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12個熱點問題
發布時間:2025-10-26閱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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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已經有一段時間,一部分企業已經完成匯算清繳,還有部分企業還在進行中,今天整理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這段時間內,收到的比較多咨詢問題反饋給大家。
1、符合增值稅免征條件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的增值稅稅額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2021年小規模納稅人季度應稅銷售額不超過45萬(月度應稅銷售額不超過15萬)的,免征增值稅。免征的增值稅稅額需要計入企業當期收入總額,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年151號)規定,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除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的收入總額。這里的財政性資金,是指企業取得的源于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括企業按規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 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免征的增值稅稅額,賬務上計入“其他收益”或“營業外收入”(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納稅人) 2、小規模納稅人2021年享受3%減按1%征收的減稅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小規模納稅人2021年享受增值稅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行為減按1%征收,對應的減征額,賬務上并沒有額外處理,因為增值稅屬于價外稅,若對外銷售價稅合計數不變,則相當于減征的稅額變成了企業的營業收入。 即實際減征稅額已經確認到收入中,繳納企業所得稅,無需額外再調增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否則就會造成重復納稅。 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減按1%征收的優惠政策于2022年4月1日已經截至,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行為免征增值稅,這里的免征是征收率的直接減免,賬務上無需額外處理,2023年辦理2022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也無需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免征的稅額在營業收入中已經反應)。
3、企業取得的增值稅留抵退稅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留抵退稅實際退還的是尚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賬務上尚未結轉直接沖減“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已經結轉的,沖減“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并不涉及損益類科目,而且增值稅本身屬于價外稅,收到的留底退稅額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文規定,2022年留抵退稅的適用范圍擴大到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以及制造業等行業(六大行業),留底退稅包括增量留抵退稅以及存量留抵退稅。(www.wS46.com) 4、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增值稅規定,當期加計抵減的增值稅稅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本期遞減的應納稅額賬務上計入“其他收益”或“營業外收入”,需要并入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紓困發展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1號)規定,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增值稅加計抵減優惠政策,繼續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5、合伙企業中的法人合伙人取得的經營所得,如何所得稅處理?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合伙企業合伙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年159號)文規定,合伙企業以每個合伙人為納稅義務人,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按照生產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伙人屬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 合伙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稅”的原則,這里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業分配給所得合伙人的所得以及留存下的所得(利潤)。 因此法人合伙人需要根據或協議的約定的分配比例,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合伙企業實際分配,或分配部分,或則全部留存,法人合伙人均需要計算應享有的份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并將此份額計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6、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飛機購買的人身意外保險可以稅前扣除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財稅 2016年第80號)文規定,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7、企業組織員工外出培訓期間,發生的餐費、住宿費、交通費等支出,可否計入職工教育經費限額稅前扣除? 可以。企業職工培訓期間實際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未在培訓合同中列示的實際發生的餐費、住宿費、交通費,賬務上計入“職工教育經費”,準予憑借相關憑證在稅前準予限額扣除(不超過當年工資薪金總額的8%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年度稅前扣除)。 8、銀行罰息、合同違約金、社保滯納金能否稅前扣除?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銀行罰息以及合同違約金屬于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經濟違約金,不屬于行政罰款,可以在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法明確規定的稅收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社保滯納金不屬于稅收滯納金,可以稅前扣除。 9、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派遣協議約定派遣工工資由我們企業(用人單位)直接發放,那么這部分人員的工資可否計入工資薪金總額作為計算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等稅前扣除限額的基數? 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在用人單位直接發放工資的情況下,則派遣員工的工資可以計入工資薪金總額,作為計算相關費用稅前扣除的基數。若派遣協議約定由勞務派遣公司發放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的情況下,則不得計入用人單位工資薪金總額。
10、因疫情防控需要購置的消毒液、口罩等職工勞動保護的防疫物質是計入勞動保護費支出全額稅前扣除,還是計入職工福利費限額稅前扣除? 計入勞動保護費支出,可全額稅前扣除。 11、2021年12月計提的員工年終獎,2022年3月份實際發放,能否稅前扣除? 企業在匯算清繳前已經實際支付的已預提的工資薪金(年終獎屬于工資薪金),準予在匯算清繳年度按規定扣除。若匯算清繳時還沒有實際發放,則需要在匯算清繳時做調增處理。 12、匯算清繳時,從業人數如何計算填列? 從業人數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為:季度平均值=(季初值 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這里的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以及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確認企業是否符合小微企業的標準時,從業人數也是包括派遣員工。 更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問題,歡迎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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