用信息需填寫),直接點擊“下一步”,進入“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填開界面。
5、進入“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填開界面,準確填寫藍字發票信息,包括銷售方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等。 需要注意帶有清單的發票無法在紅字信息表中顯示,專票開具紅字信息表時可以部分金額沖紅,比如銷售折讓,部分退貨等情況,就會沖紅部分金額。(www.ws46.coM) 6、紅字信息表導出,選擇相應的紅字信息表點擊“上傳”。 購買方上傳紅字信息表之后,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后,系統自動校驗成功后,生成帶有“紅字信息表編號”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銷售方在發票管理系統中查詢到已經校驗通過的紅字信息表后,便可以開具紅字專用發票。需要注意紅字專用發票應與已校驗的紅字信息表中的信息一致。 購買方企業在填開紅字信息表后,應暫按信息表所列的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相關分錄為: 借: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 貸: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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