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6閱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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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中國古代的刑法制度小編相信很多人都知道發配邊疆,確實,發配邊疆是古時候的一種制度,在當時,對一般犯罪不重的人都是發配邊疆的處罰。那么,小編看到最近有不少的人在問小編了,為什么當時的人們要不惜勞民傷財的把犯人發配邊疆呢?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具體的小編也是做了一番整理,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 在古典名著《水滸傳》中我們經常能看到這種情節,好漢們因為各種理由被官府發配到千里之外。相信很多人都有疑問,為什么不就近蓋個監獄,非得讓兩個公人押著犯人到千里之外去,三個人一路上吃喝拉撒得花多少錢啊。想想這樣算起來實在是不劃算啊! 發配是古代的一種僅次于死刑的重型“刑莫慘于此”,這種刑罰自秦漢時就有了,不過當時被流放的大多是犯事的貴族,宋朝時開始正式入律。把犯人發配到邊疆的最初目的是為了充實邊防軍力。后來又成為了開發區的勞動力,分極邊、煙瘴(四千里)、邊遠(三千里)、邊衛(兩千五百里)、沿海附近(一千里)作為執行刑罰場地。充軍重刑在明朝時最盛行,一般在定罪后由兵部發配。 ![]() 極邊的流放地主要分布在極南或極北之地,但有的朝代也將犯人發配到海島去,宋朝就把海南島和沙門島作為流放重刑犯的流放地。沙門島(位于山東蓬萊縣)因為地處偏僻,四面環水,自五代時起便最為最重刑犯的流放地。幸虧水滸里的林沖沒被流放到這里,不然他殺了陸謙那幾個狗賊之后,插了翅膀也逃不出去。 ![]() 不過凡事都有例外,據說北宋建隆年間,就有八個犯人游了三十多里的水路逃出了沙門島,這就是八仙過海的傳說來源之一。 古代的士卒是非常不愿意到邊遠地區戍邊的,發配到邊疆的犯人無疑是一個士兵來源地。另外,耕地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將犯人當作免費的勞動力為國家搞開發,獲得的收入遠大于流放犯人的花費。另外,將重罪的犯人流放到邊遠地區而不殺,還可以顯示統治者的“仁慈、寬厚”。 網友表示發配幾千里,你失去了親戚,失去了父母,你也不可能逃回去的。那么遠,恐怕就是兇多吉少。這樣跟坐牢有啥區別?突然想到現在的我,只身一人離家在外幾千里,一人拼搏,跟古代發配有啥區別。突然感覺自己在坐牢。好難過。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源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 (www.ws4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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