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4閱讀(4)
|
在境內生產、委托加工以及進口卷煙的單位或個人應當繳納消費稅,另外卷煙在批發環節加征一道消費稅。卷煙應納消費稅稅額采用從價從量復合計稅方法計算,計稅依據為銷售量和銷售額,那么具體如何計算呢? 納稅人生產、委托加工、進口以及批發環節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數量(交貨數量、進口數量)×定額稅率 銷售額(同類應稅消費品價格、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 生產銷售環節 生產銷售環節,從量部分稅額即對應的銷售數量×定額稅率,從價部分為不含稅銷售額×比例稅率,其中銷售額包括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從價計算消費稅的銷售額和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銷售額一致。從價部分計稅依據為不含稅銷售額,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 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委托加工環節(www.Ws46.com) 委托加工環節,從量部分稅額以受托方交付委托方的數量(交貨數量)為計稅依據。從量部分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其中,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 加工費 委托加工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在計算組成計稅價格時,消費稅屬于價內稅,從量部分稅額直接計入成本,由于從價部分也應包含在價款中,所以除(1-比例稅率)。 組價情況下,應納稅額=委托加工數量(交貨數量)×定額稅額 (材料成本 加工費 委托加工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比例稅率 委托加工環節消費稅由受托方在交貨時代收代繳,受托方為個人的除外,如果受托方沒有履行代收代繳義務的,稅務機關向委托方追繳稅款,對受托方處應收未收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罰款。 進口環節 進口環節從量部分即進口數量與定額稅率的乘積;從價部分以組成計稅價格為計稅依據,進口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 關稅 進口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進口數量×定額稅率 (關稅完稅價格 關稅 進口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比例稅率,進口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由海關代征。 |
Copyright ? 2024 有趣生活 All Rights Reserve吉ICP備19000289號-5 TXT地圖HTML地圖XML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