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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5-10-26閱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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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發生的凈損失計入“投資收益”的借方,企業持有金融資產的目的是交易性的,即主要為了短期內出售獲取價差收益,賬務上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企業對外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出售凈價,即價款扣除手續費) 投資收益(可借可貸,倒擠)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可借可貸) “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即取得金融資產時的入賬價值,以公允價值入賬,取得金融資產時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現金股利或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利息不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入賬成本,單獨確認為“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取得金融資產支付的手續費,借計“投資收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核算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由于公允價值變動引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價值的升值減值。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市場公允價值高于賬面價值的,借方確認“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具體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去賬面價值的升值額,貸方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交易性金融資產發生減值,即賬面價值大于公允價值,貸方確認“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借方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失”。 企業對外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需要結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售價扣除手續費以及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出現凈損失,借方確認“投資收益”;若出現凈收益,則貸方確認“投資收益”。 企業所得稅方面,沒有實際發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失,稅前不得扣除,實際對外出售時,相關損益實際發生,可以稅前列支。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期間,公允價值變動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不可稅前列支,若屬于收益,則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需要納稅調減,若為損失,則在計算應納稅所得時,需要納稅調增。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確認的“投資收益”可以稅前列支,持有期間沒有稅前列支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在出售當期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需要調整回來。持有期間,納稅調增的部分,出售當期,納稅調減;持有期間,納稅調增的部分,出售當期,納稅調增。 摘自: www.ws4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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